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发布时间:2020-09-07 07:53: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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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

胡彦珣;李欣

【期刊名称】《中国审判》

【年(),期】2010(000)004

【摘要】3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总页数】1(P.56)

【关键词】上海市普陀区;一审判决;受贿案;区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有期徒刑

【作者】胡彦珣;李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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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392b4e8b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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