施工方案报审表 word/media/image1.gif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排水、箱涵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年月
(1)合同文件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
(2)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
工程地质详勘报告。
图纸会审纪要。
(3)现行国家、建设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办法等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201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84-2004;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16;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某市】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建委发【2009】49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安监发【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成建安监发【2012】37号)。
(4)现状地形及既有管线资料,现场调查实际情况
(5)公司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文件汇编》;
(6)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我公司的施工实力、技术、资源和机具的配置能力,以及从事市政工程的丰富经验等因素,编制本工程施工方案。在编制本方案前,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及重点,全面、科学地安排工作。
人员方面:调集具有施工经验、组织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参加;
机械设备方面: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施工机械、测量仪器、检验仪器、试验设备;对关键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充分合理的组织,解决好各工序、各工点间的施工干扰,以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使整个工程施工得以协调一致、优质高效地推进,确保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本方案适用于雨污水沟槽开挖、检查井基坑开挖、箱涵基坑开挖的安全施工。
2.1.1工程概况
【】位于【某区】【某市】直管区,是区域内南北向次干路,项目起点与已建梓州大道平面交叉,终点与止于已建沈阳路。全线主路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km/h。根据《关于【某市】航空科技文化博览中心项目等专题会议纪要》(【某区】【某市】党工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7-84号)文件相关内容,于万安南82路至宁安路(原万安南79路)段设置下穿隧道。下穿隧段地面辅道设计速度为20km/h,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梓州大道至武汉路规划红线宽度宽35m,武汉路至万安南82路规划红线宽度宽45m,万安南82路至宁安路(原万安南79路)规划红线宽度宽42m,宁安路(原万安南79路)至沈阳路规划红线宽度宽30m。
【略】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2.1.2现场条件
【】属于新建工程,现场地貌为起伏不平的低矮丘陵与低缓开阔的平原。除与原道路顺接处,其余道路周边无管道、管线,亦无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施工环境好。
2.1.3 路面布局
K0+000-K0+522.855段:道路横断面宽为35m,断面组成为3.5m人行道+6.5m非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6.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机动车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内单向坡,坡度为2.0%。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0+000-K0+522.855段)
K0+522.855-K0+669.316段:道路横断面宽为45m,断面组成为3.5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14.5m机动车道+14.5m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机动车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内单向坡,坡度为2.0%。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0+522.855-K0+669.316段)
K0+669.316-K0+762.092段:道路横断面宽为42m,断面组成为2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14.5m机动车道+14.5m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内单向坡,坡度为2.0%。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0+669.316-K0+762.092段)
K0+800-K0+867.36下穿隧道南侧挡墙段:道路横断面宽为57.81m,断面组成为1.5m绿化带+13m辅道+6.135m绿化带+3.9m非机动车道+11.4m机动车道+1.75分隔带+11.4m机动车道+3.9m非机动车道+4.825m辅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辅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坡度为1.5%。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0+800-K0+867.36段)
注:图中挡墙仅为示意,具体以隧道工程分册相关图纸为准。
K0+867.036-K1+115.035为下穿隧道框架段及U型槽段,详见隧道工程分册相关图纸。
K1+115.36-K1+180段为下穿隧道北侧挡墙段:道路横断面宽为42m,断面组成4.825m辅道+3.9m非机动车道+11.4m机动车道+1.75分隔带+11.4m机动车道+3.9m非机动车道+4.825m辅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辅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坡度为1.5%。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1+115.36-K1+180段)
注:图中挡墙仅为示意,具体以隧道工程分册相关图纸为准。
K1+180-K1+219.755段:道路横断面宽为42m,断面组成为2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14.5m车行道+14.5m车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内单向坡,坡度为2.0%。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1+180-K1+219.755段)
K1+219.755-K3+550.645段:道路横断面宽为30m,断面组成为2.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内单向坡,坡度为2.0%。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K1+219.755-K3+550.645段)
雨、污水基坑大多深在4m左右,个别管段、检查井基坑超过5m,部分超深井及跌水井挖深达到6-8m,排水管道基坑概况祥下表(顶管段不包含在内,顶管段祥顶管施工方案):
K1+250箱涵基坑长67.27m,横向截断道路,箱涵基坑平面顺西北方向长向布置,原地貌西北处有一封闭藕田浅塘,浅塘沿东南走向与一浅水沟渠连通,属于静止积水,无流淌。积水约1.5m深,并处于地势低洼处。经现场勘探周边无条件可自然排放,为便于抽排积水、清除淤泥并与道路纵向施工通道贯通,需在基坑东南方向修筑填土围堰。围堰兼做施工便道,修筑完成后排除西北侧的藕塘、沟渠浅水。箱涵基坑上游底高程485.93m,下游底高程485.40m,基坑宽16.4m,平均挖深6m,基坑土质为全风化泥岩,基坑靠小桩号一侧为高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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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某区】【某市】直管区,是连接沈阳路、武汉路、梓州大道的重要通道,也是区域路网的一个重要补充。地貌为起伏不平的低矮丘陵与低缓开阔的平原组成。
2.4.1 气象
场地所处【某市】地区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其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少冰雪。主导风向为NNE向,常年平均风速为1.2米/秒,年平均风压140Pa,最大风压约250Pa,年平均降雨量为900~1000mm,七、八月份雨量集中,易形成暴雨。根据【某市】气象台观测资料,【某市】地区的气象指标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16.2℃,极端最高气温38.3℃,极端最低气温-5.9℃;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47.00mm;最大日降水量为195.2mm;多年平均蒸发量1020.5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多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228.3小时;主导风向为NNE向,多年平均风速为1.35m/s;最大风速为14.8m/s(NE向),极大风速为27.4m/s(1961年6月21日)。
2.4.2地质构造
地范围4km开外分布有一条新华夏系苏码头断裂带,总体走向北30° ~40°东,倾向南东,倾角在21 ~26°之间,断距210~230米,显示为压性特征。
本拟建区域位于断裂东南向下盘位置,距断裂轴部约4km开外。从地壳稳定性来看应属稳定区。场地属稳定场地。地质构造简单,岩层产状N10°E/11°SE,岩节理裂隙不发育,呈闭合状。开挖时岩体结构面对边坡稳定性影响不大,不存在顺层滑动的可能。
2.4.3 地层岩性
区域内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层(Q4me),分布于既有道路范围;第四系全新统坡洪积层(Q4dl+pl),分布于槽谷区,主要为弱膨胀性硬塑状粘性土,局部地势低洼地段分布厚度<3m的软塑状粘土;丘坡段地表为第四系全新统坡残积层(Q4dl+el)弱膨胀性可塑状粘土。下伏基岩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J3p)泥岩。现分述如下:
1)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层(Q4me)
<1-1>素填土:黄褐色至棕红色,松散-稍密状,稍湿,主要成份为粘性土及少量泥岩风化碎片组成,粘性土含量大于80%,未完成自重固结,采取率80%,属于Ⅱ级普通土。
2)第四系全新统坡洪积层(Q4dl+pl)与坡残积层(Q4dl+el)
<2-1>粘性土:黄褐色,浅褐黄色至棕红色,硬塑状,局部可塑状,土质不均匀,其中浅褐黄色以粘性土为主,细腻,切面光滑,据试验结果为低液限土,自由膨胀率41.6~53%;Ip>17,为粘土层,具弱膨胀土,主要分布于地表,厚约1~6m,属Ⅱ级普通土。
<2-2>淤泥质土:粘性土,黑褐色,软塑~流塑状,主要成分以粘土为主夹少量有机质及砂土,土质不均匀,分布于路基范围水塘中,厚度<3m,属Ⅰ级松土。
3)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J3p)
<4-1-1>全风化泥岩:棕红色,全风化,原岩结构构造完全风化破坏,岩芯已风化呈土状,手属捏易碎,Ⅱ属级普通土。厚约1~7m,
<4-1-2>强风化泥岩:棕红色,强风化,原岩结构构造风化强烈,岩芯已风化呈1-7cm碎块状夹少量土状,锤击声哑、易碎,属Ⅳ级软石。厚约2~5m,
<4-3>中风化泥岩:棕红色,中风化,泥质结构,层状构造,岩芯较完整,呈8-40cm柱状,岩质硬,锤击不易碎,RQD=70%,产状为N48°E/23°SE,属Ⅳ级软石。埋深3~11m。
2.4.4 地震效应
1)地震设防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2015年版《四川、甘肃、陕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某市】市【某县】县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特征周期0.45S,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1.1条,拟建场地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3) 建筑场地类别及场地土类型
该区场地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平均值为215m/s,覆盖层厚度小于6.1m地段,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
4)液化评价
场地内无液化土分布。
2.4.5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根据现场原位测试成果、室内土工试验结果结合现场钻探取芯鉴别,该场地勘察区内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取值建议如下:
地基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表
2.4.6路段区水文地质条件
1)地表水
项目区地表水系与府河息息相关,府河是在都江堰市崇义镇分流而来,属岷江水系。
2)地下水水位及年变化幅度
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及基岩裂隙水。
上层滞水主要分布于人工填土及粘性土层中,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水量不均。以地表径流形式排泄。水位随旱雨季涨落,变化幅度很大。
基岩裂隙水分布于泥岩层中,主要为浅层风化带裂隙水和层间裂隙水,前者受地形地貌条件及风化发育程度影响,后者主要受断层、构造控制。一般富水性差,局部构造带富水性好。地下水位埋深1.6~10.5m。
3)地基土渗透性
根据《【某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本项目为岩石地基,基岩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泥岩,约占总面积的50%,土层的平均渗透系数约为5.8×10-6m/s。
4) 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及土腐蚀性评价
对地基土进行了腐蚀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判定:本场地环境类别为Ⅱ类,土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均具微腐蚀性。
2.4.7 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
1)不良地质
根据现场调查,区内未见滑坡、崩塌等有危害性的不良地质及地质灾害现象,在自然生态环境场地稳定性也较好。随着场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次生灾害发生。
2)特殊岩土评价
1)表层软土
局部低洼地段及鱼塘表层为<3m淤泥质软土层,黑褐色,软塑~流塑状,主要成份以粘土为主夹少量有机质及砂土,土质不均匀,对路基基础层一定影响,详情请见路基工点段中的“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一览表”。
2)膨胀土
据试验结果,地表层粘性土膨胀率为平均值41.8%,塑性指数平均值>15,具弱膨胀性,该类土具有吸水膨胀软化,失水收缩硬化开裂等特性,建议按弱膨胀性土来考虑,该弱膨胀土在水流作用下极易出现牵引式坍滑,即导致边坡失稳,破坏冲毁构筑物或掩埋道路等极其严重的地质灾害。详情请见路基工点段中的“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一览表”。经此区域的工程项目同一地层岩石取样试验。岩石不具膨胀性。
3)人工填土
本场地地表普遍分布人工填土,成份主要为黏性土及少量碎石土,其性状不均,结构松散,为不良地基土。详情请见路基工点段中的“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一览表”。
3施工总体部署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重、难点,经过全面工地现场考察和研究,施工方案以主体结构施工为时间节点,抓好基坑降排水、开挖与边坡支护工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注重工序衔接,确保高效优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及工期目标的实现。
