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典型案例[范文][修改版]

发布时间:2023-02-20 10:13: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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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劳动纠纷典型案例[范文]公司被盗,扣员工的工资?可以扣,但不能超工资的20%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在公司工作3年,各方面表现都不错。上个月的一天,王某工作期间,由于来领资料的人过多,王某忙不过来,结果回头检查仓库时,发现一盘电线被偷,价值500元。东西丢了,责任谁担?公司研究决定,王某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从其工资中扣赔偿金。王某不服,自己一个月工资也就一千来块,扣了一半,况且自己压根就没有偷,于是他到劳动部门去讨说法。点评:员工在工作期间,公司的物品被偷盗,作为仓库保管员王某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因此王某需要承担的一定得责任,但是扣工资受到一个上限的限制。为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员工辞职,就得按证明上的标准补发工资小张是扬州机电厂的车间主任,前不久要购买二手房,按照贷款金额,聂某每月应还按揭款3000元;而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月供3000元的话,小张必须提供月工资不低于6000元的收入证明,而小张的实际月工资只有3000元。
为了能顺利办下房贷,小张再三恳求公司人事部门为他开具一份月工资标准为6500元的收入证明。人事主管经不起小张软磨硬泡,按小张的要求为其出具了收入证明。可谁想到,前不久,小张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公司以此解除了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小张不服到劳动部门维权。其中一项请求为:要求公司按照月工资6500元的标准补发就职期间工资,证据就是公司为其办理按揭贷款时出具的收入证明。点评:用人单位在收入证明上加盖公章,此证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仅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自身也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在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你知我知,但证明本身并不能反映这是虚假的事实。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产生争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反并有效的证据证明收入证明是虚假的,收入证明就有可能会成为认定工资标准的证据。另外,用人单位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银行作出错误的贷款决定,增加了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如果银行根据用人单位盖有公章的收入证明为申请人批准和发放了超过贷款标准的房贷而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将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能扣押劳动者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杨某2008年加入职介行业从事职业介绍工作,并于同年3月份报名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了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及上岗证。拿到上岗证,他就与职业中介机构签订了协议,约定1年内不能在其他单位从事同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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