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2-16 05:47: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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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教师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素质,同时也为搞好教师职务聘任提供依据,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北京物资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要以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一)政治思想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1)以优良的教风、学风指导教育教学工作;2)以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对待教学、科研工作;
3)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4)以事业大局为重,具有团队精神;5)积极参与学校和院(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二)额定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额定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与成绩。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教师岗位的职责与履职基本要求”各类岗位教师需要完成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如表1所示。(三)额定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教师额定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水平,包括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发表研究论文、著作等情况。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教师岗位的职责与履职基本要求”,各类岗位教师需要完成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如表2所示。(四)其他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指令性任务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包括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其他临时性工作等。具体考核内容由相关学院(系、部)自定。二、考核办法(一)政治思想表现考核1.政治思想表现采取定性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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