征地拆迁工作是工程建设按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开工前要详细调查并制订征地拆迁详细计划报送业主,安排专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及时跟踪和沟通;对先期开工工点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时开工。涉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项目需要提前取得允许开工的各项手续。
根据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科学组织,队伍进场即能开工”的原则,及时、快速安排工程开工。
主干施工通道沿新建道路主线纵向修建。
道路标准:路面宽度8m,最大纵坡不大于5%,最小平曲线半径不小于30m,路面横坡设为2%,双侧排水,两侧设置30×30cm排水土沟。便道充分考虑利用既有道路以及预留一定厚度的路床挖方做施工便道,在既有沟渠处设置临时圆管涵。施工需借道进入施工现场,产生的借道费按实际计算。
【】排水基坑在K0+00-K0+500段主要为5m以下深度的基坑开挖,并位于两新建道路中间;K0+00-K0+500段主要为4m-6m深度的排水沟槽开挖,位于武汉路与规划河渠中,管道在河渠位置设计上未连续;K1+250-K2+035地段主要为道路挖方区域,排水沟槽深度4m-7m;K2+035-K3+355段道路主要为填方区段,沟槽开挖较浅,部分区域甚至需要回填至管道以上反开挖沟槽以施工排水管道。因此根据现有道路、规划沟渠的位置,以及排水管道沟槽施工的特点,将【】施工工区划分为四个区段:
K0+00-K0+500梓州大道至武汉东路施工区;
K0+500-K1+250武汉东路至老十五支渠施工区;
K1+250-K2+035老十五支渠至茂成路施工区;
K2+035-K3+355茂成路至沈阳路施工区。
在施工区段内排水沟槽的开挖以四个井段划分一个工作面,以便于材料安排以及严密性试验,施工时可同时隔槽开挖两个工作面,节省机械作业时间,减少时间停歇。
工程中,我司本着保证工期需要,均衡安排生产,工序搭接合理,不窝工,不打疲劳战的原则,做好劳动力用工计划。
现场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拟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预算员、试验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施工员、质检员。劳务工人按需进场,施工时根据实际进度需要进行合理的优化组合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每天安排弹性工作制,做到轮班休息不停工。
劳动力管理措施:
3.3.1.1劳动力的培训
对进场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新进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资料存档。对从事工程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教育员掌握与本岗位工作有关技术要求。对不同工种的特殊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凡进场人员必须进行进场教育和发放人手一册的文字依据,以保证我司施工基本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3.3.1.2劳动力调配
利用公司的优势选调有经验作业队,满足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要求。根据不同阶段及特点,选择信誉高所需工种及劳动力投放工程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的需求,项目部在现场统一协调配,组织交叉施工。
3.3.1.3劳动力现场管理
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长、安全员等按规定施工前进行文明施工、安生生产等各项交底教育工作。对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际工作由安全员作记录,参加交底的人员应本人签定确认,使每个参加交底人员正确了解施工方法、施工流程和岗位须知,特殊工种应再考核上岗。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检查。施工队长应在施工日志中对现场状况连续记录。发现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队长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汇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研究新的实施方案。
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务工计划表
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为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保证本工程的施工需要,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同时视现场的实际条件,本工程选用较先进和新型的建筑机械设备,尽可能减少繁重而耗时的人工操作。
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主要设备要认真执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岗的责任制,公司的机械设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机械设备的操作要严格执行持证操作制度,未取得操作证之前,不准独立操作,严格禁止非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经常深入司属各基层单位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做好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公司通过对生产设备的控制管理,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工程质量,使工程产品达到规定的要求。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编制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制定公司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主要机械档案,及时准确做好各项资料。
根据需要,督促机械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考核,对设备进行日常的保养、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教育、检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
机械设备进场后,项目机械管理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安装、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每个月对各项目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组机械管理员每个月进行两次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在《机械设备人员记录表》中。
3.3.3.1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用于工程上的物资应确保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从而满足工程质量合同要求约定质量目标,让业主满意。
各类施工材料要提前确定材料的品种和规格,备足材料款,尽早组织进场,以免影响工期。进场的原材料必须向监理单位报审报验,应见证取样验证的建筑材料,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生产,验收合格的材料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字验收,建立材料验收台账。
公司物资部、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物资管理工作。
材料部负责供方的评定及选择,并按材料计划采购项目所需的物资。
试验员负责物资的检试验工作。实验室布置、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实验仪器等相关资料应报监理确认验收。
项目经理批准项目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标识、贮存和保护工作。
各种材料的选择即业主、监理、设计指定的材料按先看样后定货执行。
由材料部确定合格的供应方,并对其进行监督,对没有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的供应方,将停止采购其材料。
3.3.3.2采购信息及采购计划
1)项目部材料员在每月28日前,依据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下月所需物资计划(书面形式),编制项目下月整个《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材料部,由材料部采购物资供应项目部。如遇设计变更等情况而引起工程物资的变化,项目部可临时补充物资采购计划报材料部。
2)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主要物资采购验收标准》,材料的要求应符合技术部门的交底要求,必要时征求设计部门和业主的意见。所有材料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对于大宗物资、重要物资的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供应方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采购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物资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交货日期、地点,不合格品的拒收,运费的担负,付款期限以及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发生质量争议的仲裁措施等。
3.3.3.3物资进场组织
(1)生产物资(主要指钢筋、商品砼、防水材料、水泥、砂、碎石、管道、半成品、木材、管、线、设备等)检验和试验。应作检验和试验的物资进场后,按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要求,取样员按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分批次、分规格进行取样,填写《试化验委托单》与经授权的见证人员一并送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取样员应将检验、试验报告报送监理,监理签署意见。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生产。
(2)不作试验的物资进场后,项目部材料员和质检员按《主要物资采购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或设计图纸相关要求验收,并报监理复检、签字。
3.3.3.4生产物资的标识
(1)各种主要生产物资,凭试验部门或工程所在地的试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由取样员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堆放,必要时,对物资所处状态做准确的标识,注明“待检”、“合格” 、“不合格”、“此材料已作报废”。对易混淆的物资,必要时作适当标识,以防混用。仓管员在《物资进货台帐》记录该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及生产单位。
(2)物资仓管员对业主提的财产要单独存放,明显标志,建立《顾客提供财产登记表》并定期检查储存情况。当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予记录,立即报告材料员及业主进行处理。
(3)因生产急需未经检验和试验而放行的物资,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进行适当的标识,以便在检验和试验后发现不合格时,能被追回,这些标识等应做好记录,不能追回的不得紧急放行。
3.3.3.5贮存
(1)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选择,满足仓库贮存物资需要的库房、料棚、场地,满足贮存堆放要求:
(2)材料入库:凭证齐全、质量完好、数量准确、手续清楚。
(3)入库材料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雨淋、防变质、防损坏。
(4)符合现场施工程序做到:按规定地点合理堆放及管理,避免倒运。
(5)进场大宗露天存放的材料、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上盖下垫,挂有标牌。
(6)凡入库材料设备进库后保管、分类、分品种、分规格、分型号堆放,不得混放,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7)进场特殊物资、易燃、易爆及剧毒产品等必须单独存放。
(8)材料仓管员建立收发台帐,对材料、产品及时记录。
(9)对有时效性的物资如水泥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安排入出库顺序,确保在有效期内投入使用。
(10)收发材料设备,材料仓管员要签收《发料单》,并在材料和设备台帐中做到日清月结,保持帐、物、卡相符合。
材料配置表
本着“合理、必须、节约、适用”的原则,对主要临时设施进行布置和建设。大型临时设施布置,项目部及各作业工区生活及办公用房在现场修建彩钢活动板房,现场生产区修建单层钢结构房屋,生产区场地采用C15商品砼进行硬化处理,四周设置排水沟、污水处理池,各类生产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当地排水系统。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在武汉路两侧设置大门出入口;在末端沈阳路口设置大门出入口。出入口布置形象区、门卫室、办公室、冲洗设备、教育讲台等临时设施。
采取外接电源和埋设电缆的方式供电,配置一台315KVA变压器提供电源。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备用发电机2台(100KW/每台),2台(50KW/每台)。临时电力线路沿综合管廊全线贯通,保证降排水、钢筋焊接、砼浇筑、照明等的正常使用。
3.5.3.1原则
(1)满足现场各个需水点要求,如生活区、生产区、砼养护、养护室等;
(2)每个供水点供水装置独立设置。
(3)供水主管直径为DN100。
(4)满足现场消防要求。
(5)所有用水均采用外购,水车运送至现场。
3.5.3.2施工用水布置
每个供水点单独有一个20 m³水池提供用水,并在给水点处设置水阀,以保证施工用水。
3.5.3.3消防用水
现场消防用水和施工用水共用一个水池,共用一根水管。每处100m设消防火栓一个,消火栓规格采用栓口DN100,枪口19mm麻质水龙带。
项目部、各工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手机,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无线对讲机进行联络,保证施工生产指挥调度通畅及时。
【】总体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8年5月31日,共计280天。雨污水基坑开挖工期目标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15日。箱涵基坑开挖工期目标2017年12月8至2017年12月20日。
4.1.1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4.1.2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 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4.1.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4.1.4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办理手续后实施。
4.1.5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应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应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如果有)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施测前测量人员先校核施工图纸,按图纸确定位置和标高。测量放线前对业主提供的控制桩点进行复核,然后引测施工控制点并报监理审核。首先由测量人员将平面位置现场放样,并测量原地面的高程,计算出开挖深度。施工放线时每隔20m钉设标记并加以保护,施工放样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待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进行开挖。
4.1.6施工技术人员应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
4.1.7施工前应做好量具、器具的检定工作与有关原材抖的检验。
4.1.8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进行资格岗前培训。
4.1.9施工全过程做到“六落实”即: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三位一体”人员落实;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施工机具设备、检测手段落实;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交底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质量奖惩制度落实。
