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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
防对策研究
学习中心府谷府谷奥鹏教育学习中心年级专业网络10法学学生姓名10128380023指导教师导师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论文完成时间:2012083




世界各国都受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困扰,尤其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犯罪的数量也逐渐增多,案情复杂,恶性案件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有报道指出,我国每年大约有15万未成年人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查处,其中有3万余人被判为少年犯,抢劫和盗窃案件占绝大多数。[1]截止到2002年底,我国共有未成年犯罪58870人,占总犯罪百分率7.88%未成年人犯罪率为万分之5.93[2]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ˎ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种不可回
避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约及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那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困扰各界部门的热点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本人通过对我县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并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1前言„„„„„„„„„„„„„„„„„„„„„„„„„„12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22.1犯罪向低龄化发展,传播性强„„„„„„„„„„„„„„„„„„22.2盲目性,头脑简答不计后果„„„„„„„„„„„„„„„„„„22.3结伙性,效仿帮派„„„„„„„„„„„„„„„„„„„„„„„22.4贪财性,日趋强烈„„„„„„„„„„„„„„„„„„„„„„„22.5家庭境况有相似性„„„„„„„„„„„„„„„„„„„„„„2-33章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43.1社会方面因素„„„„„„„„„„„„„„„„„„„„„„„„„43.1.1社会上刑事犯罪活动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43.1.2受到消极文化和垃圾文化的影响„„„„„„„„„„„„„„„43.1.3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43.1.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改造、管控措施不到位„„„„„43.2家庭方面因素„„„„„„„„„„„„„„„„„„„„„„„„„43.2.1家庭结构残缺„„„„„„„„„„„„„„„„„„„„„„„53.2.2家庭关系恶化„„„„„„„„„„„„„„„„„„„„„„„53.2.3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53.2.4子女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53.3学校方面因素„„„„„„„„„„„„„„„„„„„„„„„„„63.3.1学校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力量薄弱„„„„„„„„„„6
3.3.2教育者思想工作方法简单„„„„„„„„„„„„„„„„„„63.3.3片面追求升学率„„„„„„„„„„„„„„„„„„„„„„6

3.3.4少数教师形象不好,不能为人师表„„„„„„„„„„„„„„63.4自身因素„„„„„„„„„„„„„„„„„„„„„„„„„„„74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84.1刑事对策„„„„„„„„„„„„„„„„„„„„„„„„„„„84.2社会学对策„„„„„„„„„„„„„„„„„„„„„„„„„„8
4.3思想教育对策„„„„„„„„„„„„„„„„„„„„„„„„95结论„„„„„„„„„„„„„„„„„„„„„„„„„„„„11参考文献„„„„„„„„„„„„„„„„„„„„„„„„„„„„12致谢„„„„„„„„„„„„„„„„„„„„„„„„„„„„„„13
ˎ1前言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人,他们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未来。100多年前,致力于维新强国的梁启超先生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然而,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问题。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将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生死存亡。笔者现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作初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希望对解决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有所帮助。
2章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因为社会的复杂性与未成年人成长的特殊性和过程性,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也就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性。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十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就我市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1-2004年四年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

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分别为10.2%22%16.6%19.9%笔者发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2.1犯罪向低龄化发展,传播性强。
“以前青少年作案的高峰年龄为16-18岁。而近几年则为14-16。”[3]近几年来,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比例逐年升高,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统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70%
2.2盲目性,头脑简单不计后果。
目的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显著特点,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缺乏深思熟虑,根本不考虑行为后果,往往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2.3结伙性,效仿帮派。
有些未成年人崇尚黑社会帮派,拉帮结伙,称兄道弟,互相结拜。未成年人结成团伙的大都比较简单,同学、邻居、网吧结识的朋友,凑到一起,为了表现自我,结成团伙。
2.4贪财性,日趋强烈
未成年人犯罪表现出盲目追求金钱和满足物质欲望,虚荣心极强,以盗窃、抢劫等犯罪居多,多以侵占财产为目的,并不同程度地带有暴力和野蛮性。从发生的案件性质上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这两类侵财案件大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量的80%
2.5家庭境况有相似性。
家庭境况方面,其家庭普遍存在残缺不全或管教方式不当等问题,残缺不全的家庭或者缺少温暖的家庭,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比例较高,父母离异或感情不和,使子女在心灵中留下创伤,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因其父母重组家庭后,一方不能平等对待对方子女,使孩子形成一种病态心理,这种病态心理,导致他们在处理问题时采取荒唐的做法。
还有一些家庭对待孩子过于溺爱,在物质上极力满足,只要孩子学习好就行,却不重视德育教育,这种“重物质、轻精神、重智轻德”的现象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傲慢的性格,他们虚荣心极强,当虚荣心得不到满足时,便会采取一些极端做法,甚至会走向犯罪。以上情况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的70-80%左右。



