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7]134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7.07.25【实施日期】2017.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7月25日2017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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