4.1.10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及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土方开挖、堆放、运输。做好地表、基坑的排水,并做好土壁加固的机具和材料准备。
4.1.11开挖前查明地下水位,必要时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降水方案,保证基坑开挖施工作业面无地下水渗入。基坑开挖前应在基坑边缘2.0米外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内及地表水冲刷边坡。
4.1.12基坑施工前均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方案必须经过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1.1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办理桩点交接手续。给出施工图控制网、点等级、起算数据,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测量、复核原地貌。
4.2.1.2施工单位应组织学习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标准,根据工程需要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4.2.1.3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使用前应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校准及超过检定有效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工具。
4.2.1.4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对施工图规定的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测量控制资料进行内业及外业复核。复核过程中,当发现不符或与相邻施工路段或桥梁的衔接有问题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查询,并取得准确结果。
4.2.1.5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测量复核书面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后,方可作为施工控制桩放线测量、建立施工控制网、线、点的依据。
4.2.1.6施工测量用的控制桩应进行保护并校测。
4.2.1.7测量记录应使用专用表格,记录应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4.2.1.8施工中应建立施工测量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测量复核制度。从事施工测量的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1.9测量控制网应作好与相邻道路、桥梁控制网的联系。
4.2.2平面控制测量
4.2.2.1平面测量,应按当地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实施。当采用当地城市统一坐标系统确实有困难时,小测区所采用的假设坐标系统应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规划部门批准。
4.2.2.2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制宜、确保精度,满足施工实际需要且方便应用。
4.2.2.3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各种精度三角点,一级、二级、三级导线点以及相应精度的 GPS 点,根据施工需要均已作为施工测量的首级控制。施工图提供的首级控制点 (交桩点)点为中心误差(相对起算点)不得大于 5cm。首级控制点应满足施工复核和施工控制需要,首级控制点应为 2 个以上,间距不宜大于 700m。控制点宜为控制道路施工图的相交点、中心线上点、折点及附近点、控制施工点等。
4.2.2.4施工测量应作好起点、终点、转折点、道路相交点及其他重要设施的位置、方向的控制及校核。
4.2.2.5三角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首级控制(交桩点)、复核的小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2.2.1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表4.2.2.2施工控制三角两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2) 三角测量的网(锁)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等级的首级控制网,宜布设成近似等边三角形的网(锁),且其三角形的最大内角不应大于 100°,最小内角不宜小于 30°,个别角受条件限制时可为 25°。
B.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锁或插点等形式。各等级的插点宜采用坚强图形布设。插点的内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 4 个或外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 3 个。
C.三角网的布设,可采用线形锁。线形锁的布设,宜近于直伸形状。狭窄地区布设线形锁控制时,按传距角计算的图形强度的总和值,应以对数 6位取值,并不应小于 60。
4.2.2.6导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首级控制(交桩点)测量、复核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2.2.3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注:n为测站数
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控制网的导线侧量、复核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2.2.4施工控制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word/media/image19.gif
3) 当导线平均长度较短时,应控制导线的边数,但不应超过表4.2.2.3中相应等级导线平均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变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4.2.2.3 中规定的长度 1/3 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 13cm。
4) 导线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当附合导线长度超过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形。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规定长度的 70%。
4.2.2.7边角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等级边角组合网的设计应与三角网的规格取得一致,也应重视图形结构,各边边长宜近似相等,各三角形内角宜为 30°~100°;个别受条件限制时,不应小于 25°。
2) 城镇道路的各等级边角组合网中边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2.2.5边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3) 边角组合网的角度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2.1 的有关规定。
4) 对于由测边组成的中点多边形;大地四边形或扇形,应根据经各项改正后的边长观测值进行圆周角条件及组合条件的验核。
4.2.2.8水平角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角观测所用的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确认完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2) 水平角观测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当方向数不多于 3 个时,可不归零。方向观测法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2.2.6方向观测法的技术指标
注:①只用于光学经纬仪。
3) 水平角观测结束后,应计算三角形闭合差、导线闭合差及测角中误差。
4.2.2.9距离测量宜优先采用 I 级或Ⅱ级电磁波测距仪(含全站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测距长度小于等于 1km 时.仪器精度应分别为:
Ⅰ级:|mD|≤5mm
Ⅱ级:5mm<|mD|≤10mm
Ⅲ级:10mm<|mD|≤20mm
仪器标准精度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mD =(a+b*D)(mm)
式中 mD——测距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
b——比例误差系数(mm/km); D——测距长度(km)。
②测距边宜建在地面覆盖物相同、无强电磁场与强热源地段。仪器架设高度应距地面 1.3m 以上,应便于观测并避开强电磁干扰。
③操作仪器时,应符合仪器使用规定。
④测距边的水平距离应按规定进行计算、修正。
⑤电磁渡测距仪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 4.2.2.7 电磁波测距仪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
2) 当采用普通钢尺测距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普通钢尺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2.8的规定。
表 4.2.2.8普通钢尺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
3) 施工控制直线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4.2.2.9的规定。
表 4.2.2.9施工控制直线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
4.2.2.10内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所用全部外业资料与起算数据,应经两人独立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 各级平面控制点的计算,可根据需要采用严密平差法或近似平差法,计算时应采用两人对算或验算方式。
3) 使用电子计算机平差计算时,应对所用程序进行确认,对输入数据进行校对、检验。
4) 经平差后的坐标值应作为控制的依据,对方位角、夹角和距离应按平差结果反算求得。
4.2.3 高程控制测量
4.2.3.1 高程控制应在当地城市建立的高程系统下进行。当小测区采用独立高程系统时,应经上级行政主管和规划部门批准。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直接水准测量。城镇道路工程应按二、三等级水准测量方法建立首级工程控制。高程控制测量应起闭于设计施工图给定的城镇水准点。
4.2.3.2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4.2.3.1的规定。
表4.2.3.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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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节点之间或节点与高级点之间,其线路的长度不得大于表中规定的 0.7 倍;
2 、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
3 、三等水准测量可采用双仪高法单尺施测;每站观测顺序为后——前——前——后。
4.2.3.3 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DS1 不得超过 15″,DS3 不得超过20″ 。
2)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铟瓦水准尺不得超过0.15mm,对于双面水准尺不得超过 0.5mm。
3)当二等水准测量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其补偿误差(Δa)不得超过 0.2″。
4)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4.2.3.2的规定。
表 4.2.3.2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
注:1 、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实现高度不应低于0.3;
2、三等水准采用变动仪器高度观测单面水准尺时,所测两次高差,较差,应与黑面、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要求相同。
4.2.3.4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四等水准测量。具体测量方法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进行。
4.2.3.5 对高程控制网应进行平差计算,高程控制点的高程应以平差后的结果为准。
4.2.4 施工放线测量
4.2.4.1 施工中应结合图纸设计布设施工中线与高程控制桩,并根据工序要求布设测桩。
4.2.4.2 测量作业前、后均应采用不同数据采集人核对的方法,分别核对从图纸上所采集的数据、实测数据的计算过程与计算结果,并应据以判定测量成果的有效性。
4.2.4.3 施工布桩,放线测量前应建立平面、高程控制网,依实地情况埋设牢固、通视良好。道路施工放线采用的经纬仪等级不应低于 DJ6 级。
4.2.4.4 以三级导线平面控制测量时,方位角闭合差为±24word/media/image30.gif(″);以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时,方位角闭合差为±40word/media/image30.gif(″),且应报建设单位验收、确认。
4.2.4.5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图纸、资料和现场情况,测标出路基施工中可能暴露、触及、损坏的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位置。
4.2.4.6 施工准备阶段核对占地、拆迁范围时,应在现场测设道路施工范围边线。
4.2.4.7 当工程规模较大,测量桩在施工中可能被损坏时,应设辅助平面测量基线与高程控制桩。
4.2.4.8 施工中应及时完成中线桩的恢复与校测。
4.2.4.9 城镇道路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测量视线长宜控制在 50~80m;
2) 水准测量应采用 DS3 及以上等级的水准仪施测;
3) 水准测量闭合差为±12word/media/image31.gifmm (L 为相邻控制点间距,单位为 km)。
4.2.4.10 城镇道路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控制导线闭合差应符合4.2.2.6条的有关规定。
2) 采用 DJ2级仪器时,角度应至少测一测回,采用 DJ6级仪器时,角度应至少测两侧回。
3) 距离应采用普通钢尺往返测一测回,用电磁波测距仪可单程测定。
4) 当采用全站仪观测时,应符合第 4.2.2.9 条和第 4.2.3.2 条的有关规定。采用全站仪测设坐标定点,应使用不同方法进行坐标并进行已知点的复核,并均应有工作、复核记录,实时测量前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5) 放样测量直线丈量测距的偏差应符合表 4.2.2.9 的规定。
6) 施工放样允许误差 M,相对于相邻控制点,按极坐标法放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 4.2.4.1 施工放样点的点为允许误差M(cm)
7) 道路中心中间距宜为 10~20m。
4.2.4.11 平曲线和数曲线桩应在道路中心线桩、边桩的测设中完成,并标出设计高程。当曲线长度小于等于 40m 时,桩间距以小于 5m;当曲线长度大于 40m 时,桩间距以小于等于 10m。
4.2.4.12 交叉路口路面高程作业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高程方格网、等分圆网等,分层测定高程。
4.2.4.13 与路面有关的附属构筑物的外观控制测量应在控制方向按平面、高程控制需要设控制桩。
4.2.4.14 城镇道路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位置、高程、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高程。测量成果应在竣工图中标明。
4.2.4.15 施工测量记录及成果均应在正式记录本上填写,并按规定整理测量资料。
4.2.4.16 工程验收的测量依据点应按程序报经建设单位验收、确认。
4.3基坑开挖方法
4.3.1基坑开挖前,应将理状地面上的积水排除、疏干,将树根坑、井穴、坟坑等进行技术处理,并将地面整平。
