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网络学院管理方法(试行)v2

发布时间:2011-08-08 21:51: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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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网络学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银行网络学院的管理,充分发挥网上培训的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信银行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以网络(因特网或局域网)为载体,利用信息技术所提供的、具有双向沟通功能与丰富学习资源环境的全新的培训平台,是我行培训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网络学院的建院宗旨是:有效积累、整合行内外网络资源、知识资源、师资资源,为全行员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培训服务,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我行实现知识领先型现代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网络学院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性原则。网络学院为中信银行全体员工提供服务,包括正式员工、派遣制员工等。

(二)保密性原则。网上课件属我行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泄漏与课件内容相关的任何信息。

(三)分级管理原则。明确总分行的职责划分,共同维护网络学院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行负责管理、运行、维护和使用网络学院的相关部门与人员。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网络学院实行分级管理,总行人力资源部设总行培训管理员,总行信息技术部设总行系统管理员。各分行配备分行培训管理员和分行系统管理员,培训后总行统一授权管理。

第七条 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网上培训管理政策和计划并推广实施;调研课件制作需求,建立并维护培训课件体系;指导、监督网上培训项目的实施,评估培训效果;学员的注册审批及管理。分行人力资源部配合总行人力资源部具体落实本分行网上培训计划。

第八条 总行培训管理员负责:熟悉网络学院各模块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培训并指导总行学员进行网上学习;网上培训项目的需求调研、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培训班的报名审批、学习情况跟踪、督促等日常工作;全行组织结构信息、岗位信息、员工个人信息及网站内容的及时维护与更新;课件的定制、采购、上传、分配、更新;对分行培训管理员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答复网上培训的各种培训管理问题。

第九条 分行培训管理员负责:熟悉权限范围内网络学院各模块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培训并指导分行学员进行网上学习;配合总行培训管理员进行本分行网上培训项目的需求调研、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组织分行员工网上报名,跟踪学员的学习情况,每月底将统计分析报告报总行培训管理员;对分行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

第一十条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网络学院的技术规划和建设,组织成立网络学院项目组,协调学习平台提供商解决系统故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第一十一条 总行系统管理员负责:网络系统的规划与评估;总行服务器的日常运行维护;课件结构导入、课件内容加载以及服务器系统的定期清理工作;及时协助各分行解决系统的运行问题;对分行系统管理员进行工作协调和指导;协调学习平台提供商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十二条 分行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服务器的维护与管理;总行下发课件的加载与备份;对本分行学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困难提供支持。

第三章 课程开发

第一十三条 确定课件开发内容。根据课程需求调查,总行人力资源部确定课程实施为网络教学、混合式网络教学还是传统教学。按需求确定要开发相应课件,应联合所涉及部门专家共同打造。设定课件开发企划案。包括课件名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对象等开发要素。

第一十四条 确定课件形式。根据课程内容设定课件形式,包括:

1. 课件表现形式(动画、视频、Web页面等形式)

2. 课件应用形式(单机使用;SCORM标准的教学平台上发布)

3. 课件学习互动形式(课件本身互动,教学互动,反馈沟通等)

第一十五条 课件开发脚本e化过程分析。确定开发形式后,根据教师提供的课件脚本及学习对象情况等因素,优化课程内容,增加改善引用案例,重点知识点增设互动环节(如可设定卡通人物,引导学员进行学习),增加相应测试内容,根据课件基本内容设定,确定章节结构和课件框架结构。联合开发公司及课件专家商榷,最终确定开发脚本。

第一十六条 课件开发跟踪沟通。确定外部开发公司后,交付开发。开发前制定课件开发进程表及沟通方式。
1、确定开发进度,跟进Demo确认、首章确认,最低限度减少返工

2、过程跟进。保证课件开发质量的同时尽可能按开发进程推进课件开发,以免延误课程学习推进时间。

第一十七条 课件审核验收。课件开发完毕后,课程开发人员及相关专家对课件进行初审验收。课程内容符合要求后,在平台上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请小范围人群(建议为部分学习对象)进行试运行学习,对课程进行深入切实的审核反馈,再进行修改调整。投放使用。

