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9-12 09:42: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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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4727 深发[2004]9号)



  为实现国际化城市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树立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人才观。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市人才总量、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与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相适应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对于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人才观。

  必须树立和实践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工作摆在首要战略位置,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在实施城市发展战略时,优先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优先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在配置社会资源时,优先配置人才资源;在开发社会资源时,优先开发人才资源,推动人口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变。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业,使深圳成为干事创业的乐土;关心爱护人才,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让人才热爱深圳、扎根深圳;充分尊重人才的劳动和创造,让人才在深圳全面发展、自由发展。树立和坚持人人都能成才和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的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制订和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彻底打破所有制、部门、地域及户籍界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荟萃国内外优秀人才,博集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让世界人才为深圳服务,让深圳人才为世界服务。

  2明确人才强市战略目标任务。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工作服务于国际化城市建设目标,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充分开发和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就是要通过20年左右的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人才资源能力的培育中心、人才与智力资源的汇集中心、人才价值充分实现的创业中心、人才安居乐业的温馨港湾,使深圳成为开放包容、激励创新、崇尚创业、充满活力的现代人才良港。具体目标是:第一步,到2010年,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人才从2003年的86万人增长到109万人,年均增长3.44%,全市年均净增人才约3.3万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才良港;第二步,到2020年,人才资源的总量、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建成三个中心,一个港湾,成为在东南亚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人才良港。

  二、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3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和优质化的基础上,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同步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继续办好深圳大学,到2010年实现教学型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转变,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适应产业结构要求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内一流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进一步办好大学城,以全日制理工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为我市产业发展培养大批急需的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中介和先进制造业等高级专业人才。采取积极引进、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学等形式,推动高等教育跃上新台阶。公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编制、经费和人员实行绩效动态管理。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和民间资本兴办高等教育。加强与香港和海外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4创新终身教育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加强终身教育规划和协调,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职业训练等成人教育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市场管理条例。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特点,采用学分制,把修满规定学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建设人人都学习、处处能学习的教育培训网络。借鉴国外社区教育先进经验,大力建设社区学院;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社会化教育,建设市人才网上学院,完善广播电视大学市、区、教学点三级办学体系。加大人才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等多方投入机制。

  5实施党政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能力的党政人才队伍。在完善组织调训、自选培训、涉外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培养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党政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党校培训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党校作为党政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制定并实施局级领导干部中长期学习进修计划、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培养计划以及处科级公务员能力提高计划,重点培养国际化城市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快培养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和党外人才。制定并实施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夯实固本强基的人才基础。到2010年,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党政领导人才。

  6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突出用人单位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政府在信息、资金和场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国际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机构,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掌握世界一流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提供服务平台。关心爱护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建立市领导与企业家联系制度,定期举办联谊活动。实施“8100”经理职业化培训计划,5年培训执行总裁、知识总裁、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人事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和总法律顾问等8种类型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100名。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办法。到2010年,培养造就一支有较强竞争力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7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一支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研究制定并实施以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旅游和文化专业人才为重点的培养规划。研究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建设、中介机构专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尽快出台杰出专家管理办法。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实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项目资助计划和继续教育工程。加快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开发基地建设,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公共实验室和若干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到2010年,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8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增强职业技术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坚持政府扶持、产业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培养模式。加大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加速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的建设步伐,争取2005年建成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深圳技师学院)新校区;加快市高级技能人才训练基地建设,为全社会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开展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扶持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动企业与有关院校联合办学,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规模效应。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促进岗位成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职业技术教育,争取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若干所民办技工学校。到2010年,力争培养造就5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10万名高级技工。

  9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提高人才队伍国际竞争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懂国际惯例、懂外语、懂法律、具有国际同行业务水平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继续实施高级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出国出境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局处级党政领导人才、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出国赴港进修。实施WTO专才9090培训工程,力争3年内为90家单位培养90WTO专才。大力开发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鼓励本市高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国际学校和培训机构,鼓励跨国公司在深机构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以及本市企业在国外重点院校定点培养高素质人才,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

