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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目标
本公司以“零事故”为准则,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保平安,不断改善供热和服务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把企业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公司副总经理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一)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逐级建立,与各部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我公司的良好运行。
(三)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一)负责组织并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立本部门职能人员安全职责和负责范围,监督并审核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保障本部门职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权利。
(三)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职工遵守国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好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工作。
(五)组织好对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和公司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好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应急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安全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特殊公众的培训和档案管理,特种设备的管理等。
(三)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本公司的运行管理工作。
(四)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各种安全检查,负责监督并检查各部门的隐患整改的落实,负责对公司的危险源点防范措施的监控和检查。
1、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3、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目的
根据控股公司对在职员工、雇佣临时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职工、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在职员工、临时用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督,并保证培训工作的有效与落实。
二、 范围
本制度对培训的职责、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的评价和临时工录用控制作出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外聘人员和临时工的录用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三、 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估。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
--确定各类外送人员的培训,组织和配合各部门、各生产厂搞好业务知识培训;
--填写“培训项目评估统计表”,评价培训的有效性。
(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批准年度培训计划。
(三)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制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计划,负责检查特殊验证人员、特种工人员、特殊工艺人员的持证情况,到期证件及时送有关部门培训、复审。
(四)安全保卫部负责员工安全教育组织、指导和管理。
(五)工程部负责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配合各单位实施压力管道安装技术的资质的审核,并负责新建工程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六)安技保卫部配合各单位在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七)各单位负责提出技术、技能等各类培训需求和需要达到的能力要求,技术部根据公司需求,实施供热工艺过程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八)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选拔本业务范围内所必须的外送培训的人员。
(九)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心、厂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包括提宣贯、法律法规及体系文件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每年至少一次。
四、程序
(一)培训需求的确定依据
--上级有关部门指令性计划;
--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各部门、供热厂的有关文件;包括:职责规定的培训、体系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新工艺、新技术要求、员工绩效评估及危险评价结果等。
(二)培训范围
1、国家、市、区、所要求的培训。
2、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体系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适合本单位供热需要的业务知识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及安全知识教育。
4、适合本单位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各类培训。
(三)培训内容(不限于)
1、参加供热活动的员工的安全、职业安全健康意识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的培训。
2、操作压力管道等受压部件员工的技术理论及操作技能培训。
3、技术、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4、特殊验证人员、特种工种人员、特殊工艺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换(取)证培训。
5、工人岗位技能、等级培训。
6、新入厂员工上岗前培训。
(四)培训形式
--外培(在公司以外的各单位进行的培训);
--自培(公司或下属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
--自学(发给学习资料,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
--联合办学(借助部分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班);
--讲座、电化教育等。
(五)培训计划
1、各部门、供热厂应在本年度未提出下年度培训需求,填写《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各部门、供热厂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召开公司教育工作会议,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讨论。
4、年度培训计划应列入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5、年度培训计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由人力资源形成文件和记录。
6、年度培训计划外的培训应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
(六)培训实施
1、安技保卫部应配合各部门、供热厂做好对员工(包括临时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保证员工上岗前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由所在部门、生产厂组织实施。
2、内部培训如有可能应邀请有专业特长的技术、管理人员等作为培训教师,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实际的需求确定具体的培训时间及日程,参考培训后需达到的能力要求选定培训内容,最后形成培训计划,具体培训计划由主办单位制订,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计划外培训的员工应填写《部门年度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培训前,由主办单位向被培训人员单位下发《公司培训通知书》(RZZD04),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好考勤统计工作,填写《公司培训考勤表》(RLZ1802)。
5、参加培训的人员应遵守培训的纪律,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6、经岗位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应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7、特殊验证人员、特种工种人员、特殊工艺人的安全技术培训,首先应由安技保卫部填写“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按在册人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取证后必须按时进行复审培训,证件过期或不按时复审的员工不允许上岗。
(七)培训效果评价
1、培训后应进行考试(考核),以检查培训的效果。
2、理论培训,采用笔试或考核的形成,检查培训效果。
3、技能培训,采用实际操作和答辩的形式,检查培训效果。
4、必要时,人力资源部以参加培训的员工填报“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表”的形式对各部门、生产厂组织的培训进行抽查,核实培训效果。
五、记录
(一)所有培训记录应按有关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
(二)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做好培训记录台帐,并建立起员工的培训档案。
(三)培训记录表式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记录,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培训证书根据需要分别由相关部门或本人保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不断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和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违章,防止和消除工伤事故,逐步改进劳动生产条件,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消防大检查必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边查边改,定人定责”的原则,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和办法并力争速度快,解决彻底,不留有尾巴。
(三)各部门对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对于防止和排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要即使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于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或由于未能及时解决不安全因素而造成恶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责任者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