4.3.2道路沿线多经过山地、农田等,地面植被茂盛,填方段路基开挖前对表层0.50m进行清表,对穿过林地路段应先行伐树,并对树根进行挖除。对挖方地区统一挖至结构加强层底面线以上0.2m后再开挖排水、箱涵基坑。
4.3.3 各基坑均采用放坡开挖,基坑开挖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根据不同的开挖位置和地质情况,按照分层、分段、分块、对称、均衡、限时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开挖分层厚度不超过1.5m。在挖方石质地段的沟槽开挖采取机械破碎结合风镐分段分层开挖石方方法;在挖方土质或填筑地段的沟槽开挖采用挖掘机分段分层直接开挖。开挖顺序如下:
①反铲挖掘机配合自卸渣土车开挖第一层土方,分层厚度1.5m;
②第一层土方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边坡修整,清理松动的块石土方;
③分层开挖第二层土方,分层厚度1.5m,同时施工坡顶截水沟、防护栏杆;
④第二层土方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边坡修整,清理松动的块石土方;
⑤开挖下一层土方,重复以上步骤;
⑥开挖至基坑底部,预留200mm人工捡底,同时施工坡底排水沟、集水井;
⑦基坑整平、检查验收。
基坑放坡开挖示意图
4.4 基坑开挖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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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工艺流程
4.5通道布置
4.5.1施工道路布置、材料堆放、挖土顺序、挖土方法等应减少对周边环境、支护结构、工程桩等的不利影响。
4.5.2挖土机械、运输车辆等直接进入基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保证坡道稳定的措施,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8,坡道的宽度应满足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
4.6开挖安全要求
4.6.1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
4.6.2基坑开挖应采用全面分层开挖或台阶式分层开挖的方式;分层厚度按土层确定,开挖过程中的临时边坡坡度按土层计算确定;
4.6.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法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方法挖除,严禁超挖。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
4.6.4邻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
4.6.5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水与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cm,严禁有水挖土作业;
4.6.6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基坑内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4.6.7雨期施工时,应减小分段开挖长度。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必要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造成塌方。坡面用坡度板随时检测,以保证坡率符合设计要求。
4.6.8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城作业时,配合作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4.6.9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4.6.10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糟、管线。在距管道边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 2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人工挖槽时,应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②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③人工挖槽时确保堆土安全,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地面堆积荷载不得大于10KN/m2。
④开槽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及时会同有关方面进行验槽。验槽后应及时组织施工进行回填确保沟槽施工安全,避免坍塌。
4.6.11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制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 的规定。
挖掘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4.7坡面防护及坡率
4.7.1当基坑深度较大时,宜采取设置过渡平台分级放坡开挖,各级过渡平台的宽度、坡度和高度应通过稳定性计算确定,各级过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0m。
4.7.2放坡坡率应根据相关规范、图纸设计以及经过稳定性核算的勘察资料确定。
地质详勘报告提供的坡率建议值:
基坑临时开挖坡率
4.8降水、排水
4.8.1 主要依据
4.8.1.1依据水文地质情况,为了保证基坑(沟槽)无水施工和基坑边坡稳定,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地质详勘报告说明17.2的建议,本方案涉及基坑(沟槽)施工采用集水明排法降水,坡顶和坡脚设置截水沟、排水沟和集水井。基坑明排水采用自动抽水泵抽水,抽出来的水排入基坑顶部设置的临时集水池内,三级过滤沉淀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或邻近沟渠。
4.8.1.2依据《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7.3、13.2规定布置集水明排系统:
1)排水沟和集水坑宜布置于地下结构外边距坡脚不小于0.5m。
2) 排水沟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基坑排水量确定,沟底宽不宜小于0.3m,坡度不宜小于0.1%;集水坑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和积水面积确定,且直径(或宽度)不宜小于0.6m,其底面应比排水沟沟底深不宜小于0.5m,间距不宜大于30m
3)当基坑壁出现分层渗透水时,可针对性地设置导水管,将水引入排水沟。
4)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地下水位之后,排水沟与集水井的深度应随开挖深度不断加深,并及时将集水井中的水排出基坑。
5)基坑上部截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m,排水沟底和侧壁必须做防渗处理。基底部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
4.8.2 降排水施工
4.8.2.1在基坑(沟槽)顶部距基坑(沟槽)边缘2m处设置30cm×50cm的截水沟,距坡顶2m。沟内坡度大于0.5%,沟底采用10c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侧壁采用120mm厚砖砌,内抹M5厚水泥砂浆30mm。连接至三级沉淀池。
4.8.2.2基坑底设置30cm×30cm的排水沟,距坡脚0.5m。采用C20砼浇筑,底部采用10cmC20砼垫层,沟侧采用15cmC20砼浇筑,沟内坡度大于0.5%,沟底、沟壁抹30mm厚1:2水泥砂浆。每隔30m设置一口集水井,集水井1.0m×1.0m×1.0m,底部采用10c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侧壁C20砼浇筑。在每一个集水坑处安放1台自动抽水泵抽水。
集水明排法(1-排水沟,2-集水井,3-水泵)
基坑坡顶或过度平台截水沟及防护示意图
4.9 基坑安全防护
4.9.1基坑安全等级
根据图纸设计及现场勘查,排水管道覆土厚度3~8m,基坑最大挖深约8m;箱涵平均挖深5m,最大挖深6.6m。根据地勘资料,基坑范围内从上至下依次为杂填土、素填土、软塑状淤泥质土、可塑~硬塑粘土、全~中风化砂泥岩,基坑底大部分位于强~中风化砂泥岩地层。根据《【某市】地区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DB51/T 5072-2011)的第3章关于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规定,本工程范围内的基坑影响范围内无既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开挖深度小于5m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开挖深度5-12m的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注:H为基坑深度,Sjx为建筑物(构筑物)距离基坑边的距离。
4.9.2 安全栏杆
4.9.2.1开挖前,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要搭设合理、牢固能起防护作用的临边护栏,并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栏杆的搭设按照《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6.2-基坑开挖防护的规定布置:
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道-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
3)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4.9.2.2本工程基坑防护安全围挡高1.2m,采用Φ48×3mm钢管,中间三道水平横杆,立柱间距2m,安全警示色涂装,并悬挂安全密目网及相应的安全警示牌,防止高处作业人员或临边作业人员坠落事故的发生。
基坑坡顶防护栏杆示意图
4.9.3 安全梯
沿基坑长度范围每隔50m搭设一处自底部到坡顶的应急梯子(专用梯道),备施工人员上下,安全梯1.2m宽。作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必要的应急逃生通道。
基坑坡面安全梯示意图
4.10 排水沟槽、基坑布置
雨水基坑最大平均深度3.5m,最大挖深4.5。污水基坑最大平均深度6.6,最大挖深8.8m。排水基坑开挖根据地勘报告与设计图纸,遵循“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沿长度方向进行机械开挖,设置纵向坡度,并均匀取土,保证开挖坡面的稳定。
4.10.1深度小于5m管道沟槽及检查井
4.10.1.1雨污水沟槽、检查井开挖深度小于5m的基坑采用反铲挖掘机分层、分次开挖至沟槽底部。采用一级边坡,不留设分级平台。
4.10.1.2坡底按本章4.8的规定设置临时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截面尺寸0.3m*0.3m,集水井1m*1m*1m。坡顶按照本章4.9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栏杆距离边坡顶边缘1m。
4.10.1.3坡顶整平,设置坡向坑外的坡度,坡度大于2%,长度不小于3m。坡顶不设置截水沟。坡面采用原土护面,基坑开挖成型后应及时施作排水管道,及时按涉及及规范要求回填压实,避免基坑长时间暴露。
4.10.1.4利用检查井基坑下沉的特点,在检查井基坑角部设置集水井,收集排水管道基坑及检查井基坑的渗水或雨水。
4.10.1.5平面及断面
1)排水管道基坑代表横断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K0+100雨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K0+340-K0+410雨水污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K1+050雨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K1+090-K1+180雨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2)检查井基坑平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5m检查井基坑平面示意图
3)检查井基坑代表横断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K0+405雨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K0+765雨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K1+835雨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K1+915雨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4.10.2深度大于等于5m管道沟槽及检查井
4.10.2.1雨污水沟槽、检查井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时采用反铲挖掘机分层、分次开挖至沟槽底部。沟槽边坡采用二级放坡,留设分级平台,平台宽度按照规范设置取2m;
4.10.2.2若在分级放坡时坡面遇土层分界面,则应另外按照土层分界面再布置一道分级平台,宽度2m。一级边坡高度小于5m,遇土层分界时适当调整;二级边坡小于4m。
4.10.2.3坡顶、坡底按本章4.8的规定设置临时截水沟、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截面尺寸0.3m*0.3m,截水沟截面尺寸03m*0.5m,集水井1m*1m*1m。坡顶按照本章4.9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4.10.2.4利用检查井基坑下沉的特点,在检查井基坑角部设置集水井,收集排水管道基坑及检查井基坑的渗水或雨水。
4.10.2.5平面及断面
1)排水管基坑典型代表横断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K1+175-K1+225污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K1+360-K1+510污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K2+400-K2+470污水沟槽横断面示意图
2)检查井基坑平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5m检查井基坑平面示意图
检查井基坑典型代表横断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K2+420污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K1+510污水检查井基坑横断面示意图
4.10.3沟槽、基坑底宽
沟槽开挖的宽度、边坡坡度、分层开挖每层深度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并应满足《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的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①一般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考虑加入一个排水沟宽(0.3m)和排水沟距坡脚的安全距离(0.5m):
B=D+2E+0.3+0.5 (单位:m)
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
E-工作面宽度(m);(依图纸设计按下表取值)
D-管径。(m)
②检查井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根据双排脚手架搭设、钢筋绑扎、模板安装加固及排水沟设置的宽度要求综合考虑后,按每边1.5m设置,从垫层侧边至坡脚。
4.10.4 开挖坡率选择依据
4.10.4.1基坑开挖时,测量人员现场跟踪控制开挖的方向和深度,结合图纸设计、《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地勘报告的临时边坡坡率建议值选取适宜的坡率,控制边坡坡比、标高,避免超挖或扰动基坑原状土:
1)图纸设计沟槽边坡坡率建议值: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且边坡顶有荷载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的相关规定按下表取值:
给排水规范规定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
3)经过稳定性核算的勘察资料提供的坡率建议值:
基坑临时开挖坡率
4.10.4.2根据上述三表要求的最陡坡度,以及考虑基坑坡顶管道安装需要的一定动荷载,排水工程基坑边坡坡率综合可按下表取值:
4.11 K1+250箱涵基坑布置
4.11.1平面布置
4.11.1.1箱涵基坑上游底高程485.93m,下游底高程485.40m,基坑宽16.4m,平均挖深6m,基坑长度65.23m。基坑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全面分层、分次开挖至沟槽底部。
4.11.1.2基坑右侧设置8m宽围堰兼做施工便道,以截断藕塘与沟渠水流,便于原浅水藕塘及浅水沟渠的积水抽排,淤泥清除。