第四章 培训实施

第一十八条 网上课件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权限课程三大类。必修课程由总分行培训管理员统一分配,要求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学完;选修课程由学员根据个人能力、兴趣自主选择,权限课程需根据课程学习对象学习范围,提前填写《中信银行网络学院权限课程申请表》,直接主管签字后交所在单位培训管理员,培训管理员分配后进行学习。

第一十九条 培训班是组合型课程学习班,多以某一培训主题内容为主组合成班,通过课程学习、教师在线答疑互动、师生讨论、小组讨论、作业发表等方式全面推进所需学习课程,学员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课程结业,完成学习报告测试。培训部发放相应电子结业证书。

第二十条 网络课程学习。网络课堂内的课程内容学习观摩。要求要有严谨的课程内容设计和表现形式,结合课程内容添加相应案例,设定紧扣知识点课前、课中、课后测试,加强课程重要知识的掌握。同时也可在课程前后设定课程概要和知识点总结等,给行员工条理性的印象总结,在短时间内掌握所需知识。学员可以通过课程相关版块里面的课堂笔记、个人测试等功能实现个人揣摩吸收。

第二十一条 通过网络学院进行相关知识扩充。可以通过图书馆或资源库查找共享相关课程资料,使知识得到最大程度的共享和知识的扩充。内容可以包括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提纲、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资料、相关扩展学习的网站链接、参考电子书目等。以便全行学员对知识进行充分共享,预习复习课程内容。通过建立图书馆式的学习环境,提供易于掌握的查询下载方式,为大家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第二十二条 通过网络学院完成在线交流互动。学员通过课堂学习、预习、复习后产生了问题,可以在交流论坛与教师和同学进行沟通,其中活动中心版块是学习推进、培训班等活动介绍讨论资源共享版块是进行学习资源、先进经验共享专区帮助答疑是课程学习、平台应用等网络学院相关问题解答专区。当然也会根据网络学院的不同时期的开设相应的临时版块,进行小组讨论和学习;学员还可以通过邮件、平台提交报告、论文作业等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通过答疑聊天室、课堂笔记、Sametime等通讯手段解决实时的问题,充分实现在自我学习的基础上的交流研讨。

第二十三条 网络学院考试测试系统。通过课程学习,可以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进行随堂测试,也可以参加统一的网络考试进行学习检测。当然项目性课程也会设置不同的方式,如提交报告,分组辩论等

第二十四条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混合式培训结合面授培训、网络培训、手机培训、视频培训、光盘等多种培训方式,博采众长,营造全方位的混合式培训体系,为学员提供最贴合的培训方式,达到高效的培训效果

第二十五条 网上培训项目管理严格遵照《中信银行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和《中信银行一级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年初,总行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上报网上培训项目需求计划,总行人力资源部汇总筛选报行办会批准后下发全行;培训主办部门必须制定培训方案,下发通知,各分行/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参加课程学习、效果评估、考试和网上讨论;网上培训班必须配备辅导员进行课程内容的辅导和答疑。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学管理由总行人力资源部与各分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采取总行集中管理、分行辅助管理的模式,形成网状管理系统,学习管理以总分行人力资源部分级管理开展培训学习活动,网络学院学习系统管理以总分行信息技术部共同协助保障,同时总行人力资源部与总行信息技术部,分行人力资源部与分行信息技术部联合管理本地网络学习开展。具体包括学员管理、注册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网上培训项目管理和培训质量管理等。

第二十七条 联合全行各部署进行课程开发。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行课程需求调研收集,根据全行学习需求制定课程开发计划,并联合各行各部署专家及外部专业公司进行课程开发,以保证网络学院为全行提供行之有效的课程资源和良好服务。

