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版)》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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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2020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编码: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附件:


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 (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3
新承接 正在勘察)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设计)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施工)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4
址: 编: 人: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址: 编: 人: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5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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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承接 正在勘察)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设计)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施工)不少于 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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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人: 址: 编: 人: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址: 编: 人: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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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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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称: 址: 联系人: 话:
1.1.2 招标人
/ 称: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址: 联系人: 话:
1.1.4 1.1.5 1.2.1 1.2.2 1.3.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资质条件、
1.4.1

能力和信誉
2)财务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勘察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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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
7)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0)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1)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设定未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和国家未发布职业标准的人员资格,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项目业绩,视为无效类似项目业绩。
13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6)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注:招标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另有的规定增加限制投标情形,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914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已生效的有关文件为依据,“近三年”应以有关文件的出具时间起算,生效的文件存在多个的,以最早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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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实施了以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谋取中标的手段,投标人只要具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无论结果是否中标,都属于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是指:
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
2)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
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不组织
组织,时 1.9.1 踏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在发布澄清文件的同时,重新上传修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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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否则修改无效。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分包内容要求: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不允许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1.2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2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2.2.1 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 16

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
勘察: 元。 设计: 元。 施工: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3.2.4 3.2.5 3.3.1 投标有效期
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 17

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民币(大写) (¥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订单,并将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以网上支付订单的方式从基本账户网上银行进行在3.4.1 投标保证金
线支付提交(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招标人。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3.4.4 还的情形
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

3.5.2
3.5.3 有,具体要求: 年至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格式
近年财务状况
有,具体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具体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允许
□允许
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3.5.5
3.6
3.7.1 18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TBID格式文件。
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 (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上传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的扫描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还应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盖章,同时上传签字和盖章的扫描件。
4.1 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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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平台(四川省)招标投标系统,进入在线开标直播间参与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授权。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
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5.2 开标程序
7)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评标专家 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是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20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7.4.1 履约担保
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

9 9.1
编页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不需要。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9.3 报价唯一 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9.4 低于成本报价 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 21

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也可不填)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9.5
中标价
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投标人应在所投标的每个标段中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如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9.6
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22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7
建设资金拨付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9.8
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实行施工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负责人9.9
压证施工制度
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9.10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
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招标文件内容冲突9.11
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9.12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弄虚作假或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23

属于隐瞒。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9.13
知识产权
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本次招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投标人应保证9.14
计算机辅助评标
其所递交的TBID格式数据电文投标文件能够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正确读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 …… ……

条款名称 …… ……
…… ……
编列内容
24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勘察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设计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5)施工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6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7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28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承包人建议书; 7)承包人实施计划;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29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0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设计(施工、勘察、实施工程总承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1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

32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33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34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投标人






是否提交投投标报价
标保证金


勘察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施工质工期 备注
量标准






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监督人: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36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 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递交至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
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7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投标人可另行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标委员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38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勘察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报价唯一 …… 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
2.1.2 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经理 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

2.1.3 响应性评审标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工期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40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承包人建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 编列内容
承包人建议书: 资信业绩部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承包人实施方案:
投标报价: 分(不低于60分)其中勘察 分,设计 分,施工 其他评分因素:
低于成本
3.2.4 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4项规定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B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1

2.2.3 条款号
承包人2.2.41
建议书评分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评分因素(偏差率)
……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
……
注:承包人建议书评分因素可从图纸、工程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方面设置。 2.2.42
标准
…… ……
……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勘察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等方面设置。
承包人2.2.43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注: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可从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等方面设置。
……
……
……
……
42

2.2.44 勘察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勘察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0.5分。

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勘察投标报价(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0.5分,每低1% (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扣分值。
43



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设计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0.5分。

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设计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设计投标报价(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0.5分,每低1% (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扣分值。
施工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施工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0.5分。

通过初步评审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施工投标报价(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 (不少于1,每低1% (不少于0.5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 44

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扣分值。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 ……
…… ……
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6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4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17d8fb833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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