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处便函„2011‟6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两年”活动办公室,局内各单位:
鉴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实际情况以及个别单位存在着没有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讨论调研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时间延期至
2011年5月31日。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完成规定的学习、讨论、调研任务
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基层建设和谐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桂地税办发„2011‟21号)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要求每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区局和各市局处(科)室要在
2011年5月25日前组织人员深入到挂钩联系点的一个基层单位(股、所),组织开展时间不少于两个半天(6小时)的学习讨论,指导基层认真开展学习讨论,领会上级精神,总结归纳地税和谐文化精髓、地税精神、和谐行为规范、和谐建设的愿景,制订《和谐公约》。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正确引导干部职工认真查摆影响当前基层建设、和谐建设方面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深刻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办法,帮助基层查摆和解决问题。区局每个处室参加挂钩联系点学习讨论调研后,要有专题调研报告,收集基层地税机关反映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并于
2011年5月25日前报送到区局“两年办”。
二、成果汇总
学习讨论调研的成果,是各单位及其领导对开展活动重视程度的体现,也是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活动与否的重要体现,更是单位执行力的体现。各单位各部门在组织学习讨论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我区地税系统业已形成的地税和谐文化和地税精神的理论和实践作一个系统的总结归纳,把其升华为理论化、系统化的广西地税人和谐思想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和谐公约》。要求在
2011年6月5日前,将第一阶段总结、《“两年”活动问题反馈表》、讨论提纲讨论结果(按照桂地税办发„2011‟21号文件要求)以及总结归纳地税和谐文化的精髓、地税和谐精神、地税人和谐思想行为的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到区局“两年”活动办公室。
原要求
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的调研报告延迟至
2011年6月5日前报送。
三、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工作,对本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收到的好效果,以信息报送的形式及时向区局反馈,同时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推动活动全面开展。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下属机关开展“两年”活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区局“两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员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进行交叉检查,对没有完成学习讨论调研任务的单位,除责令补课外,还有在全区地税系统内通报,以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
“两年”活动问题反馈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86e94c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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