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全镇各小学: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此次月考顺利进行,现将月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1、考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
数学:3—6年级 8:00—9:10 (1-2年级:8:00-9:00)
语文:3—6年级 9:20—10:40 (1-2年级:9:20-10:20)
2、考场安排
各年级按照学籍人数参加考试,学生自带凳子(只能带文具,不得带书),在校园内进行考试,每班学生按考号依次排列。学校要提前安排学生按照考号顺序依次坐好,等待考试。监考教师依据学校场地大小在考前将学生之间的距离做合理调整,尽可能的拉大距离,防止学生作弊。
3、10月19日上午,由校长带领本校至少6位教师于7:00准时赶到中心校领取试卷(监考教师必须7:00前就餐完毕,7:00准时在车内等候)。学前班留一名教师在本校正常上课,学校留一名教师负责学校各项事务,其他教师不得留在学校。校长和教务主任必须外出监考。监考教师跟随本校租用的车辆,校长换乘所带学校教师的车辆。
4、考号编排;将全体学生按照语数全能以优良中差的顺序依次排列,考号编写为1、2、3......等阿拉伯数字(本学期学生的考号不得更改)。一式2份,给监考教师1份,留校教师一份。
5、时间安排:严格按照中心校的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开考前由被监考学校的留校教师检查试卷是否密封完整。铃语只有两个(开始和结束)。监考教师须提前5分钟发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按照从小到大的考号顺序发试卷。
6、没有答题卡的年级,考生的基本信息写在试卷正面的左上角,有答题卡的年级,考生的基本信息写在答题卡正面的左上角。试卷和答题卡的其他位置不得做特殊标记。否则试卷作0分计算。
7、考试过程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没有监考教师的允许,被监考学校的教师不得进入考场。否则该教师所教学科不参加评比。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离开考场,一旦离开,监考教师应将该生试卷收缴,待学生回来后,继续坐在考试位置,不再答题,不得影响其他学生考试。
8、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负责,不得做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事情,并全权负责本场考试的安全。带队校长必须参与监考,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9、考试结束后,由带队校长、留校教师和监考教师共同负责,将被监考学校的学生试卷或答题卡按顺序整理好(1号在上面,在中间订一个钉就行),装入试卷袋捆扎后交中心校。(带队校长、监考教师和被监考学校负责人共同在试卷袋上签名,注明应参加考试的人数【学籍数】和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
10、如果试卷因印刷质量造成看不清或错题,不更改。如试卷不足,被监考学校自行复印。
11、一年级监考教师必须读一题,做一题,且在开考后45-50分钟内读完;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提前交卷。监考教师不得误导学生提前交卷。
12、考试结束后,留校教师按正常上课时间组织学生放学回家,校长带领教师及时返回学校,严禁在外就餐、饮酒,下午照常上课。
13、校长要安排好此次考试的各项工作,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4、凡不属于被监考学校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被监考学校的负责人有权向监考方申请适当延时。
任店中心学校
2016-10-1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151ee23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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