二、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领导对爱权生产工作的重视情况,检查危险源点的有效控制情况。
(二)检查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公司、部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三)检查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四)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检查应急抢险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六)检查文静生产和工地安全管理情况。
(七)检查设备安全运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火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到位,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可靠运行等情况。检查各种隐患是否存在。
三、综合性安全检查
(一)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嫉妒不少于一次,另外还要结合节假日开展检查,由主管副总经理带队会同安技部、技术部、工程部、运营管理部和总经理室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综合性检查,有按技部汇总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存档。
(二)部门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带队,对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防火情况、劳工纪律、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技部。
(三)班组级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班长、安全员负责对所辖设备、生产生活用电及消防设施、安全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本部门。
(四)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技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五)季节性检查由安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结合不同季节的特点进行检查。
(六)每个职工每天必须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领导。生产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前的安全检查,做好必要的安全记录,责任分清。
(七)安技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检修及施工的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也应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一线解决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生产条件。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对基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有效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津联热电公司基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四、 职责
(一) 运营管理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二)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先产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落实、管理、
(三) 工程部负责基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文明施工现场的管理和验收。
(四) 安技保卫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设施布置的监督检查。
五、 程序
(一) 安全设施分类
1、 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2、 用于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设施;
3、 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
4、 施工区域标志牌及警示灯具;
5、 用于其他方面的安全设施;
(二) 策划
各项目负责单位应对于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系统管理文件。
(三) 采购
1、 本公司内各单位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程序规定的要求。
2、 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a 漏电保安器;
b 低压配电盘;
c 便携式配电盘;
d 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
e 三防油布;
3、外委工程的施工单位所使用安全设施,由本公司相关单位按规定予以查验并确定是否准用。
(四)制作
公司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安全标志管理程序》。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图样和数据,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组织制作。基建施工现场文
明施工设施的制作标准执行控股公司建设部相关要求。
(五) 布置
1、 按各单位策划结果和每天具体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
2、 用电设施、施工机械由使用单位负责归口管理。
3、 消防设施布置按照RZBD01《公司消防制度》,由单位负责实施。
4、 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相关单位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技保卫部审批后执行。
5、 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设施的布置落实。
(六) 监督检查
1、 安技保卫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2、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
(七) 报废与移出
1、 经试验或修理后已经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
2、 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方面使用。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
(一)安技保卫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
(二)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程序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有效。
四、工作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
(一)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工段长(班组长)、安全员、厂长、安技保卫部;发生重伤事故,除报告公司领导外,应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报告。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安技保卫部;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总调度室和其他相关部门。
(二)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各厂安管委组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安技保卫部或公司其他职能部门。
2、重伤事故由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事故由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进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发布,91年2月22日)(RD/OSHMS/AB18)进行调查。
4、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由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工会、保卫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5、安技保卫部负责组织职业并原因的调查工作,必须时成立调查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
6、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组长由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b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c 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
7、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 确定事故责任者;
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d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单位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技保卫部或其他职能部门。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负责人。
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公司安技保卫部及供热、设备等职能部门,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各单位,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5、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a 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待遇,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RD/OSHMS/AB19)执行;
b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禁忌症的要求,对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c 公司工会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并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场人员伤害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公司范围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以外的伤害的紧急救护有关工作做出相应规定,并进行有效控制。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厂、检修、施工期间以外伤害的紧急救护工作。
三、职责
(一)各供热厂急救小组负责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现场人员伤害抢救、救护工作。
