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质量保证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2-27 22:39: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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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质量保证协议书


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

签定时期:

公司印章:

加工方(乙方):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

签定时期:

公司印章: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乙方加工的质量责任,确保其供货质量满足甲方品质需要,保障甲方基本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1.定义

1.1 材料: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产品生产加工的材料,主要有 电芯、保护板、引线、端子线、胶带、外壳等部件等的统称。

1.2 辅助材料: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为确保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或提高工作效率,或为保证产品质而配套使用的材料,如锡线、双面胶、助焊剂等

1.3 不良率: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每批加工品,未能满足品质要求的不良品数量在该批材料中所占的比率。

1.4 不合格批: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某批材料在IQC检验,或生产过程出现的不良品超出本协议第6条乙方承诺的不良率上限的,该批材料称为不合格批。

1.5 上线不良PPMPPM=百万分之一,上线不良ppm=上线不良数量/上线数量*1000000

1.6 上线异常:上线不良率超出本协议第4条乙方承诺的上线不良ppm上限2倍的情况。

2. 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型号的加工产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均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2.2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实际生产规格及质量要求,乙方保证供给甲方产品配合的辅助材料及其包装等附属品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指令的要求。

2.3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认可本协议所有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品质保证

3. 质量要求

3.1 乙方需按甲方外协订单、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图纸、质量标准等资料中明确规定的要求,甲方质量要求高于国际、国家、部委质量标准的,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4. 良率保证

4.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加工产品在来料检验平均不良率在 0.2% 以内,尺寸、容量、内阻、功能等性能 C=0

4.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在 99.5% 以上,不良率不超出5000PPM

5. 符合性保证

5.1 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规格进行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

5.2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以次充好

6. 生产过程保证

6.1 生产前乙方需确保辅助材料的可靠性及符合RoHS要求

6.2 乙方需保证每个电芯产品上线前测试电压、内阻符合规格要求。

6.3 乙方在批量加工前,每个订单每个班次加工的10个产品进行首件检验及测试并做好首件相关质量记录

6.4 乙方按甲方工艺、质量要求对生过程建立质控点,并如实监控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6.5 乙方需保证每个加工完成品经过电压、内阻、短保、容量等性能测试并满足质量要求。

7. 包装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达到防静电、防湿、防震、防等相关质量要求。乙方变更包装标准的,变更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7.2 材料外包装应当标记加工厂编号、型号规格、数量、净重、出货日期、甲方订单号码、乙方的出货批号、RoHS标示等;包装标签应当加盖检验合格印章。

8. 交货

8.1 乙方应保障交付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以保证产品无外观损伤、变形、性能/功能下降等

8.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送货单证甲方仓管人员核对乙方交付产品信息正确无误并签收,签收行为不视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交付产品的质量、内装数量价格

8.3 乙方每批次交货时均应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产品交付后使用的性能、功能、装配性、外观性、关键尺寸等符合甲方的要求。

9. 验收

9.1 乙方所交付产品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甲方可实施免检采购,但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9.2 甲方品质部IQC乙方所交付产品GBT2828.1-2012级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实施抽检,AQL采用CR=0MA=0.25MI=0.4实施判定。判定合格的产品批,并不代表可免除乙方所提交产品批的不合格质量风险及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9.3 甲方IQC来料检验发现乙方加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确认处理,否则视乙方为默认接受甲方对此不合格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10. 质保期

10.1乙方加工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加工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乙方逾期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1. 质量监督和考察

11.1 保证加工质量,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包括利用乙方的资源对材料进行检验,对乙方各项活动和制度进行符合性考核,乙方应积极配合。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的,甲方指出后,乙方应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乙方不积极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供货合同关系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 合格供应商的考评

12.1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评分考核,考核连续三个月被评为A级的,甲方可考虑给予订单重点扶持;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的,取消其加工资格;连续二个月被评为D级的,取消其加工资格。

13. 委外加工厂的管理

13.1 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加工任务委托或承包给第三方

质量责任

14. 材料短缺\混料处理

14.1若乙方实际交付产品少于送货单或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或者乙方交付产品中混有其它型号或次级产品,视为同一性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以下全部责任:(1)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回短缺数量或更换混料产品;(2)第1次处罚款RMB200.00,第2次罚款RMB500.00,第3次处罚款RMB1000.00并取消加工资格

15. 交货迟延处理

15.1 若乙方迟延交货延误甲方交付计划,乙方应按该批货物价款的10%/天承担违约责任。

15.2 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的,由甲方在应付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

15.3 由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乙方停产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当乙方恢复生产后应优先供货给甲方。

知识产权保护

16. 甲方知识产权保护

16.1 甲方拥有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应当在合同限定的用途内使用前述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保密。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原材料进货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工艺标准

b.与原材料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参数、图纸等;

c.合同的任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因素、交期等;

d.相关协议、委托书、商业信息、财务等资料。

16.2 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著作权、专利技术,也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 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专利技术、商业信息或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16.3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号权、版权、商业秘密等),否则,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7. 继续有效条款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本章规定的内容继续有效,不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货款支付

18. 月结30

18.1 甲方按约定月结30天,按时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帐户。

19. 对账要求

19.1 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与甲方对账,并将双方确认无误的对账单交予甲方外协管理部门。

19.2 对账原则:对账必须是己结批的订单,未完成交付或未结批的订单,不予对账确认。超过对账截止时间的订单,需延期到下一个对账日完成对账。

20. 货款支付

20.1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等额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甲方根据发票金额核对账单,按第1415条款相关内容扣除违约金后,支付相应剩余货款到乙方账户。

第六章 附则

21. 本协议书期限为4个月,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方或乙方若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以后依此类推。因特殊原因采用传真方式签订本协议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尚未交货的产品,适用本协议规定。

23.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本协议附件包括以下文件,乙方已详阅以下附件内容,并愿意遵照执行。以下附件内容若有更改,由甲方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

2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需认真阅读确认协议各条款内容,并在收到本协议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签回给甲方,五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

26. 以下无正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12a0641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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