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语文秋季班课教师讲义

发布时间:2017-08-21 11:47: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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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动物世界(写作课)

※基础夯实※

※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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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放

真题回放

【写作范文一】

宿命

我靠在昏暗、潮湿的小矮墙上,我正在思考我的人生——我是一只猪。我们祖辈都一样,有着极其悲惨的宿命。

宿命,宿命。

我一生不愁吃,不愁穿,我只需要吃好睡好,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日复一日……看着同伴们渐渐膘肥的身材,我却始终壮不起来,我有着自己的思想。我不愿臣服于我的宿命,因为我深知,我的自由之日便是我受死之时。

夜幕降临,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被屠夫送进了屠宰场。那儿陈列着一行一行的猪头,一列一列的猪肉,我明白,我们身上的猪头、猪肉、猪肠通通不是我们的,除了我们自己的灵魂。我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夜色朦胧,我站在猪圈门口,挥洒冷汗。同伴一个一个都睡着了,我沐浴着从断崖处吹来的山风,我的灵魂在内心躁动不安。我似乎看见了狼在断崖上嗥叫。我也情不自禁,摆正了姿态,嗥叫了一声,同伴们瑟瑟发抖,痴迷的眼神望着我,显得很害怕。他们一定以为我患上了猪瘟,或者以为我是一只披着猪皮的狼。我没有解释什么,因为我只是顺从我内心的灵魂罢了。

我决定要逃跑。

“什么?”同伴们瞪着眼睛惊恐地看着我,此刻的我站在猪圈门口,继续沐浴我的清风。我知道他们不会理解我,就像人们不理解韩寒一样,我和他一样,都是叛逆的少年。就像汪国真说的:“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我的内心似乎更坚定了。

明天,明天。

红艳的晚霞如期而至,浓浓的雾气没忘记给大地披上一层灰色的荧幕。我趁着夜色,拱开了猪圈门,玩命似的往断崖飞奔,迎面来的是凉爽的清风。逃跑时我回头望了一眼,看到了我的母亲,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的肯定的目光,似乎是我做了她想做却又不敢做的事情。

断崖的清风不像猪圈,猪圈里的风夹杂着湿气和污臭。我摆正了狼的英姿,不断嗥叫,因为我战胜了我的宿命,我顺从了我内心的灵魂。

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嘀咕:“你战胜了你自己的宿命,多么值得啊!”

夜幕下的断崖,依稀可见几颗星星,这勇敢的灵魂花,此时此刻,开得到处都是。

【点评】

这是一篇颇有意思,又颇值得人思索的文章。说有意思,是因为它从猪的视角来叙述,让故事从猪口里说出,不管这故事如何,本身就有了供人一乐的效果。但它又不属于搞笑的文章,它借着猪口告诉人:不能屈从命运的安排。我们从中领悟到的道理是:生命能达到多少高度,要看他超越自身的程度多少。

【写作范文二】

嘟嘟

大姑姑从老家带回来一只刚满月的杂毛西施狗,毛绒绒的,眼睛水汪汪的,很机敏的,可爱极了。我看见它,就不由自主地想抚摸,它也乖乖地给我摸。那时,它还没有断奶呢!

小狗一天天长大,能啃骨头了,但它牙没长齐不能啃大骨头,它饭量也越来越大了,长得胖嘟嘟的,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嘟嘟。

嘟嘟很小气。每次啃骨头的时候,躲在一边,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

它也很喜欢上街玩,每天到了晚上,它都会吵着要让我带它上街,但是,带它上街也并不是一件省心事,要注意行人,过往车辆,每次回来,还要帮它洗脚,可麻烦了。

嘟嘟开始认人了。记得有一次,一位阿姨对我说话,嗓门大了点,小狗听见了,就朝她汪汪大叫,好像在说:“谁?是谁在骂我的主人?”你瞧,它还会为主人出头呢!

