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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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工作条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五条条例细则1.总则
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2.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主要包括:(1)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
(2)主导产品配方、工艺关键以及达到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先进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产品成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

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l)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实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3.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

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4.电话、计算机的保密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5.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
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手续。6.对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在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内,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人涉密区域;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7.保密培训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检查,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保密培训,学习保密条例;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8.奖惩
8.1对保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卖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
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
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
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保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二)使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
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
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7客户资料;
8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3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2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3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四)保护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五)责任部门与人员
1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2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六)保护措施
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
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3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
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
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
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七)泄密应急
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
措施;
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
补救措施;(八)泄密责任追究
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九)培训

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二)损害公司声誉;(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

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不该说的话不说;(二)不该问的事不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bcf934376baf1ffc4fad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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