第二十八条 重视网上培训质量评估。应该对学员采取不定期的问卷、抽样调查、座谈等方式,跟踪评估网上培训的实际效果,了解学员学习之后的实际应用效果以及对网络课件、培训实施、系统功能等方面意见,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培训方案,逐步提高网上培训项目的实施水平。

第二十九条 做好网上培训的档案管理。网上培训项目结束后,由各分行人力资源部按照总行人力资源部要求认真组织考试,负责将考试成绩填入员工培训档案。网上培训过程中的通知、报名注册表、学习情况通报、考试成绩及培训总结等文本或电子档案,都必须统一整理、保存入档。

第三十条 网站学习管理实施积分制度,以课程学时为考核标准,一学时为一学分,依据级别不同选修课程,每人每年达成一定学分,制定相应学习积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将学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三十一条 总分行兼职教师承担网上培训的相关专业课程的辅导任务。包括学员课程学习报告审阅,在线互动答疑,分组讨论结果评比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网络学院注册用户分管理员用户、学员用户、教师用户三大类。管理员用户,拥有管理所有网络课件的权限,主要是总行系统管理员与培训管理员;学员用户,可以报名想要学习的课件,并学习按岗位或业务发展需要被分配需要学习的课件,同时在取得较优秀学习成绩的学员用户,可以申请在系统平台上拥有更多的学习课程等;教师用户,可以制作课件,发布供学员用户下载的讲义、作业等资料,编写考题,批改作业及考题,组织在线答疑,并同时具有学员用户权限,主要是各业务部门指定的相关业务课教授人员。

第三十三条 用户注册由总行统一管理。用户注册有两种方式:各分行报送学员信息和总行统一分配学员号。学员用户采取各分行报送信息表的方式,由总行统一注册标准学员号分配给各分行。各分行将登录名一对一分配给学员之后,将具体名单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严禁多人共用同一注册号登录学习。SAP、网络学院、邮件系统同步信息管理正在开发中,具体实施后将会有更改变动。

第三十四条 授权学习学员因密码问题无法登录系统,向分行教学管理员反映,管理员在核实学员身份后,在网络远程教育系统中向总行教学管理员申请初始化密码(功能暂时不能时限,可直接报送又总行管理员处理),报送信息时注意同时报送学员的登录名及学员代码。

第三十五条 学员用户应该积极登录系统参加学习,总行将连续半年未登录系统学习的学员通报给分行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考核规定完成相应选修课程学习,详细规定可参考学分管理制度。必修课程部分,学员必须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参加有关练习与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凡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该次培训为零分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 网络课件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开发,编码后存档备案,未经批准分行不得将自行开发的网络课件加载到网络学院。如确有培训项目需求,需向总行人力资源部申请立项,经批准后实施。课件开发课程中,需配合总行人力资源部按课程开发流程配合开展。

第三十七条 网络课件加载之后,由总行培训管理员负责课程学习的推进和宣传工作,根据课程学习计划推进课程学习

第三十八条 网上培训项目的一般流程为:总行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人力资源部立项审批、课件设计与开发、学员注册信息表的报送与注册、网络课件下发及加载、网络课件的注册、学员学习情况的检查与督促、考试与评估等环节。

第三十九条 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网上培训项目的审批与立项。未经总行人力资源部同意,分行不得在课件服务器上加载网络课件,开展网上培训项目。

第四十条 网上培训项目开始后,分行培训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总行最新通知,答复本分行学员提出的问题,不能解答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提交总行培训管理员解决。分行培训管理员应该通过系统报告器功能定期检测本分行学员学习进度,督促学员学习。

第四十一条 网上培训项目进行到中期时,总行培训管理员负责对全行网上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学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行必须找出原因、积极解决,督促学员参加网上培训,并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告。

网上培训项目结束后,总行根据具体情况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各分行培训管理员根据考试情况和学习情况,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告本次培训总结。总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分行总结情况及系统报告器报表,评估本次网上培训项目,并通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向全行通报培训情况。各分行网上培训情况可在辖内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系统平台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不得在网络学院发表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总行教学管理员应该定期整理系统中的内容,删除过期文章并收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章。