3章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3.1社会方面因素。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结构正在不断变化,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
3.1.1社会上刑事犯罪活动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由于社会上盗窃、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在此治安形势的耳濡目染下无疑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吃请受贿、追求享乐,也在一定程序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有形无形地给未成年人一种示范和暗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造成大范围的社会供求失衡,一些人因此陷入生计困境,也就容易滋生各种犯罪。
3.1.2受到消极文化和垃圾文化的影响。
在当前的文化市场上,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一些不法之徒通过走私或地下工厂引起了不健康的电影、录像、光碟、书刊、小报等,这些“精神鸦片”极大宣扬暴力、性开放、赌博、吸毒等内容,大肆毒害着涉世未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的心灵,成为事实上的教唆犯。此外,些侦破文学和侦破片`为了追求真实,用纪实的手法把犯罪的过程毫无保留的“奉献”给读者,无形之中教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的手法,而且还有意无意地使他们学会了一些反侦破的方法。
3.1.3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
加快社会环境的恶化,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力和自发发展的现象蔓延,助长了未成年人大胆涉足一些对他们不宜的领域,一些未成年人因此迈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如网吧由于管理不到位,违法对未成年人开放等)
3.1.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改造、管控措施不到位。
由于我国的一些执法部门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助和教育、教育再改造和管理措施的不到位,致使一部分未成年人不思悔改,不少人重新犯罪。
3.2家庭方面因素。

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直接影响甚至左右孩子一生的道德行为。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2.1庭结构残缺。
由于我国社会的急剧变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出现了家庭结构和家长观念的双重失衡,离婚、分居或外出而产生的破碎家庭或单亲家庭大量出现,进而对未成年人行为品德产生重大影响,单亲家庭不像双亲家庭对子女会有严格的监督,往往会疏于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致使他们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的道路。犯罪学家詹姆斯(JamesBray·布雷德(PartickBrady)指出:“大量临床实践表明,在破碎家庭生活过的孩子比在正常家庭中生活的孩子更容易表现出行为失范问题,出现不恰当行为。家庭破裂常常又不和谐、冲突、敌意以及攻击性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一切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4]
3.2.2家庭关系恶化。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既指父母之间的关系,也指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不顺利的婚姻生活往往使父母无暇顾及子女,对子女失去控制,这种控制力量的减弱和消失正是未成年人越轨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比父母离异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大。未成年人在家中得不到安全感和情情感上的满足和慰藉,就可能逃离家庭,在社会上寻求支持与认同。
3.2.3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
犯罪学家提出:具有反社会倾向的父母,特别容易以不当的教育手段来教育子女。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是子女效仿的榜样,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家长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不良习惯和不道德及违法行为对识别能力差、模仿

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3.2.4子女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
随着社会结构的调整,人、财、物大流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外出,其中大部分人将未成年的子女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给亲朋照顾,有的干脆让子女独立生活,未成年子女在无人照顾、教育、管理的环境中生活,不少未成年人存在交友不慎、网吧的诱惑、行为的随便,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3学校方面因素。
学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对一些“双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他们放任自流,导致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从而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拉拢成为犯罪团伙的一员。近几年来,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法制教育从总体上在不断加强,但是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学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3.3.1学校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部分学校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管理水平、教育水平较低,客观上放纵了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
3.3.2教育者思想工作方法简单。
部分教育者思想工作方法简单,同时学校文化生活单调,课余时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自由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没有限制,对学生监控不力、不严。
3.3.3片面追求升学率。
我国现在有很多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把精力大部分集中在品学优良的学生身上,对于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往往采取歧视、厌弃或“推让”办法,使他们失去往好的方面的发展机会,这就使得一些学生热衷混迹于社会、没各种不健康的场所,使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作用加大。特别是有些教师喜欢给学生贴上各种标签,例如,有的学生由于参与过一次打架事件,就被称为“流氓少年”有的学生由于与老师发生争执,便被称为“捣蛋鬼”与一个人某种过错相联系的污名,常常淹没了这个人的其他品质。“这种污名创造了主要或者突出的身份。”[5]这种污名容易起到“标签作用”,使学生真的变成这