  三、坚持长期引进人才策略,重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10坚持长期引进人才策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积极研究制定中长期人才引进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人才引进机构,形成统一、长效的人才引进服务体系。研究人才紧缺状况,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用人单位引才和人才流动提供指南。制定长期引才策略。坚持产业发展聚集人才,构建以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引才平台。坚持和完善各种引才方式,深化户籍、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深圳;对不改变国籍、户籍、身份、行政关系在深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给予市民待遇,通过聘用、租赁、咨询、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给予优厚报酬,吸引各类人才为深圳提供智力服务。

  1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采取积极措施,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在大力引进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人才的同时,重视引进哲学社会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法律、会计、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聚人才的作用,对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科研经费支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以项目引进人才,引进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核算。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受职称数额等条件的限制。凡调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深。引进人才凭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调动通知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者住地选择入户。

  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或拥有高新技术成果的人才,引进国外知名大学有较高学术成就的人才。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等各类展会和留学生创业园,吸引留学归国人才来深创业。研究制定留学归国人才进入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管理办法。设立留学归国人才创业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资助他们在深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建立国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全市留学归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留学归国人才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12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制度。鼓励跨国公司和著名科研机构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来深设立研究室、实验室、创作室、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鼓励本市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市外设立研究机构或与市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项目研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支持本市企业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发利用当地人才资源。运用多种形式到海外招揽人才,做到引进一个用好一个。发挥驻外机构作用,加强与所在地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专业团体、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构筑海外引才网络。

  四、改革人才评价制度,构建人才统计评估体系

  13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标准。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制定职位分类标准与考核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党政人才评价制度,制定重在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办法。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制定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注重经营管理业绩的考核评价办法。推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制定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注重创新创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技能人才考核鉴定办法。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14深化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和评价人才,促进人才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加强政府对人才评价的指导,突出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团体的人才评价作用。深化人才评价机构改革,整合人才评价资源。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开发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开发领导能力锻炼、管理能力训练、技术创新评比和劳动技能竞赛等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人才动态考核评价和人才评价责任制度。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标准的转换机制,促进人才多路径发展。

  15建立人才资源统计评估体系。研究制定人才资源统计评估指标体系,对人才资源数量与质量、培养与引进、供给与需求、成本与绩效等方面进行统计评估。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制度,每年将人才资源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范畴,及时掌握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结构和素质状况,建立人才景气指数。建立人才工作评估制度,每年对人才开发、流动、绩效与环境等进行评估,形成全市人才工作评估报告,为政府和用人单位人才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创新选人用人制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6深化党政机关用人制度改革。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科学的党政人才职位管理制度,完善选任制和委任制,积极推行党委(党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实行全委会表决区、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实行部分职位聘任制和雇员制,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考核办法,完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服务对象评议党政干部和社会、舆论监督党政干部选任制度,健全政府组成人员和审判、检察机关副职定期向人大述职评议制度。建立领导职务任职最高年限制度。实行党政干部辞职辞退制度,形成干部能下能出机制。

  17积极创新国有企业用人制度。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健全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办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探索新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选用机制。全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开向国内外、各种所有制企业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准入和禁入制度。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手段,严格考核程序。鼓励非国有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用人制度。

  18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职员制。统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逐步取消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促使由国家用人转变为单位用人,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推行事业单位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的公开选聘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允许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的续聘、改聘、缓聘、交流制度和辞聘解聘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个人自由申报、业内客观评价、单位自主聘任。建立健全执业资格制度、资格准入制度和资格注册制度。开发银色人才资源,继续发挥离退休专门人才作用。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用人制度。

  六、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9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坚持法则明晰、布局合理、运作有序、公开透明的人才市场建设原则,构建统一的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研究制定统一合理、公开透明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享受与职业介绍机构同等的税收、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制定科学的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行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业务与公共人才服务分开,构建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成立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大市、区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大投入,建设高效、完善的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促进人才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供求信息的互通共享。

  20建立开放的人才市场。完善人才市场结构,建设国际人才市场,大力发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市场,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做大做强人才大市场,开发高技术含量的人才市场服务产品,形成特色服务品牌。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及国外人才市场的交流合作,提高深圳人才市场的辐射能力。以实施CEPA和《关于加强深港合作的备忘录》为契机,积极推进深港人才智力共享。鼓励创办猎头公司和引进国际知名猎头公司来深合作。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或参股人才中介机构,实现人才市场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特区内外、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

