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固守与出走 - 《万历十五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8-05-11 10:33: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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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守与出走——《万历十五年》读后感

相较《万历十五年》这个中规中矩的译名,我更喜欢原书名的直译“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自然有些戏谑的意味,但总觉更多的是一种娓娓道来的厚重感,让人不免感到有些事情,重大的事情,被揭开前的风平浪静。

  读罢此书,并不能说心领神会,连管中窥豹大概都还算不上,唯一的强烈而明确的感觉便是,这一年中,这几个零零碎碎的人,反映了有人在固守,有人在出走,有些事情被固守,有些事情被迫出走。之所以称为无关紧要的一年,是否是因为出走的一方从中国社会败退了呢?想想妥协的是固守的一方,中国是否就会在那时迎来转型,至少埋下转型的引线呢?

  道德至上的固守,法律精神的出走;文官集团的固守,新式阶层的出走;行政惯性的固守,锐意改革的出走,三者争执,当时未能势均力敌,更别提一方胜利后的打压后败方还妄想崛起。当时固守一方自然是振振有词冠冕堂皇,明代以前,百代千朝,都虔敬的遵循着圣贤之意,为何要变,莫非是否认圣人?要知道,当时单纯,非黑即白,对圣贤稍有违背就直接划往反圣贤的阵营,如此,几乎可以等同于与社会与祖先与天道作对了。

  道德的固守,法制的出走。对于道德,中国人自古而今就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热爱,但正如书中所说,以道德手段去解决技术问题,自然行不通。“文明是文化实体而不是政治实体,他们本身并不维持秩序,建立法制,征缴税收,进行战争,谈判条约,或者做政府所做的任何事情。”(摘自Samuel P. Huntington《文明的冲突》新华出版社201323页)道德自然属于文明范畴,乃至于说是一种高境界的文明,但无论如何,它不能代替法制。张居正被清算,使我想起文革时期的刘少奇,当然他们阶级不同,所做的事情也不尽相同,不过毫无疑问的,他们都为国家做出了极高的贡献。而被清算的原因惊人相似,都是因为法制的缺失,甚至都可以说是因为道德对法制的全面取代。只是明朝依旧是文官坚持的圣贤道(私心虽也不可少),文革却已变成了口说无凭的阶级道德。

  道德不是不重要,而是极其重要。“政治制度是文明表面转瞬即逝的权宜手段,每一个在语言上和道德上统一的社会的命运,都最终依赖于某些基本的建构思想的共存,历代人围绕着他们结合在一起,因此,它们标志着社会的延续性。”(摘自Edward W. Said Orientalism New YorkPantheon Books1978P43-44)对于中国而言,道德就是他的延续性,无论朝代如何变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忠下孝”都是社会秩序的根基。由此可见,伦理道德对于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权威性,作为统治者,首要就是维持秩序,又怎会放过这样一个王牌呢?但是,问题的症结在于,道德可以贯穿于律法,使律法更加人性与合理,但是道德却不能抹杀法律,换言之,法律是为了维护道德。

  道德与法律有着不同的特点,法律具有强制性和公平性,而道德却最终出自于人们自发的认同感和良知,当有人丧失这种认同感和良知的时候,就必须以强制手段使他的沦丧不至于危害社会。说到底,法律是一种更直截了当又必不可少的统治手段,那为何在中国却屡屡不吃香呢?这中间牵涉到一个很特别的群体文官集团。

  我一直觉得中国的文官集团是非常有趣的。他们满腹诗书,他们有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有人“梁上不君子”。而异常一致的是,他们都认为“半部论语治天下”,一个人只要懂得上忠下孝和尊卑有别,就一定正直乖巧,一个国家只要贯彻伦理道德,就一定会安定有序。理论上无可厚非,但或许是出于读书人的单纯,他们忽略了人性的复杂,当有人背弃圣贤之道的时候,他们除了劝说别无他法,但依旧固执地认为,严刑峻法有违圣贤之道不可多施。这是问题的开始,而当问题变本加厉,就是文官集团内部出现阳奉阴违的时候。当道德解释权的所有者发生变质的时候,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权依然掌握在他们手上,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双重标准。张居正治国严厉却放纵家眷,这也是一种文官的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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