嘟嘟又长大一些,很喜欢舔人了。一次,小狗正在楼梯口啃骨头,我拿着碗去到厨房洗,这家伙以为我跟它抢骨头,我冷不防地被它咬了一口,好疼啊,一阵剧疼,直往心里钻,我的怒火已经升到喉咙那儿了,拿起一条小软鞭,要好好教训它一顿,嘟嘟耷拉着脑袋,好像在求我宽恕。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我把怒气抛到了九霄云外,抚摸着它的头,对着它说:“以后可别这么做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把我手上的小软鞭咬下来放回原处,再跑过来,舔得我的手满是口水。

小狗跟我越来越熟了,要上学了,它就会咬住我的裤脚,舍不得我离开。 我每天放学回家,它早在家门口等着我。 炎热的夏天来了,嘟嘟特别爱洗澡,洗完了,就疯了一样,到处跑,到处跳,还自觉的跑到楼顶去晒太阳,把毛晒干。

深夜,不知从哪儿窜来一只小老鼠,窸弄得家里人一晚上没睡好。一个清早我打开房门,发现嘟嘟咬着一条血淋淋老鼠尾巴,我明白怎么回事,蹲下来抚摸着它,说:“嘟嘟,你真有本事,小猫都抓不到老鼠,你却抓到了,你真聪明,今天奖你一条鸡腿。” 中午我拿起一条鸡腿,嘟嘟馋得直流口水,舔嘴巴,只一跳,我一闪身,小嘟嘟扑了一空,它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看准时机,一蹦,终于咬到了,美美的吃着。

你说我家的嘟嘟,可爱吗?

点评:字里行间洋溢着小作者对嘟嘟的喜爱之情,事例较多却纹丝不乱,难得。

【写作范文三】

我家的“小通通”

它伴随着我度过了一个美丽的童年,让我在天真的儿童时代多了一份快乐与甜蜜。

当我感到开心的时候,会与它一起分享;当我伤心时,更会向它诉说。它就是我最忠诚的朋友——一只黑色的小狗,名叫“通通”。

通通是外婆在菜市场里无意间捡到的。或许是因为流浪狗的缘故,它经常被驱赶到菜场门口去。那天,下着雨,外面很冷,地面也很潮湿。外婆怜爱地像抱孩子似的把它抱回了家。

“通通”长得十分可爱,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特别吸引我,还有条粉嘟嘟的舌头,到夏天总是伸出一大截来,仿佛告诉大家天气真热呀!

自从“通通”来到我家,可开心!可活跃了!每当我放学回家时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间来回磨蹭,甚至撒娇,要我抱抱它。当我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它的怀里,静静地躺着,眯起双眼,默默地享受着爱抚,仿佛是个温顺的孩子。

其实,“通通”还很善解人意,有时还会耍点小性子呢!写作业的时候,它从不吵闹,只是静静地趴在边,摇头晃脑地看着你,或者自己玩,就是不打扰;但它若是不开心,情绪不高叫它,它是不会我的更愿意躲在一个角落里,蜷成一团,呼呼大睡;若这时训它,它的小脾气上来,就会跟赌气,然后“离家出走”,出去一天也不见个影儿,让我十分挂念它可第二天,它自己又会“一溜烟”地跑回来,像没事人一样。真淘气

有时,我递给它一个球,它可高兴了抱着球就地乱打滚,半天也不见它玩。你叫它停,它全当没听见,玩累了,才爬起来,用舌头舔舔身,再舔舔脚,算是舒活好筋骨后,给自己的犒劳

说到“通通”的美食,那要数“肉骨头”了,每次只要一看见我拿着它的专用盆出来,它的两只前脚立刻离地,像人一样直立起来,仿佛在说: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呀主人,快给我吧!”真不知道它这招是从哪里学来的当我把肉骨头丢给它的时候,它就会立刻扒着骨头,连舔带咬地吃起来,吃得津津有味,还会时不时发出喀什喀什的声音吃完后,它舔舔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双眼期待地瞧着我,居然还想吃呢!

