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依法维权,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xx司法所xxx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近几年来,xxx司法所在龙潭区司法局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x所长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xxx司法所在xxx所长的带领下始终坚持以“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为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情系广大职工群众,采取各项措施,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有效地维护了xxx镇的社会稳定,主要绩效有:
一、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在高所长的带领下我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
1、通过法律宣传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等节假日开展法律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几年来,共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份,其中利用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发放1300余份,利用深入村、屯举办法制讲座等发放7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
2、充分利用各村、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各工作站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还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二、加大法律援助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高所长始终坚持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几年来,高所长共居间调解解决息事并制作调解协议书30余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
三、搞好上门服务工作,提高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在高所长的带领子啊我所制定了上门服务制度,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近几年来,我会委托几家律师事务所主动上门为群众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3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1件,回访20多次。通过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使援助对象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充分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渐形成了自觉依靠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的良好习惯。
我镇法律援助工作正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在高所长的带领下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利用现有条件,以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司法局为依托,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法律援助。
龙潭区司法所
xxx司法所:xxx
2011年11月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46a24ee45c3b3567ec8b28.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