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夜大学培养方案编制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9-02-25 01:38: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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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夜大学培养方案编制暂行规定

培养方案是夜大学人才培养的法规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定位的具体体现,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实现手段,是安排教学进程,组织教学活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基本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夜大学教学和管理工作更符合发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夜大学试行学分制管理。根据目前夜大学的实际具体情况,对夜大学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拟作如下规定:

一、 总则:

培养方案是夜大学人才培养的法规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定位的具体体现,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实现手段,是安排教学进程,组织教学活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基本依据。

夜大学培养方案的编制的原则:1、结构上实现三类二层一体化,三类是指按专科,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三种类型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二层指划分成专科,专升本两个结构层次,并注意在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上的衔接关系;一体化是指就专业名称相同的高中起点本科、专科、专升本而言,高中起点本科的课程设置要与专科、专升本的课程设置相兼顾。高中起点本科的课程是专科和专升本合并形成的。2、建立几个课程平台,第一要建立全校统一的公共基础课平台;第二建立学院统一的学科基础课平台;第三建立校院二级综合选修课平台,实现综合选修课的模块化。

夜大学培养方案的内容编制包括七个部分:(1)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2)学制与学习形式;(3)主干课程说明;(4)教学进程计划表;(5)选修课计划表;(6)教材使用一览表;(7)各类课程课时学分分配表。

夜大各培养方案的课程分五种类型: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

各专业举办的脱产教学形式在学分和课时上和业余学习基本保持一致,允许根据学生的情况适当增加部分课程和学分。

所有的课程按每2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实践环节只计算学分、不计算学时。

二、 学制、学分和学时

(一)专升本专业

1、 专升本专业文史、经管、法学、教育、农林类(学制业余三年)总学时数不低于144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7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4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4学分。

2、 专升本专业理工类(学制业余三年)总学时数不低于1440课时、 总学分不低于7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4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学分。

3、 专升本专业艺术、体育类(学制业余三年)总学时数不低于144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7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1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4学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1 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文史、经管、农林、法学、教育类(学制业余五年)总学时数不低于240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12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26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2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3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学分。

2、 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理工类(学制业余五年)总学时数不低于240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12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26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2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3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8学分。

3、 高中起点本科艺术、体育类(学制业余五年)总学时不低于240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12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23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2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3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学分。

(三)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1 专科专业文史、农林、法学、教育类(学制业余三年、业余二年半)总学时不低于144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7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3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实践4学分。

2、 专科专业理工类(学制业余三年半、业余三年)总学时不低于160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8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3学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4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实践6学分。

3、 专科艺术、体育类专业(学制业余三年)总学时不低于144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7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3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实践4学分。

4、 专科专业经管类(学制业余三年、业余二年半)总学时不低于1440课时、总学分不低于7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3学分,学科基础课不低于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18学分,选修课分不低于括号内(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所得的学分。毕业实践4学分。

三、 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的规定

1、 专升本专业文史、理工、经管、农林、教育、法学类公共基础课统一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60课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0课时,2学分), “英语”(180课时,9学分)。

2、 专升本专业艺术、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统一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60课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0课时,2学分), “英语”(120课时,6学分)。

3、 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文史、理工、经管、农林、教育、法学类公共基础课统一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60课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0课时,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0课时,6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0课时时,3学分), “英语”(240课时,12学分)。

4、 高中起点本科艺术、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统一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60课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0课时,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0课时,6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0课时,3学分), “英语”(180课时,9学分)。

5、 专科专业文史、理工、经管、农林、教育、艺术、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统一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80课时,4学分,一学期完成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0课时,3学分),“英语”(120学时,6学分)。

6、 考虑到夜大学学生入学水平的差异,英语采用0—6级分级教学,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以及大纲

7、 公共基础课采用夜大学指定的教材大纲。

8、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学语文课程、外语类专业的英语课程的相应学分转入专业必修课。

四、 建议开设的学科基础课课程:

(一)专升本专业

1、专升本专业文史、法学、体育类学科基础课开设中国简史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大纲;

2、专升本专业理工学科基础课开设线性代数(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大纲;

3、专升本专业经管学科基础课开设概率统计(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大纲;

4、专升本专业农林学科基础课开设普通生物学(120学时,6学分),使用夜大学统编教材大纲;

5、专升本专业艺术类学科基础课开设美学原理(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大纲;

6、专升本专业教育类学科基础课开设学科课程教学论(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大纲;

(二)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1、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文史、法学、体育类学科基础开设大学语文(60学时,3学分)、中国简史(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

2、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理工类基础开设高等数学(一)(60学时,3学分)、线性代数(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

3、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经管类基础开设高等数学(二)(60学时,3学分)、概率统计(60学时,3学分),使用夜大学指定教材;

4、高中起点本科专业农林类学科基础课开设植物学(60学时,3学分),普通生物学(120学时,6学分),使用夜大学统编教材大纲;

5、高中起点本科艺术类学科基础课开设艺术概论(60学时,3学分),美学原理(60学时,3学分)。

6、高中起点本科教育类学科基础课开设教育心理学(60学时,3学分),教育学(60学时,3学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60学时,3学分)。

(三)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1、专科专业文史、法学类学科基础课开设大学语文(60学时,3学分)。

2、专科专业理工类学科基础课开设:高等数学(一)(60学时,3学分)。

3、专科专业经管类学科基础课开设:高等数学(二)(60学时,3学分)。

4、专科专业农林类学科基础课开设:植物学(60学时,3学分)。

5、专科艺术类专业学科基础课开设:艺术概论(60学时,3学分)。

6、专科体育类专业学科基础课开设:体育概论(60学时,3学分)。

7、专科教育类专业学科基础课开设:教育心理学(60学时,3学分),教育学(60学时,3学分)。

五、 专业必修课课程设置

专业必修课包括,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主干课程总学分数参照第二点;

六、 选修课课程设置

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综合选修课和跨专业先选课(专升本专业须设)三类,综合选修课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模块:1、师范类模块;2、语言类模块;3、素质教育模块。

高中起点各专业的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综合选修课”两大类,由学院负责开设。

专升本专业的选修课开设专业选修课、综合选修课和跨专业先选课三类,除了专业和综合选修课,各专业还应该针对专科段非本专业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时增开跨专业先选课(即本专业专科段的学科基础课),其他两类的开设办法和高中起点相同;

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各专业需开设综合选修课的语言类模块中的英语四级辅导、英语六级辅导课程(艺术、体育类为英语辅导课程)

师范类各专业在综合选修课中可以开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三门课程作为师范类选修模块。

选修课总学分数应为学生需要选修学分数(总学分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的二倍以上。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讲座,可将学生参加的讲座折算成学分,一般每次讲座(以2小时计算,3学时)可以折算为0.5学分,该部分学分可以计算入综合选修课的学分。

七、 关于学位课程

本科专业必须设置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内选出,一般专升本专业以5门为宜,高中起点本科以7门为宜,在教学进程计划表中用“*”注明。

八、 关于实践类环节:

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理工科类毕业设计、所有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脱产专业的实践环节等集中进行的阶段性实践活动可按每周1个学分计算,但不计学时。

以上规定暂定从2009级开始执行。希望各学院能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在执行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规范教学。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9月修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eaea333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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