  21健全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服务体系。规范和监管人才市场活动,建立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职业诚信体系,营造人才市场诚信环境。强化人才市场的专门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人事代理,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深化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保管使用人才档案服务。依法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22完善法制环境。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制定人才工作立法计划,每年有重点地出台若干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任、流动、激励、保障等人才工作的法规体系。完善和规范人才工作,全面清理和修订现有的人才工作法规和规章;根据人才工作需求,尽快制定和完善人才工作投入、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社保、户籍管理、人才租赁、技术分红、股份期权、收益分配等法规和规章,保护人才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利等合法权利。

  23优化创业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营造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工作环境。建立现代化的人才创业全程服务平台,为人才创业提供及时便捷、透明高效的服务。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政府投资或资助高新技术公共技术平台和知识创新平台建设,为高科技人才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规划建设科技馆,加强科技信息网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在市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人才与海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紧规划和建设一批科学、文化基础设施,从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的杰出人才建立个人工作室,为人才从事学术研究、艺术创作和决策咨询提供良好的条件。支持在深召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为开展国际国内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24优化人文安居环境。大力倡导敢闯敢试、勇于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大力培育家园意识,不断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大力营造现代都市文化氛围,努力建设最富有人文关怀、最适宜人才居住的城市。合理规划和高标准建设教、科、文、卫、体综合设施和生活后援设施,使人才安居乐业、身心健康。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保护人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研究制定人才住房政策。我市新当选和新引进的院士,由用人单位按照每名院士居住200平方米的标准,发给一次性住房资助金。单位支付确有困难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资助。凡持有人才居住证者,其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大力发展国际学校,为海外人才的子女就读提供良好的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水平和外语水平,为海外人才提供良好的健康保障。

  25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人才奖励制度。总结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继续完善分配制度,促进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研究建立人才资本和科技成果有偿转移制度,积极推行技术成果入股、技术分红等制度,大胆探索知识资本化的其他途径。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在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的前提下,研究制定行业工资分配制度,通过改革科研课题项目招投标和科研经费拨付方式,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多种途径,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设立鹏城奖并制定分类奖励办法,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境外知名人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提高对市杰出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奖励和津贴的标准,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大专工资待遇。研究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放开引进人才的薪酬待遇,完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多种薪酬制度。

  26进一步完善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全市人才的基本保险制度。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建立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方式多层次、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和地方补充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参加商业保险;改革福利制度,提高福利待遇水平。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投保人才管理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凡符合政府投保人才标准的,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八、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7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定期研究人才工作,整合力量,搞好统筹规划,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创新人才工作理论、体制和方法,推进人才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尽快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做好人才工作。各单位要配备专门的力量,切实抓紧抓好人才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社区组织要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高基层社区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各级党政负责人对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制定我市实施《广东省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规定》的具体办法。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区和市直各局级单位每年年底必须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人才工作情况,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将全市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强化深圳对经济协作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8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和人才都是市场主体,要树立人才是资本的理念。用人单位是人才资本的吸纳者,也是人才资本价值实现的直接受益者。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自主、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手段。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使人才资本不断增值。不断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充分激发人才潜力,最大限度实现人才资本价值。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对人才业绩、能力、诚信考核评价的作用。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人才政策,使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落到实处。要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努力做到一视同仁。

  29重视开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新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聚集了大量的人才,是我市人才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领域。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范围。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一视同仁,在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政府服务上高效便捷。研究制定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的政策和措施。疏通和拓宽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人才服务的渠道,完善服务措施。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去创业。打破各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消除所有制限制,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

  30努力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制定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纲要。做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发展规划。建立人才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人才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立市人才研究中心,加强人才工作研究,推进人才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与规范化。创建人才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要人才安全工作制度。定期编发深圳人才白皮书。举办国际人才论坛,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的人才工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实施人才工作者职业化计划,打造高水平的人才工作者团队。积极开展人才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建设人才工作门户网站,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全市人才信息库,加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

  31健全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教育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各级财政应在每年财政预算中,重点保证人才工作资金。在重大项目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设立人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培养、引进、评价、推荐、租赁等人才产业的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所提出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加强我市人才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727 实施日期:20040727 (地方法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6e353f34693daef5ef73d4c.html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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