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2004]87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9.02
【实施日期】2004.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2004〕8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宪法 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机构调整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如下:
王跃飞市长
领导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监察局、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市财政局(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审计局。
王佳中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信息办。
协助市长协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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