4.11.1.3基坑东北方向设置机械车辆施工通道,宽度8米,纵向坡度10%。东北侧及西南侧红线外场地平整顺接围堰通道及主路施工通道,以便于箱涵基坑开挖时施工通道的纵向贯通,方便运输。
4.11.1.4基坑平面布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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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涵基坑平面布置示意图
4.11.2基坑施工流程
word/media/image67.gif
4.11.3围堰施工
1)K1+250箱涵基坑长67.27m,横向截断道路,周围无既有道路可以利用。箱涵基坑平面顺西北方向长向布置,原地貌西北处有一封闭藕田浅塘,浅塘沿东南走向与一浅水沟渠连通,属于静止积水,无流淌。积水约1.5m深,并处于地势低洼处。经现场勘探周边无条件可自然排放,为便于抽排积水、清除淤泥并与道路纵向施工通道贯通,需在基坑东南方向修筑填土围堰。
2)围堰填筑前,先用挖掘机将拟填位置河床上的杂物、石块、树根等清除干净。具体办法可采用先在拟填筑位置两侧填筑略高于水面的临时挡水土墙,再抽排中间积水,用两台PC360挖机接力传递将拟填部位杂物、石块、树根清除,再进行填筑。
3)填筑施工时底部选用透水性小的黏性土分层填筑,分层厚度不超过300mm,并用挖掘机整平拍实,逐层填筑,填出水位1m后,利用道路挖出的风化岩土石方分层碾压填筑至施工便道高度。围堰坡面按1:2整平、拍实。围堰顶部宽度8m,坡顶修整成向围堰外侧的横坡,坡度为2%。堰内坡脚距离基础基坑坡顶2m。
4)为有效过滤围堰底部渗水防止围堰内侧因渗水造成围堰水土流失,保证围堰稳定,确保围堰顶部行车安全,在围堰内侧设置50cm厚2m高砂砾石滤水层,并随内侧边坡整平拍实。
5)围堰顶部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栏杆距围堰边坡1m。安全防护栏杆高1.2m,采用Φ48mm×3mm钢管,中间三道水平横杆,立柱间距2m,插入土体600mm,钢管安全警示色涂装,并悬挂安全密目网及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6)围堰内外出现渗水、部分垮塌崩裂等现象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出现渗水时,在围堰内侧对渗水点采用黏土封堵,必要时可采用黏土与水泥浆搅拌成一定塑性的拌合土对渗水点进行封堵,封堵渗水点时需人工进行捣实,保证渗水点封堵的密实性。除了堰内堵漏外,也可在堰外采取防渗土工膜加土袋堆砌加强的组合形式防渗,防渗土工膜在围堰外坡顶坡底均延伸出1m,土工膜铺好后在其上堆砌一层土袋加强。围堰出现垮塌或局部崩裂时,应立即禁止施工车辆通行,防止大面积坍塌,并立即组织人员对围堰内侧边坡进行加强,在围堰内侧用土袋堆砌加载对坡脚进行加强,同时削缓围堰内边坡坡度,并对通过车辆限速、限重。
基坑坡顶防护栏杆示意图
土围堰断面示意图
4.11.4基坑开挖
4.11.4.1箱涵基坑开挖严格按照本章4.3要求的步骤分层开挖、分层支护。箱涵基坑边坡采用二级放坡,留设分级平台,平台宽度按照规范设置取2m;边坡坡度按照地勘临时边坡坡率建议值执行。基坑处于全风化页岩层内,该土层坡率取1:1;北侧边坡顶部部分处于人工填土层,该土层坡率取1:1.5。
4.11.4.2基坑坡顶、坡底按本章4.8的规定设置临时截水沟、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截面尺寸0.3m*0.3m,距离坡脚0.5m;截水沟截面尺寸03m*0.5m,距离坡顶边缘2m;集水井尺寸1m*1m*1m,基坑四角均布置,另外基坑两长度方向中点各布置一口集水井。坡顶按照本章4.9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箱涵基坑断面示意图
4.12基坑开挖注意事项
4.13.1施工期间做好排水工作,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基坑较矮处设置集水坑,将水引设置的集水坑,以免基底被水浸泡,影响地基承载力;当基坑内有泉眼时,可向泉眼内压注速凝水泥砂浆,或打入木塞堵眼,堵眼有困难时可采用管子塞入泉眼将水引至已设置集水坑。
4.13.2基坑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开挖应分层分段对称开挖,每分段开挖的边长不大于50米,每层挖土深度不大于1.5米,严禁超挖;机械挖方,开挖至距基底20cm后,采用人工清基。纵向边坡每分层开挖完成一段后,按要求及时施作边坡支护,因特殊原因不能施作时应控制好边坡坡度、临时坡面覆盖等措施,防止边坡失稳。
4.13.3边挖边检查及时修整边坡,每1.5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以上20cm,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沟槽底部宽度和标高,达到坑底平整度不超过15mm。
4.13.4临时在基坑边缘堆放材料时需保持3m以上距离,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减少坑壁荷载,避免对壁的扰动,保证基坑稳定,施工过程中注意观察坑缘顶地面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施工。
4.13.5在开挖过程中,若土质发生较大变化,与设计不符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业主、过控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确定方案后再施工。
4.13.6雨期施工时,应减小分段开挖长度,完成一段铺设一段垫层,并在基底两侧设置排水沟。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必要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造成塌方。
4.13.7挖至基底标高后,及时会同设计、勘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4.13.8根据设计高程和原地面高程,计算出开挖深度后,按基坑开挖支护设计施工支护工程。
4.13.9开挖土方处置
①基坑开挖土方,上层杂填土、粉质粘土、淤泥等不能利用的土方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运至当地城管指定弃渣场弃渣。
②开挖土方中砂卵石、中风化泥岩等合格填料,则在路基填方处平出专门的填方区域,以便路基回填利用。合格土石方拟在K2+020-K2+160道路填方处堆放,配合路基填方施工流水作业。
4.13.10当土(石)方用机械开挖时,应保留0.2m应用人工清槽,不得超挖,如果超挖应进行地基处理。有地下水时,应进行施工降水以保证干槽施工,当降水不利地基被扰动应进行地基处理。
地基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2)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地基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
2)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再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4.13 基坑验收
挖至基底标高后,及时会同设计、勘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排水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验收标准
1)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管道地基应为未扰动的原状土或经处理后回填密实的地基,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3)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按设计或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记录、试验报告。
4)雨污水沟槽基坑允许偏差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规定:
沟槽开挖允许偏差表
5)箱涵基坑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规定:
土方开挖质量验收标准(mm)
5 施工危险源辨识及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应根据企业的施工特点,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出危险源,列出清单,并对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价,将其中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如本工程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以及其他群体伤害事故的状态。同时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定消除和控制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给予安,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签定工程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国家要求配备安全员;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
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发生,年一般事故不超过1.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分解的责任进行考核。
3)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由技术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并走在施工进度的前面。
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对专业性较强的分布(分项)进行单项交底。
5)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6)落实安全教育制度。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班组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操作规程、作业环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在布臵生产的同时交代安全工作,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8)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依据危险源辨识记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确定出重大风险,列出清单下发,有计划地进行控制。一般地,采用以下公式
D=L×E×C
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关于L、E、C值的确定,见表1、表2、表3。
表5.1-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表5.1-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表5.1-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表5.1-4 危险等级划分(D)
D值求出之后,按表4确定风险的级别。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设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深基坑施工现场危险源分析及预控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杜绝因施工引起的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
安全管理体系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挂帅和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成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标段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全部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以专检和监督方式为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是各管段或负责工程范围内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项目作业队安全工程师、工班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机构如图所示:
【略】
安全管理机构图
安全保证工作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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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工作流程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安全方针和实现安全目标,针对本标段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我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及经济保证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标段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
制定十二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分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组织本项目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履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作业职责并做好记录。
(八)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本项目事故善后处置,参与公司对本项目事故的调查处理。
(2)项目书记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与项目经理共同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党支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
(二)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教育党员和全体员工模范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努力提高党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
(三)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模范事迹,把安全生产工作和干部考核相结合。
(四)加强后勤管理,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五)针对职业病易发人群和发生疫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及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3)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预警预控。
(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审。
(三)方案实施前,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实施过程中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四)主持本项目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五)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履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作业职责并做好记录。
(4)项目副经理(生产)
副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按领导责任,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在主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遵循科学规律,合理安排施工任务计划,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四)组织分管工段、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时研究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六)组织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七)重大工序转换前和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准备情况,并现场监督指导实施。
(八)组织召开周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督促落实现场作业交接班制度。
