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4 16:17: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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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委宣传部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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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宣传部工作职责………………………………1-2

2、第二章 宣传思想工作人员守则…………………………3

3、第三章 岗位奖惩办法……………………………………4

4、第四章 办公室工作制度………………………………5-6

5、第五章 学习制度…………………………………………7

6、第六章 干部职工发表文章奖励办法(试行)………8-9

7、第七章 考勤制度………………………………………10-11

8、第八章 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2-13

9、第九章 党员创先争优标准………………………………14-15

第一章 宣传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指导全县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发展的指导方针,制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第二条 抓好宣传思想理论建设,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第三条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形势教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引导全县社会舆论,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条 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第五条 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市场管理,指导全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第六条 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联系上下,协调内外关系;处理起草部内主要文件、文稿等机关文秘工作;承办重要会议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部内财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维修和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县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等工作。

文明办工作职责: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性思想道德教育;做好精神文明建活动的管理、考核、评比、表彰及推荐、命名等具体工作。

外宣办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安排接待来##采访的新闻媒体,审核把关宣传报道内容。

文产办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我县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确保我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顺利开展。

文联工作职责:做好对广大文艺工作者进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工作;通过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培养文艺人才,抓好文艺创作,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理论科工作职责:对口负责的原则做好市委宣传部理论科交办的工作;抓好县内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相关工作。

宣传科工作职责:对口负责的原则做好市委宣传部宣传科交办的工作;抓好县内宣传报道内容审核把关和指导工作;负责年度党报党刊、图书的征订发行工作

第二章 宣传思想工作人员守则

刻苦学习,深思明辨;

坚定信念,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公道正派;

注重表达,勤于写作;

锐意进取,实践宗旨;

努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



第三章 岗位奖惩办法

第一条 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年度工作中,严格履行岗位责任,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对成绩显著的,年终公务员考核时评定为优秀或称职。

第二条 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没有重大失误的,年终公务员考核时评定为优秀或称职。

第三条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影响较坏的,年终公务员考核时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第四条 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病假超过两个月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得参加各种评奖评优活动,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第五条 每周周一和周五早上为集体大扫除时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单位打扫自己办公室和公共卫生区域。扫除时必须擦干净地板、门窗、玻璃、桌椅和办公用品,无故缺席一次按半天旷工处理。



第四章 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收文办理工作。收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签收、拆封、登记、分发、送批(批办)、承办、催办、查办、注办、清退、存档等。收文送阅以及时、保密以及利于领导阅读和便于查找为原则。收文分发时先送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提出拟办意见后,再分送处理。

第二条 认真起草各类文件材料、工作总结等。发文要经分管副部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后送部长签发,部长外出时部长委托分管副部长签发。

第三条 作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经整理后送分管副部长提出拟办意见,认真写好承办情况。

第四条 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在无保密条件的环境中办处秘密会议文件。绝密、机密文件送阅后应当天清退,妥善保管。

第五条 档案、资料的存放必须科学、规范,资料只让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查阅使用,机密文件未经领导同意禁止查阅。

第六条 认真做好工作日志,把每天所做的工作做好记录,便于查询事项和工作总结。安排好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的内容。

第七条 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必须比上班时间提前十分钟开门、烧水、打扫办公室,随时保持办公室整洁,下班后要关好门窗。

第八条 认真做好会务工作。主要是会议的组织、文书和后勤工作;会议记录必须整理归档,不得私自存放。

第九条 调节使用好各种办公用品,管理好单位每一份财产;搞好车辆管理,作好职工考勤登记和出差登记。单位干部因公出差、学习、见习,到市内每人每天补助8元,市外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下乡每人每天补助8元;外出考察报销不补助。

第十条 厉行节约,努力搞好各项接待工作。按工作关系和对口负责的原则,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出面接待。

第十一条 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所有经费开支均须经办人员注签、财会人员核签、分管副部长审签、部长终签,实行四级联签方可报销。单位指定的会计、出纳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作账和管理资金,采购办公用品或接待宾客要事先请示部长同意后再办理。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的报表要送部长一份。



