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井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30 02:03: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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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融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管道井管理规定

1 总则

1.1通过对各种管道井的管理,保证管道井内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本规定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管道井。

1.3从事工程巡检、维护人员以及涉及管道井范围内有关工作时应按本规定执行。

2 管道井管理

2.1管道井(含水管井、强弱电井)应有明显的标识;各楼层管道井在无人作业时,应闭门上锁

2.2工程部负责管道井的钥匙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使用需履行借用手续。

2.3管道井应保持整洁、清洁、干燥的环境,管道井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清洁,并形成“设备机房清洁记录”

2.4任何外单位参观管道井需得到批准,方可打开管井参观。

2.5非工程部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管道井,如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必须得到工程主管的同意方可进入,同时记录在“ 值班日志”上

2.6管道井的门口以及管道井内的设施、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2.7所有获准进入管道井的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和汗衫;工程维护人员巡视、保养、操作时,严禁穿短袖衫、短裤,要穿工作服和有效的绝缘工作鞋

2.8管道井应符合防水、防火、防潮、防小动物的要求,穿过管井内外的洞口应堵塞,通风口应用铁丝网防护,以防小动物进入;保持管井门锁、照明和通风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和故障应及时修理

2.9管道井内不得随意排线和安装其他无关设备,如有需要必须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同意所有电缆必须经桥架过楼层,并规范固定,所放电缆必须编号备案,严禁私拉乱放。

2.10管道井内严禁吸烟,管道井内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报批后监护的动火规程。

2.11管道井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正确明晰,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阀门、开关状态,不得随意变动和移走警告标识和指示标识。

2.12在执行上级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和工作任务后,应认真进行记录。

3 日常巡查管理

3.1管道井由工程部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日常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

3.2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管道井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遵守巡查的规章和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3运行、维护人员应每季度巡检所有管道井一遍,巡检结束后应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3.4应检查管井内的水管、水阀开启、关闭是否正确,各种管道连接、自动排气阀应没有漏水现象,排水地漏应是通畅状态

3.5应检查管井内的电气控制柜开关自动、手动位置是否正确,各种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

3.6管道井内所有风管保温、风管连接处和风阀应连接牢固紧密;应保证风阀全部开启、风管无漏风等工作正常

3.7对发现管井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如水管井长期潮湿但无明显漏水现象,开关三相电源运行电流不平衡等,应及时检查修理,并报告班组长、主管。

3.8巡检时应查看各开关控制柜主开关、接触器等有无橡胶、塑料、棉织物的焦味,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接触器的电磁声响是否正常;所有电缆桥架盖板应完整无缺。

3.9在巡检时应及时给主要阀门丝杆加润滑油,紧固松动的螺栓。

4 附则

4.1本规定涉及到的相关记录包括:

4.1.1设备机房清洁记录(参见《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4.1.2 值班日志(参见《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4.1.3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参见《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2c0374c0b4c2e3f562763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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