(十一)履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作业职责并做好记录。
(十二)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工作。
(5)项目副经理(商务)
(一)负责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证照,确保进场分包单位安全资质符合要求。
(二)签订合同时,同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三)组织过程分包评价时,把分包单位的安全绩效作为重点评价指标。
(四)配合项目经理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6)安全总监
(一)监督项目部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运行。
(二)督促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及时组织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参与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组织参加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制订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督促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五)组织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应急演练及其他安全活动。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处理。
(7)安全部
(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在本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本项目各级人员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计划;督促本项目人员参与并确保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与新进场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对新进场员工进行风险告知;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
(五)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事故隐患,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并作安全巡查日志记录。
(六)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收集、汇总本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作业记录。
(八)负责向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九)负责及时准确录入本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资料。
(十)负责收集汇总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凭据,规范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十一)组织制定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组织本项目危险源的辨识工作,汇总本项目危险源,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三)组织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参与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十五)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8)工程部
(一)负责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贯彻执行。
(二)负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编制施工生产计划。
(三)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四)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并组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五)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六)负责制定并落实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七)负责按规定频率对塔吊、支架、边坡、临时结构物等设备设施进行稳定性监测,并提供准确测量数据。
(八)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认手续,确保交底落实至一线从业人员。
(九)组织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全专项方案,落实预警预控措施。
(十)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二)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十三)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9)合约部
(一)负责严格执行分包合同管理规定,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商现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及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等要求,并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以及分包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协助安监部门汇总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三)负责依法购买从业人员意外伤害险,并负责工伤事故保险理赔事宜。
(四)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六)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七)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10)财务部
(一)负责根据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报财务预算。
(二)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执行进行进行管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所需专项资金足额到位。
(三)负责根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计提、归集安全生产费用。
(四)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五)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六)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11)质检部
(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二)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三)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项目部的安全负责。
(五)按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活动,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负责对项目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七)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
(八)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
(九)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三级、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12)综合办公室
(一)负责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及驾驶员的日常交通安全学习工作。
(二)负责水文、气象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
(三)负责根据公司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制作各类安全宣传、警示标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五)负责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建档,并实施动态管理。
(六)负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员工休假权,做到劳逸结合。
(七)负责检查督促分包商民工工资发放、合同签订、社保参保、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并建立相应台账。
(八)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九)负责办公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
(十)负责组织员工健康体检,特种作业人员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十一)负责后勤人员的职业健康、消防、电气等方面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防暑降温、低温保暖等职业健康用品的规范采购发放。
(十三)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十四)组织制定并落实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女职工保护措施。
(十五)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调整工作岗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十六)组织检查现场作业管理人员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
(十七)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八)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九)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负责与当地外部救援机构的沟通联系。
(二十)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助劳资分管领导处理工伤善后工作,建立工伤档案。
(13)试验室
(一)负责制定并落实试验检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二)负责规范使用、保管、处理各类有毒有害化学试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
(三)负责统计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四)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六)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参与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七)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八)参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14)员工
(一)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接受企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二)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四)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事故后,应逐级上报,并应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
(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七)拒绝违章作业,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在全体参战员工中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经理部每月、项目项目部(工区)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季(月、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季(月、周)安全生产措施,并在例会上学习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班组周一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研究本周生产安全措施。
对农民工或新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以“师带徒”的形式在实践过程中熟练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工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参加施工的人员,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技术或安全专职干部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项目部(工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技术或安全专职干部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是否有切实可行,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人员的培训是否合格.责任制否建立,是否有应急预案。在全部都备齐的情况下方可开工。
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项目部每月、项目作业队(架子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重点检查施工用电、模板工程、机械设备、龙门架、运架梁等。并对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交通事故等措施检查落实。每次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的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开工前,项目部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标化工地建设,使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找出原因,总结教训,制订切实的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针对施工过程中隐患多的工点或工序,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步进行安全防护方案的设计,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审批后执行。
工区及其作业班组每周一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作业班组进入工点施工作业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班前讲话,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把工序和设备的主要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工地,在危险处设置警示牌以进一步提醒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应包括气象条件、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这些条件必须满足人体能够从事正常作业。
(2) 对于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如脚手架、地井、深沟、密闭场所、易塌方场所、高边坡等,除一般规定外,作业前应对作业基本安全条件予以专门设计、布置和检验。
