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代理商参加应邀谈判时提供)
致:
我方 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生产企业,主要营业地点在 。兹授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在 的 作为我单位合法的销售代理商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授权销售代理商以其名义全权代理我方生产的 参与贵方 邀请谈判采购事项的应邀、谈判、合同签订、履行等销售事宜,以上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作为生产商,我方自愿承诺:无条件受销售代理商与买方订立合同的约束,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和供货期限等义务,并承担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应邀事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1c8e8c2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af.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