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核准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1〕702号
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1年4月20日举行2011年第76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2008年至2010年新开店铺分别为65家、96家和213家,导致报告期存货金额大幅增长,存货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产品产销率和直营店销售平效逐年降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18,744万元新开380个直营店。根据以上情况,其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40bc4d25c52cc58bd6be64.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