(3) 对于脚手架,应建立设计、搭制、验收、使用、拆除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程序,明确责任和分工,实现规范化操作。现场不允许使用竹、木质脚手架,统一使用钢管或钢质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 将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作为安全质量计划的内容,开工前必须予以检查,未落实的,且造成即刻危险的,不得开工作业。
(1)应急通道设置
基坑(沟槽)开挖过程中,纵向间距按50m设置一个应急通道。
(2)专人日常巡视监测措施
基坑(沟槽)的整个施工期间,每天设置专人进行巡视。
专职巡视小组组成如下:
巡视监测包括的内容如下:
1)边坡
基坑(沟槽)内有无涌水、流沙、管涌等;
坡面有无地下水渗水。
2)施工情况
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是否与岩土勘察报告是否一致。
基坑(沟槽)开挖的分段长度、分层高度是否施工技术方案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现象;
场地地下水、地表水排放是否正常;
基坑周围堆载情况,有无超堆情况;
3)基坑(沟槽)周边环境
临近便道上无裂,沉陷;
4)监测设施
基坑(沟槽)坡顶监控量测点位是否完好;保护情况
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基点、水准点保护是否完好。
(3)巡视检查的方法
巡视监测的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锤、钎、尺量,放大镜等工器具和摄像等设备进行。
(4)巡视检查的要求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监控量测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保证施工安全。
及时整理巡视检查记录,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监测应常态化进行。雨季应增加巡查次数,并应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安全负责人,并通报基坑(沟槽)监测单位和基坑围护施工单位;应有专人检查基坑周围原有的排水管、沟,确保不得有渗水漏水迹象;当地表水、雨水渗入土坡或挡土结构外侧土层时,应立即采取截、排等处置措施。
由于基坑(沟槽)开挖扰乱了原状土的自然力学状态,在开挖的过程中,随着其暴露时间越久,随时可能都会发生事先估计不到的事故。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和《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的有关规定,在基坑施工及地下结构施工期间,应对基坑(沟槽)周边环境和防护结构进行监测。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掌握降水、开挖及施工过程中防护结构的实际状态及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做到及时预报,为其边坡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提供监控数据,防患于未然,故进行施工监测是必须的。对边坡及道路变形、沉降、裂缝每天进行全方位监测,作好记录做到工程可预控性。
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其稳定性监测,作到每一层挖土步骤就要进行监测,然后对监测值(位移、沉降)进行分析,如果监测值是一种渐变的递增过程,则说明基坑(沟槽)处于合理的稳定状态,如果监测值发生突变或出现峰值,则说明基坑(沟槽)承受过大的土压力,则需要放慢挖土速度或立即停止挖土,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补救的方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待补救措施实施后,继续观察基坑变形监测值,监测值停止增长或增长十分缓慢,才可继续进行土石方开挖。
基坑(沟槽)施工监测目的就是及时掌握降水、基坑(沟槽)开挖及施工过程中坑壁的实际状态(位移、沉降变化值及变化速率)及周边环境(建筑物、地下管道、道路)的变化情况,为基坑(沟槽)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提供监控数据,为基坑安全施工提供保证,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另外通过施工监测的结果,可以指导现场施工,确定和优化施工参数,进行信息化施工。
依据《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规定,结合本基坑(沟槽)周边建筑物和开挖深度(5~11.02m)及地质、地下水情况,判定该基坑(沟槽)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沟槽)施工监测项目如下:
1)水平位移;
2)地面沉降;
结合本工程特点确定监测内容:根据明挖基坑(沟槽)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场监控量测项目有:基坑(沟槽)地表沉降监测、水平位移等。施工前做好场地现状的仔细调查和记录、拍照等,设置变形观测点并测得初始数据。
监测项目及报警值参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要求监测单位按以下基坑监测措施实施。基坑变形监测应委托有限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对超出报警值及有明显失稳迹象的情况应立即发出预警并报告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收到预警通知后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由测量沉降监测组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作。
(2)需要做好基坑(沟槽)开挖的各项监测数据以指导基坑施工。
(3)施工中应遵循“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及时将监测数据提交设计人员,监测报告必须要有评价意见,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分析监测数据,必要时优化和调整设计。
(4)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沟槽)施工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两次.
(5)基坑(沟槽)观测时间与周期:在基坑非开挖期间为5天一次,开挖期间必须一天一检测,发现异常连续监测。
(6)建立基坑安全监测巡视小组,以现场工长及专职安全员组成巡视小组。小组成员负责专对基坑的支护体系、临边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变形位移和地下水进行经常性监控。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1)在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周围地面沉降、水平位移等全方位的监测。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地面开裂、沉陷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1)在基坑(沟槽)防护结构施工前,要先对既有建筑物布设监控量测点,为施工中的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
(2)在基坑(沟槽)影响范围上方设置沉降测点时,测点在边线外1.0m处布置。
(3)各项监测工作的频率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各监测值达到预警值(控制值或设计值的80%),并有增加趋势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严格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监测。
(4)各项目在基坑(沟槽)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少于3次。
(5)钻孔测点遇既有管线及构筑物避开设置。
(6)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地面进行监测,如发现有地面开裂、沉陷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7)应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反馈的准确及时。
(8)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检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9)根据现场具体需要进行调整布点间距及数量。
(10)在进场施工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对周围原有的建筑进行仔细调查、检测和技术鉴定,并做好记录、拍照、录像等工作,为施工过程中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
2)详细了解周围地下管线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3)在周边建筑物、路面设置沉降及变形观测点。
(1)沉降监测
地表沉降观测仪器采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观测精度按照规范要求精度进行观测,技术要求及指标按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在基坑(沟槽)开挖前,在边线外1.0m处布置,且便于长期保护的稳定位置,埋设至少三个基准点(根据现场分段情况进行加密布控基准点),基准点埋设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水准网布设,首次观测时,应适当增加测回数,一般取3-4次的数据作为测点的初始读数。
(2)水平位移监测
在基坑(沟槽)开挖前,采用全站仪在其周围地层变形影响范围外,便于长期保护的稳定位置,埋设至少三个基准点(根据现场分段情况进行加密布控基准点),作为水平位移监测的基本依据,测量测点与基点的边长和方位角,确定防护结构的水平位移。
(3)检测控制标准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考虑基坑工程等级、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监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的规定按二级基坑的数值按下表设定:
基坑监测频率
基坑变形监测报警值按照基坑的安全等级和相应的监测内容参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第8章的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的报警值
基坑(沟槽)变形控制标准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间距按每20m设置一组,双侧布点,设置在距离边坡外侧2m处。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点间距按每20m设置一组,双侧布点,设置在距离边坡外侧2m处。
基坑(沟槽)监测点位平面布置图
(1)基坑变形监测基准点埋设地面标志。中心标志用直径12mm,长100mm的钢筋制作,其顶部为球面,中间刻“十”字作标志中心。用电钻在水泥地面上打孔,在孔内灌入水泥浆,然后把钢筋标志打入孔内,并使钢筋顶面高于地面3mm。然后以标志为中心,用红油漆在地面画20×20cm的方框,并写上点号。
(1)危石清理由上至下进行,避免在不同高度立体作业,严禁在不同高度同一坡度线进行清理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滑鞋、手套等),身系安全绳。
(3)危石清理前及时清除危险区内的人员或机械设备,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戒哨、警示标志或拉设安全警示带。
(4)危石清理时,区域范围内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5)危石清理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在适当的位置,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材料准备: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应急,为防止基础出水,准备足够的抽水泵,随时应急。
(2)支护结构及基坑周边如发生超过预警值变形应及时采取坡顶卸载、反压坡脚,增加内支撑或削坡等措施确保基坑的安全。
(3)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控制地下水位标高,不得使地下水位降深过大,若周边沉降值超限可采用补打回灌井等方法控制沉降值。
(4)基坑纵向滑坡预防措施与对策:
1)严格控制基坑开挖坡度;
2)在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具采用有针对性的降水措施,保证该层土中的降水效果;
3)暴雨来临之前所有边坡应铺设塑料膜以防止暴雨冲刷,同时在坡脚设置大功率水泵抽水,防止坡脚浸水;
4)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基坑停工较长时间,应在平台、基坑边和坡脚设置排水明沟和积水坑,并派专人抽水值班,必要时对基坑边坡坡面喷射混凝土保护;
5)在进度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少开工作面的形式,避免暴露太多的基坑工作面;
6)坡顶严禁堆积荷载。
(5)抢险支护
1)基坑支护结构出现变形过大或较为危险的“踢脚”变形时,立即采用坡顶卸载,适当削坡,适当增加内支撑或锚杆,被动土压区堆载或注浆加固等处理措施。
2)基坑出现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时,应在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3)基坑坍塌或失稳征兆已经非常明显时,必须果断采取回填土、砂或灌水等措施,然后再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险情发展成事故。
(1)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施及电线的架设,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2)施工用主要电力线路架空安设,从主线路至用电设备间使用电力电缆,严禁电力线随地拖拉或置于脚手架等临时装置上。
(3)所有电器开关都必须完好无损、接线正确、绝缘良好、标识明显,确保用电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T46-2005的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临电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检修电气设备,架设和拆除电线、电缆等,必须按有关的安全规定进行。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气设备和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用安全电压或装设漏电防护装置。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按技术要求使用防火爆型电器设备。
(1)建立施工动火控制程序,实行动火证管理制度。施工动火作业包括焊接作业、切割作业和金属打磨作业。
(2)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的使用,建立使用电加热器的控制程序,保证加热器的使用不会造成线路过载短路起火。
(3)禁止在现场燃烧树木、杂草、垃圾。
(4)建立吸烟点,禁止在非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5)必须遵守有关防火规定,成立消防组织,建立防火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6)可燃构件,易燃物质与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的距离,贮存爆炸物品的车间、仓库等相互间的距离,均应符合防火的安全规定。
(7)必须按规定对爆炸性物质进行检测和检查,爆炸性物质在空气或介质中的混合浓度、贮存量和使用方式,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或规定。
(1)必须直接与燃油、燃气、压缩气体供应单位签订供应和服务合同或协议。必须包含安全责任条款,这些条款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
(2)必须严格按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程序管理燃油、燃气、压缩气体和危险化学品,包括运输、存放、使用、报废、检查、监督各个方面。燃油、燃气、压缩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和储存地点必须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存放必须得到安全部门的批准。
(3)必须严格按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程序管理放射源,包括存放、使用、维护、运输、报废、检查、监督各个方面。
1)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采取科学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及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刹车系统、灯光系统良好。
