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胡彦珣;李欣
【期刊名称】《中国审判》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3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总页数】1页(P.56)
【关键词】上海市普陀区;一审判决;受贿案;区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有期徒刑
【作者】胡彦珣;李欣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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