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3]147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3
【实施日期】2013.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3〕1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吉尔拉·衣沙木丁(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帕尔哈德·赛义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
周俊林(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海萨尔·夏班拜(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陈德彧(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甫拉提·玉素甫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长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257121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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