3)每台施工车辆应建立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4)必须对施工道路、运输道路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防止扬尘、防止坑洼不平。
5)雨天道路泥泞、湿滑应停止施工。
6)车辆在运输时不能装的太满导致沿路遗洒,对洒落的碴料应及时清理。
7)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依限速要求行驶,严禁超速、超载。
8)建立占用公用道路施工控制程序,实施占道施工许可证管理并得到相关管理方面的书面批准。
9)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管理。
10)经常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11)车辆运输严禁”三超”(超劳、超速、超载)、“带病”运行。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道条”的有关规定。
12)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限速10km/h;卸料时,先察看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卸料;往坑、沟、槽内卸料时,车距坑边10m处应减速行驶,在坑边1~2m处卸料,卸料处设车挡;严禁机动翻斗车载人。
13)临时道路严格按照设计的标准修建,弯道、坡度以及会车道的设置满足安全行车的要求。临时道路与其它公路、人行道交叉时,在交叉道口设置警示牌,车辆、人员繁忙的道口,派专人看守,并设围栏,危险地点悬挂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14)装运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除必须的行车人员外,不搭乘其他人员。
15)非持证机动车驾驶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16)载重汽车向坑洼区域卸料时,应和边坡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17)载重汽车卸料后,应使车厢落下复位后方可起步,不得在未落车厢的情况下行驶。车厢内严禁载人。
1) 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碰撞车架或履带。
2)装车作业应在运输车停稳后进行,铲斗不得撞击运输车任何部位;回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3)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m。
4)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状及松动的大块石。
5)挖掘机行驶或作业中,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驾驶室外严禁站人。
6)挖掘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7)驾驶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非持证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6)驾驶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非持证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1)装载机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严禁铲斗载人。
2)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
3)向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不得偏载、超载。
4) 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轮胎距沟、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1. 5m,并应放置挡木阻滑。
(1)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支。组成一个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外,还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5) 操作人员上岗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6)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7)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我公司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8) 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过控单位负责人,待处理完毕方可施工。
6 安全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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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 “事故应急处置与善后小组”。
为了尽可能减少管线迁改保护过程中工程事故的发生及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的职责。使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化并贯穿施工全过程。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2)日常工作职责划分
1)组长:对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当事故发生时对救援工作进行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员及保障组:支持和监督应急救援日常工作小组的工作,为其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督促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设置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6人,下设救援资源保障小组、现场伤员抢救小组、技术保证小组、设备抢救小组、保卫小组、协调处理小组,共6个小组。
总指挥:【】(项目经理),负责事故现场救援行动的总体指挥工作。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上报上级救援机构和是否需要上级协作;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组织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与消防队、地方政府和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原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副总指挥:【】(项目书记)、【】(项目总工),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能及时到场的时候执行总指挥的职责。
资源保障小组:组长【】(物资部),物资部其他成员担任组员。根据事故类别,负责召集抢险救援的人员;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物资,确保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必要时,请求上级救援组织或地方政府机构协调兄弟单位借调物资救援。
现场伤员抢救小组:组长【】(综合部),综合部及后勤部人员担任组员。根据现场伤员的受伤情况,确定伤员抢救的临时处置方案,在资源保障小组的配合下,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安全的方式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救治。
技术保证小组:组长【】(工程部),工程部其他相关成员担任组员,在出现突发性事故的情况下,根据现场出险情况,快速制定详细有效的复核实际情况的救援方案,并向总指挥提出抢险方案,以便充分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险工作。在需要设备辅助救援时,联络相关设备,保证救援工作实施。
设备抢险小组:组长【】(设备部),设备部其他设备相关成员担任组员,在出现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情况下,根据设备出险情况,向总指挥提出抢险方案,组织设备抢险方案的实施。在需要设备辅助救援时,联络相关设备,保证救援工作实施。
现场保卫小组:组长【】(安全文明部),安全文明部其他成员及作业班组长担任组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疏散、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不利于现场稳定的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负责联系后勤部安排抢险救援人员的膳食。
协调处理小组:组长【】(商务部),商务部成员及劳资任组员。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业主方、安全监督、公安、工会、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获取帮助,防止出现不稳定的局面;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处理的动态。
(1)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①安全事故的险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有可能继续增大。
②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或影响有可能继续扩大。
③ 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④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响应分级
1级:启动,向政府部门求援。如:发生了群死群伤、大范围环境污染事故。
2级:启动,向兄弟项目部、周边单位或医疗单位求助。如:发生较大的伤亡,本部救援指挥人员不在,资源无法配置,或者本部资源不足以应对事故伤亡或损失。
3级:启动,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助解决。情况一般指工人受重伤,发生严重机损事故。
4级:不启动,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一般的情况是个别工人受轻微伤害,设备有小故障如:手擦破皮、皮肤被尖锐物体划伤、设备停转。
(1)发现人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施工负责人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报告;
(2)总指挥决定是否要启动预案,启动哪一级的预案;
(3)若不需要启动,则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其他生产照常。
(4)若需要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则需要视情况,看是否需要停止施工,全力解决出现的问题。此时的程序是:
①指挥保卫组做好现场的隔离和警戒工作。同时,指挥伤员抢救小组,先对伤员进行现场的紧急救护,然后送往医院救治。
②指挥设备抢险小组对出现的设备故障和事故进行抢险,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③ 技术保障小组快速制定出技术抢救方案,并呈报总指挥审批。
④物资保障小组应第一时间提供抢险所需物资。
⑤协调处理小组收集事故信息,并联系相关方协调处理。
当安全事故超出内部抢险救援的能力,应及时作出要求外部抢险救援的决定,并积极配合、全力协助外部抢险救援队伍。
(1)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不会再继续扩大,造成更大的伤亡或损失。
(2)伤员得到妥善安置,伤情能得到有效控制。
(3)达到恢复生产条件。
实施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的救援工作,尽量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项目财产安全和周边单位财产安全。特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工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现人按6.1章节应急处理程序进行汇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上报单位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1)救援器材
医疗器材:消毒用品、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急救箱等(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通讯器材:电话、电话、对讲机;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2)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还必须配置安全带、安全绳、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3)主要应急物资清单
施工现场主要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备表
后备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备表
应急领导小组电话:详见章节6.2.1。
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报警: 110
【】人民医院【某区】医院联系电话:【】
从工地驶入红星路南延线,行驶至牧华路与红星路南延线交叉口,左转驶入牧华路天府大道方向,行至天府大道交叉口右转进入天府大道,继续行驶至正东下街左转进入正东下街,直行到达正北中街右转到达医院。
详见线路图:
【略】
应急救援线路图
6.5.1 基坑坍塌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立即在事故发生地周围设置警戒线,并配置保安人员进行严格把守,不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发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和破坏现场。
(2)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掩埋,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坍塌范围、掩埋施工人员的可能位置,制定抢救方案。
(4)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及时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5)对因排水问题造成的坍塌,在进行人员抢救的同时还必须立即进行排水处理,避免因地下涌水、地表水冲刷、雨水浸泡等问题使基坑继续坍塌;对因放炮、列车通过等外力震动造成的坍塌,必须立即停止外力震动的干扰,以免基坑继续坍塌,待抢救完,并采取防震措施后方可恢复产生震动的工作。
(6)对坑边荷载过大造成的坍塌,在进行人员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消除荷载的继续影响,如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停放的设备,以免基坑继续坍塌。对随基坑滑落的材料及设备应认真进行处理,尽量减少材料及设备所带来的损失。
(7)在基坑坍塌的抢救过程中,还必须对未坍塌的部分进行认真检查,对即将坍塌或破坏严重的部分必须立即采取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对因基坑坍塌造成的管、线、路破坏及房屋损坏等必须立即恢复或加固,必要时还要请求相关单位及部门协助解决。
(8)在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6.5.2 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4)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机构的电源。
(5)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6)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的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项目部报告。
(7)项目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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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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