第五章 学习制度

第一条 必须坚持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要了解时态,懂得政策。

第二条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 坚持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明确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要注重自学,在休息时间内要多一些学习,少一些社交活动。

第四条 要勤于写作,多动手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多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送稿。

第五条 积极参加学历培训和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各类培训。



第六章 干部职工发表文章奖励办法

(试行)

为建设学习型单位,激励和鼓励宣传部全体干部职工勤奋写作,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单位和个人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发表文章奖励办法:

一、发表文章奖励办法

1、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公开发表文章(图片)稿件的,根据发表报刊、电台、电视台所发稿酬数额,凭复印稿酬单据,给予奖励。

2、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在内部发表文章(图片)稿件的,根据报刊级别确定以下奖励:国家级每篇奖励500元,省级每篇奖励300元,市级每篇奖励100

二、获奖奖励办法

县委宣传都干部职工个人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的文章稿件及在本系统国家、省、市级内部报刊,发表的获奖文章,根据部务会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三、其它相关办法

1、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个人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的文章稿件,署名者两人以上的,只补助或奖励作品;与县委宣传部外人员或单位合作的,本部人员必须为第一作者,再按署名人或单位的多少,求出宣传部干部职工所占的比例给予补助或奖励。

2、一篇文章稿件多处发表,多次获奖,补助或奖励就高不就低,但只补助或奖励一次。

3、市级内部报刊只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

4、每年年底一次性统计并兑现奖励。

5、本办法自201181起执行。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有病,首先向领导报告,请事病假必须持写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的请假条找领导签批,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由部长签批,经领导同意准假并签批后方可离岗,请假天数以领导签批的天数为准。

第二条 请假人员在离岗前须将自己的工作任务移交给指定人员续岗,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有不履行移交手续者,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第三条 在上班时间,禁止到其他办公室吹牛聊天,除领导指派外出或有工作任务外,一律不准离开自己的办公室。

第四条 按照县委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以签到方式,考核干部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第五条 凡不假而走,不假而休,假满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不足一天的4小时以上计一天)。

第六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部内组织召开的会议、集体扫除和集中学习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七 对拒绝执行领导指派、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者以旷工论处。

第八 在节假日安排值班的干部,若有失职,按旷工处理。



第八章 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廉洁自律是取信于民的根本,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断加强学习和监管,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不断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一条 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学习,做到自我提高,自我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新形象。

第二条 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除正常的接待外,禁止用公款吃喝,个人在生活中也要勤俭节约,严禁乱吃乱喝或欠款吃喝玩乐。

第三条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理婚丧事,严禁大操大办;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升学禁止请客送礼。

第四条 严禁用公家电话为个人服务,要做到公私分明。

第五条 严禁挪用公款。经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款必须按期归还。

第六条 在工作中必须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第七条 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纪念品,搞旅游活动。

第八条 开会严格按照会议生活标准开支,接待按照规定的限额标准进行接待支出。

第九条 经费收支、先进评选、干部奖惩,必须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十条 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影响工作,严禁读看淫秽书刊和影像。

第十一条 每位干部必须做到“五勤五不”,即脑要勤但不能乱想、眼要勤但不能乱看、嘴要勤但不能乱说、手要勤但不能乱写、腿要勤但不能乱跑。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各项细节工作。



第九章 党员争优标准

按照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要求宣传部全体党员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一条 政治立场坚定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第二条 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勤奋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三条 转变作风,热情服务

牢记两个务必,自觉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已,切实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思想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转变作风,公道正派,真抓实干,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敢于说向我看齐,向我靠拢,树立机关党员良好对外形象。

第四条 爱岗敬业,克己奉公

在工作和生活中,继续发扬党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怕苦,不怕累,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睦共事,不闹情绪,任劳任怨,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展现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第五条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照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指导自身的行动,两袖清风,光明磊落,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六条 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宣传意识形态是党的喉舌,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国家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国家之祸。作为宣传意识形态口的一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从事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61f0eb5ef7ba0d4a733b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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