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备案指南

发布时间:2014-07-31 23:18:3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附件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入佛山

承接工程单项备案登记

位: (公章)

一、本表在佛山市建设局诚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fsjw.gov.cn/fscxweb)网上申请、输入资料后打印,不得涂改。

二、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随表附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5.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的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固定电话、电脑等);

6.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7.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在本市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书;负责人应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台帐(申报月份前6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本市身份证或本市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情况

备注:为保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有关文件、短信能够及时通知到企业,表内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佛山分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为保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有关文件、短信能够及时通知到企业,表内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拟承接工程基本情况

(派驻佛山)执业注册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

备注:项目经理及等级填入“执业注册资格及等级”栏。

(派驻佛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3dc11f69eae009581bec8f.html

《佛山备案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