第四十三条 积极参与网络学院组织的相关学习活动。网络学院会不定期组织各类学习活动,协助学习推进及网络学院培训运营,各分行教学管理员应积极组织学院参与活动开展(包括论坛讨论、互动答疑、小组报告等)

第三十九条 网络远程教育的培训对象大部分在基层,用于学习的计算机和相对安静的学习环境是网上培训开展的必备条件。各级行应该根据自身规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合适的网络学习室,以方便大量网上培训项目的开展和员工业余学习需求。

第四十条 各分行(直属支行)网络学习室原则上应该建立在分行总部内。异地支行建立网络学习室的地点以方便员工学习为准。

第七章 保密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网络课件是我行的重要商业机密,知识产权归总行人力资源部所有,在制作、传输、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

第四十二条 课件制作完成后,总行人力资源部及各分行(直属支行)必须将课件光盘原代码作为密级档案进行集中管理,课件在分布式服务器上进行上传下载时,禁止私自下载,课件制作人员、管理人员不得泄漏课件内容及相关信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带出行外,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造成我行商业秘密泄漏或其他重大影响的,根据《中信银行员工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 获得学习授权的学员得知登录名与密码之后,不得将自己的登录、学习信息与他人共用,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得未经授权的网络课件。

未获得学习授权的学员,不得盗用他人登录信息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入我行网络远程教育系统。

第四十四条 网络远程教育系统的管理维护与使用人员不得超越规定权限获取系统资源,不得超越规定权限修改、调整系统重要配置与参数等信息。

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五条 考核与评估的对象包括各分行网络远程教育系统的主管部门、参加网上培训项目学员和分行教学、科技管理员。

第四十六条 每个网上培训项目结束后,总行人力资源部对参加网上培训整体表现优秀的部分学员授予更多功能的用户权限,如权限课程等(密级课件除外)。

网上培训项目结束时,总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全行学员学习、考核情况评选,根据不同情况评选先进分行,给予奖励,同时在全行通报表扬。

获奖励分行(直属支行)的教学管理员应该根据本分行(直属支行)的优秀学员数目,综合考虑网上培训期间学员的登录次数、登录时间、课内练习成绩和最后考试成绩等因素,进行相应优秀学员名单,给予奖励

第四十七条 为保障培训效果及培训知识技能在工作中的应用,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一般均应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特别是以改进绩效为目的的培训,必须要求员工在学习结束后提出自己今后工作改进的目标。上级领导负责人应根据员工在培训前后其技能的改进、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行为层的效果评估。

第四十八条 员工在五年内必须完成本岗位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未达到目标者视为不具备上岗资格;员工在竞聘相关岗位时,必须事先完成该岗位必修课的学习,否则不具备竞聘资格;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必须在到岗后一个月以内完成岗前课程学习,否则视为不具备上岗资格。

第四十九条 业务技术序列的员工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企业内部岗位技能认证培训和考核,凡没有通过相应等级认证的员工不能晋升岗位。具体办法依据总行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十条 每年的考核与评估工作在12月至次年1月份举行。

总行人力资源部将按照本年内各分行网络远程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基层员工网上学习的开展情况和网络教室的建设情况、网上培训项目在全行的排名情况等评选网络远程教育工作先进行。

对学员用户的考核内容,主要以课程学习计划完成的情况,考试成绩,以及培训结束后的绩效评估为主。

对教学管理员的报送注册信息表的准确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上问题答复速度及准确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信息投稿的数量、质量和发表的数量等。

技术管理员的考核还包括本分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对学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响应速度等。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教学管理员、科技管理员将由总行给予表彰。

第五十一条 为鼓励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于完全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中参加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员工(自学课程除外)给予适当的上网费用补贴或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各行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3f16e981c758f5f61f67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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