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举办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评估
【发文字号】中评协办[2016]15号
【发布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日期】2016.04.01
【实施日期】2016.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评协关于举办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16年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于2016年4月下旬在深圳举办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二)考试系统操作培训;
(三)总结2015年考试工作,布置2016年考试工作;
(四)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交流研讨。
二、培训对象
各地方协会分管考试工作秘书长及考试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21日,19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1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34d5766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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