种标签所标示的结果。
3.3.4少数教师形象不好,不能为人师表。
我们部分学校的教师形象不好,不能为人师表,教师自身的不良表现对学生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例如,有些学生会模仿教师体罚学生的暴力方式来处理问题。教师讽刺、挖苦等“语言暴力”会给学生的精神世界造成创伤,使学生变得冷漠、孤僻,形成反社会倾向;
3.4自身因素。
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因素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起作用。同样的社会、同样的学校,差不多的家庭环境,而有的未成年人(学生)遵纪守法,有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说明,尽管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过渡期,但自身素质的好差仍是决定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也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第一、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第二、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第4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根本。未成年人可塑性强,他们犹如一张白纸,正确教育引导将使他们步入人生正轨,反之,将误入歧途。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策研究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其基本原则的设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思想、贯穿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始终的基本准则,笔者认为,可以将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具体区分为三个方面:
4.1刑事对策。
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部分刑罚制度和刑罚种类可以适用于成年人,适用于未成年人时却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内容,不能很好地体现刑罚的正当性,不符合对未成年人进行特别保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特别规定,上述列举的刑罚制度和刑罚种类不能适用于未成年人。在适用刑法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无期徒刑的问题;第二,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第三,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罚金刑;第四,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累犯问题等。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与成年人有明显差别,因此,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特点和规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不公开审理原则,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坚持案后帮教制度。要立足挽救,处理尽量从轻从宽。
4.2社会学对策。
第一、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机构。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一些专门机构尚未建立、健全,从而削弱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特点和变化趋势的发现和预测能力。
第二、构筑社区预防和矫正体系制度。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帮教活动,是我国公安派出所的优良传统之一。派出所应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转到管理和

服务上来,配合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学校、居委(村委)等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力求将有不良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全部纳入帮教范围。三、建立未成年人网络辅导与监管体系。为了阻遏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海量信息,尤其是网络当中的不良信息,学校、家长、社区乃至整个社会都需要从制度和心理上做好准备,早日建立包括公共网络平台的未成年人禁入制度,有害信息及时过滤制度,未成年人网络心理与辅导制度,家长及社区相关知识的培训制度等在内的综合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消减网络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的不良影响。
4.3思想教育对策
学校作为少年学生重要的社会化机构,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应当承当起重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危险因素,为学生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通过鼓励、教育与团结等多种手段,学校可影响青少年,并最终决定着他们是否会走上犯罪的道路。[6]
第一、要加强家庭教育功能,把住家庭影响关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犯罪的重要环节。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一出生就生活在父母身边。父母是孩子的抚养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可以说在人类的教育现象中,家庭教育是先于学校教育而存在的,父母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和作风是未成年人学习的典范,家庭教育的优劣,往往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应当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预防犯罪的决定性环节。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是惟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主要的作用。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所以,学校要真正把基础教育作为塑造中小学生健全人格的启蒙教育,彻底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因此,学校教育一方面要克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

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把培养学生做人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学校教育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同时学校应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心理,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活动,介绍良好的教育方法和指导老师。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效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除了加强文化和法制教育外还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时处处体现对学生的关怀。“尼尔·诺丁斯(NelNoddings)认为,现在的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道德关怀’,而且学生应该享有这种关怀。”[7]
第三、要提高和改进家庭教育质量,聘请家庭教育资深人士,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家长应改变过去那种居高临下、一言堂作风,成为未成年人的良师益友,充分了解未成年人成长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经常与之交流、沟通。第四、要注意培养未成年人自我教育能力,不断提升自我的精神境界。应通过生存哲学教育,让未成年人懂得犯罪既是对他人生存权的非法侵害,也是对自己生存权的践踏,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存权。
5结论
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在逐年递增,这就要求我们在预防、打击青少年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体制。而我所进行的原因分析以及对策设立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使未成年人在走上社会之前,就能获得社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即使是犯了罪,其人格依然能够被尊重而不是被作为私有财产任意处置。行使保护职责的同时教育他们,培养其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对自身角色进行正确定位和塑造,既要注意自我保护,又要尊重他人为之所作的劳动和付出。


参考文献
[1]王家忠:《社会潜意识、不良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中国教育报》2002426日。
[2]孙昌军、周亮:《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的统计分析》,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9期,第10页。
[3]滕超、付显厚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探分》,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5期,第23页。
[4]转引自刘恒志:《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探析》《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2期,第19-20页。
[5][]L.布鲁姆、P.塞尔兹内克等:《社会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83页。
[6]王大伟著:《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1版,第156页。
[7][]LyndaFielstein等著,王建平等译:《教师新概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本论文是在姜静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姜静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

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1dd2205de80d4d8d15a4f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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