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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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dz.gov.cn/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6386&wbnewsid=8764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2、办理单位: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3、办理窗口: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1层88号) 4、承诺时限(工作日):该服务事项(母事项)共包含7个子事项,均为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 ①、档案托管费: 单位托管档案: 240元/人.年;个人托管档案: 180元/人.年; 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3号]; ③、西安市物价局发放的《收费许可证》。 其中:7个子事项是否收费情况分别如下: ①、开具商调函(单位人事档案托管):不收费; ②、档案转入(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收费; ③、缴纳档案托管费(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收费; ④、单位名称变更(单位人事档案托管):不收费; ⑤、代理单位之间互转档案(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结清原单位档案托管费,缴纳新转入单位档案托管费); ⑥、离职员工档案转为个人托管(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收费; ⑦、员工档案转出(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结清单位档案托管费)。 6、咨询电话:88313184 88321489 7、投诉电话:8885591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3、《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4、《西安高新区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三、办理程序 1、开具《商调函》(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①、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开具《商调函》; ②、申办人持上述《商调函》到原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转入(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①、单位首次办理档案转入: a、自带档案办理: 单位人事专员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与中心签订《单位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并缴纳档案托管费; b、单位采取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办理: 待档案寄至中心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与中心签订《单位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并缴纳档案托管费。 ②、代理单位办理档案转入: a、自带档案办理: 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并缴纳档案托管费; b、单位采取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办理: 待档案寄至中心后,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并缴纳档案托管费。 3、缴纳档案托管费(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①、单位统一前来缴费: 单位人事专员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由中心开具缴费单,申办人到大厅收费处进行缴费; ②、单位某员工自行缴费: 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由中心开具缴费单,申办人到大厅收费处进行缴费。 4、单位名称变更(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单位人事专员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进行变更; 5、代理单位之间互转档案(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并缴纳档案托管费; 6、离职员工档案转为个人托管(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员工离职时若无接收单位,申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将档案由单位托管方式转为个人托管方式(在中心内部互转); ①、先结清单位托管人事档案时的档案托管费,并预缴至少半年的个人档案托管费; ②、到中心“流动人员人事代理”窗口签订《个人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 7、员工档案转出(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申办人须持申报材料到中心“单位人事档案托管”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①、结清单位人事档案托管费; ②、档案转出前如属中心集体户口,须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四、前置条件 1、开具商调函(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高新区企业或在高新区给职工已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中心代理单位且所调档案在其它机构存放的人员; 2、档案转入(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3、缴纳档案托管费(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4、单位名称变更(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5、代理单位之间互转档案(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档案调出、调入单位均为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6、离职员工档案转为个人托管(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人员; 7、员工档案转出(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介绍信(注明:“托管人员档案所在地全称” 及“同意接收某同志档案”); 4、托管人员名单; 5、单位介绍信(注明“同意接收某同志档案”); 6、已填写好并盖过单位公章的《企业员工履历表》; 7、员工人事档案; 8、《单位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 9、单位介绍信; 10 、本人身份证原件; 11 、工商局出具的变更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12 、原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注明“同意调出某同志档案” 及“该同志 离职时间 ”); 13 、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注明“同意调出某同志档案” 及“该同 志离职时间 ”); 14 、调入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某同志档案” 的介绍信; 15 、档案调入地开具的《商调函》; 16 、《集体户口卡》(指在中心落户的人员)。 ①、开具《商调函》(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a、单位首次来中心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4项材料; b、代理单位办理: 有新增档案时: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3-4项材料。 ②、档案转入(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ⅰ、单位首次办理档案转入: a、自带档案(注: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2、5(或6)、7项材料; b、单位采取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2、5(或6)项材料。 ⅱ、代理单位办理档案转入: a、自带档案(注: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5(或6)、7项材料; b、单位采取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办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5(或6)项材料。 ③、缴纳档案托管费(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a、单位统一前来缴费: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4、8项材料; b、单位某员工自行缴费: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9(或10)项材料。 ④、单位名称变更(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9、11项材料; 注:本项业务由单位人事专员前来办理。 ⑤、代理单位之间互转档案(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员工离职后转为中心人事代理的其它单位托管: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2(或13)、14项材料。 ⑥、离职员工档案转为个人托管(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3项材料。 ⑦、员工档案转出(单位人事档案托管): 员工离职后若要将档案转至其它处管理: 提供申报材料里第12(或13)、15-16项材料。 注:若他人代办,代办人(单位人事专员除外)需持: a、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b、由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六、备注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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