“通通”还特别喜欢洗澡!只要叫一声:洗澡了!它就会应声赶来,不管水温如何,先“咚”地一声跳进水里再说。当你为它在身上打上沐浴液时,它很老实,很安静,把下巴放在盆沿上,闭着眼睛,还轻轻地打起了呼噜,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似乎很喜欢这种感觉。当终于“完工”了,它居然还会赖在水里,死活不肯出来。如果我再三呵斥,它就会拿出它的看家本领——用它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你,似乎在撒娇,似乎在乞求......

瞧啊!我的“小通通”就是如此可爱!让我的生活时刻充满着欢乐和笑声,不再感到烦恼和孤独。我想:“通通”一定也找到了温暖小窝的感觉,尽情地享受着我和家人为它所做的一切,同时,也用它的乖巧顽皮回报给予它重生的外婆和我。

点评

标题——“我家的小通通”给人以亲切的感觉,在作者的笔下,这只名叫“通通”的小狗真是可爱又贴心,它仿佛是你的朋友,又仿佛是你的家人。快乐时,活泼好动;烦心时,脾气十足;解馋时,投入忘我;享受时,惬意放松。在作者生动的描写中,“通通”的形象呼之欲出,让人爱不释手。在与“通通”互动的过程中,作者在收获欢乐的同时,也点出了原是一只流浪狗的“通通”那份感恩的情怀。作者用手中的笔写出了“通通”的心声,也点燃了爱的火种。结尾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它也留给了我们一些值得回味和思考的空间。

【写作范文四】

我叫不叫?

我是一条京巴狗,我是在四个月大的时候被现在的女主人由乡下带到城里来的。女主人对我极为宠爱,不过邻居家的长辈大黑狗却对我说:“别看她现在喜欢你,时间一长说不定把你给扔了。”“我只要能讨她喜欢,听她的话就行了。”我听了之后,立即贯彻到行动当中,现在女主人不管到哪儿,都乐意带着我。

这不,女主人到天津去也带着我,我平生第一次坐长途客车,当然得意了。一个劲儿冲着女主人叫,逗得她眉开眼笑。

不一会儿,整个车厢的人差不多都在睡觉,我却睡不着,扭着头四处看。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小青年也在四处看呢,记得邻居家大黑狗说过:“越是道貌岸然的人你越得提防,这世界往往是反着来的。”这话没错,这不,这个斯文的小青年正拿刀片划前面老头的帆布包呢。

我抬头看看女主人,她正睡得香呢,我在她怀里拱了拱,她还是不醒。我没了主意,要不要大叫一声,把那老头叫醒呢?

那个青年正在掏外面的兜,到底叫不叫?我犯了犹豫,女主人说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若一叫,要是给女主人惹来了麻烦,那我不就闯了祸,女主人要是把我扔了,我下半辈子的生活可就没着落了。我看了看那个青年,正拿刀片划里面的兜呢,我心里发了急,那个老头看起来不像是城里人,他身上带的钱说不定有急用。我从前在街上见过一个老婆婆因为被人扒了包而坐在街边嚎啕大哭的情景,那一幕至今还映在我脑子里。现在让我碰上了这事,怎能不管?可是邻居家大黑狗说:“人喜欢狗是因为狗能听懂人话,狗听懂人话让人高兴是因为很多人听不懂人话。”我这一叫,不就是听不懂女主人的话嘛?惹出了事可糟糕。

我又看了看那老头的一头白发,心中一阵触动。把心一横,听不懂人话不打紧,反正我和人一样还有点良知。大黑狗说过:“虎没有虎性就不吃人,人没有人性就吃人了。”我不是老虎,但我希望能拥有一点救人于危困的人性。

打定了主意,我心头一片轻松,肆无忌惮地大叫起来,满车厢的人都吵醒了。那老头回头瞪我时,那小青年还没来得及缩回手,哈!

哎!这可能是我平生面临的最大一次选择吧。女主人回去肯定饶不了我,不过让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还是会叫。我很高兴我作的这种选择,让我做了只有人类才能做的事。

点评: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自述的一篇记叙文,文章通过一件事中狗的一系心理描写来刻画了一只通人性有良知有爱心狗的形象,不知是诙谐调侃了人类呢还是提醒人类在生活中需要提高警惕。文章立意新颖,文笔细腻。

课后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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