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5-03 19:57: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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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汇报

篇一: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注:表内无法填写的情况,可在备注栏中填写,还无法填写的,请用续页纸写明并粘贴此表后。

篇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注:填写完毕后请寄回或送回中共××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

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浙纪发〔20XX21号)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在发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时,应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送达回证和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等表式。

篇三: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

睢县回族高级中学

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

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

县纪委:

根据睢纪【20XX5号《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睢县回族高级中学成立由纪检书记李玉堂任组长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对自20XX年以来我校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我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校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刻剖析某些单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我校的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369a32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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