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表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银行签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银行签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1. 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填写。
2. 机构名称: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名称填写。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3. 住所/营业场所:是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机构住所或营业场所。非居民的住所/营业场所应填写其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银行所在地。
4. 常驻国家(地区):指机构注册地国家(地区)。国家(地区)名称用中文填写,代码根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所附“国家和地区代码表”填写。
5. 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构中投资比例超过10%(含)的外方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按照外方投资者投资比例从大到小依次填写,如超过5个在备注栏内注明。
6. 经济类型代码、所属行业属性代码:根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所附“经济类型代码表”和“行业属性代码表”填写。
7. 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指是否为在特殊经济区注册的企业。特殊经济区是指中国境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在内的一些特殊经济区域。如果本项选择“否”,则“企业类型”选择“一般贸易区”或“自由贸易试验区(非特殊监管)”;如果本项选择“是”,且企业为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企业类型”选择“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园区”、“钻石交易所”、“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A型”、“出口监管仓库”、“进口保税仓库”、或“其他”;如果本项选择“是”,且企业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企业类型”选择“自由贸易试验区(特殊监管)”。
8. 所属外汇局代码:指该机构注册所在地区所对应的外汇局代码,由系统根据“住所/营业场所”自动产生。
9. 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纸质申报或电子单据申报、网上申报;如未作选择,则默认为纸质申报或电子单据申报。
10. 机构地址:填写机构注册地址。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11. 联系用Email地址:指机构与外汇局之间日常办公联系用的Email地址。
12. 经办行名称:指建立该《单位基本情况表》经办银行的名称。
13. 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指机构申报主体在经办行的联系人、电话和传真号码。
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说明:
1. 申报主体填报的信息由银行进行手工录入或从银行自身的客户档案信息中转换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
2. 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中经办行名称的金融机构标识码由银行录入,系统自动进行校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9f8f8f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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