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实施意见1013

发布时间:2023-01-28 23:37:4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该政策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市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虚拟产业园区、人才培训基地及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专项支持。
第二条本意见所支持的对象为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独立核算机构。
第三条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所扶持的项目重复。
第二章资金支持办法
第四条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个企业15万元的创新奖励。
第五条支持电子商务载体建设(本条款择一申报)(一)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企业面积率达50%以上)开展入驻企业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减免、公共服务提供等产生的费用给予综合补助。补助标准按园区总面积规
1

模(3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择优分别给予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
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孵化器>(入驻企业面积率达50%以上)开展入驻企业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减免、公共服务提供等产生的费用给予综合补助。补助标准按专业楼宇<孵化器>总面积规模(1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方米),择优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二)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虚拟注册企业数达300家以上)开展公共服务提供产生的费用,择优给30万元综合补助。
(三)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年度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以上)开展人才培训产生的场租费、专家费和资料费,择优给予20万元综合补助。
第三章申报要求及程序第六条申报企业职责
(一)合理安排使用政府扶持资金,对所获得的支持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提交相应汇报材料;
(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提交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第七条项目执行与申报时间
(一)项目执行时间:自201511日至201512
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e00d0276eeaeaad1f330eb.html

《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实施意见101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