(二)各供热厂负责对现场人员的紧急救护技术培训、院前紧急救护工作。
(三)各供热厂负责抢救秩序维护、事故现场的保护、现场抢救道路的通畅。
(四)安技保卫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协助医院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五)总经理室负责应急通讯的畅通和急救车辆及时调用。
(六)各供热厂、部门应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及时参加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
(七)现场所有人员都有保护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安全、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的义务。
四、程序
(一)潜在的现场人身意外事故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起重伤害;
4、触电;
5、灼烫;
6、机械伤害;
7、坍塌;
8、中毒和窒息;
(二)应急准备
1、应急组织
各厂应成立紧急救护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
2、应急联络
各供热厂应建立畅通的应急联络渠道,电话号码应向全体人员公布。
3、 应急设施
a 简易急救箱用于存放一般的急救物品,专人负责,即使检查、补充;
b 急救小组应配备用急救箱及必要的通讯设备等;
c 急救车辆应随时备用。
4、紧急救护培训
安技保卫部配合各供热厂对各级人员特别是生产骨干、班组长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种等进行现场紧急救护知识培训,并在职工中开展现场紧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
(四) 应急响应
1、 院前急救
a 事故发生后,每位员工应在班组长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根据伤情立即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拨打应急电话,请求抢救援助;
b 急救小组接到急救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
c 应急组长接到抢救通知后,应争分夺秒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d 现场其他人员都应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应急救援
急救小组开展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根据伤情,必要时立即与当地医院或就近紧急救护中心联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治疗。
3、保护现场
a 安技保卫部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
b 安技保卫部对实施紧急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疏导交通等原因而导致的现场变动做出标记,并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并保存必要的痕迹、证物。
4、事故调查
现场人身伤害事故调查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统计上报。
(五) 应急响应演习
1、 现场人员伤害应急响应演习由安技保卫部组织,各生产实施落实。必要时可请卫生部门、医院专业人员指导。
2、 演习内容包括:通信联络、急救车辆、现场人员应急能力、应急设施(备)有效性等。
3、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 应急演习应形成记录。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对劳保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有效控制。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热电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
(一)运营管理部负责:
1、劳动保护用品需求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等工作;
2、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的评定工作。
(二)工会负责:
1、参与并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2、参与审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及监督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工作;
3、负责收集、反馈职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
(三)安技保卫部负责:
1、主要劳动保护用品报废的鉴定工作;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形成计划;
3、负责对职工劳保卡片的登记、保存;
4、制订劳动保护用品、福利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程序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保护用品按用途可分为下列几类:
1、 普通劳动保护用品类:包括鞋帽、服装、手套、肥皂、毛巾等;
2、 安全防护用品类:包括各种防护镜类、电焊面罩、防静电工作服及鞋类、耐酸耐油手套等;
3、 特需防护用品类: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见采购程序。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1、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应符合储存的有关规定,做到防潮、防雾、防蛀、防变质。
2、应做到帐、卡、物相符,进货台帐与发放帐目保存完备,能随时提供检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发放标准
1、职工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所需用品的规格、数量及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便于更换。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见热电公司发放标准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防冲击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镜、防砸鞋等)
a 在使用前应检查不见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帽衬与帽壳插脚是否插牢,缓冲绳带是否结紧,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是否留有不小于25mm-50mm的垂直缓冲距离,距侧面应有不小于5mm-20mm水平间距;
b 安全帽应佩带牢固,系紧栓带,避免低头干活或活动时脱落;
c 安全帽使用年限一般为三年,在使用时,凡经受较大冲击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d 平时要爱护安全帽,避免磨损,并不得当座凳使用,一面减少使用寿命。用后发现赃污,应用肥皂水清洗,在通风阴凉处晾干,并原离热源;
e 防护镜、眼罩要避免挤压受损。防砸鞋应避免水湿,忌用火烤。
2、防坠落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
a 每次使用前应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b 安全带、绳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其次应平行栓挂,切忌低挂高用;
c 受过冲击的安全绳,应更新后再使用,绳套破损后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新套;
d 用品应经常保持清洁,弄脏后,应用温水及肥皂清洗,在荫凉处晾干,不可用热水浸泡或日晒火烤。
3、防触电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绝缘垫、毡、毯等)。
a 应根据电压等级高低选用绝缘用品,不得越级使用,以免击穿,造成事故,并应根据各种绝缘用品的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乱用;
b 绝缘手套和鞋、靴在每次使用前应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任何超过规定的缺陷,则不得使用。如有尘埃或浸渍其他污物,应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c 绝缘手套的使用方法,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另外在外面罩上一副纱、布或皮革手套,一面胶面受损,但所罩手套的长度不得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使用绝缘靴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并应保持鞋帮干燥;
d 橡胶制品不可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应防止尖锐物刺伤。用毕应清洗干净,晾干后妥善保管。手套可撤滑石粉,并防止受压;
e 为保证安全,绝缘用品应定期做耐电压强度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应停止用于防触电;
f 低压绝缘鞋、靴的绝缘性能标记,以大底花纹磨光,内部露出黄色光面(及绝缘层)时,为绝缘失效,不能再用于防触电使用。
4、防高温辐射用品、防酸碱用品(包括电焊面罩等,防护镜片、电焊镜片、防紫外线眼睛等)
5、防静电服装,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火焰及接触锐利金属物体,以免割破。
6、橡胶和合成纤维织物应避免接触油类,涤纶耐酸服接触油污再遇碱以后,易脏切易破裂。塑料和合成纤维织物忌高温、日晒,还应避免与有机溶剂接触,在兼有明火、电弧烧烫危险的场所,禁用合成纤维织物。
7、各种防酸碱用品都要避免与锐利物接触。以免割刺破裂。
(六)特需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为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对特需防护用品应加强重点监督和管理。各供热厂的安全员应巡视作业现场检查特需防护用品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申请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安技保卫部确认,给予调换或提出处理意见后调换。
3、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状态有:霉烂变质、已超使用期限、失效、更新。
(七)信息反馈
各供热厂安全员为劳动保护用品信息联络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有关信息反馈给安技保卫部或直接向公司工会反映,安技保卫部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作出处理。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标识的采购、设置、维护的基本原则进行有效控制。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使用的安全标识的管理。
三、职责
(一)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所需使用的安全标识的采购工作。
(二)安技保卫部负责安全标识的检查落实督促工作。
(三)各生产单位负责安全标识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程序
(一)安全标识的采购
1、安技保卫部汇总、编制安全标识需求计划,提交生产部进行采购。
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3、所采购的安全标识到货后,运营管理部提交安技保卫部进行验收,由安技保卫部负责保管、发放。
(二)安全标识的设置
1、安全标识的设置由生产、检修单位根据施工场所的危险特点,参照执行GB16179标准进行设置。
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识
3、安全标识的设置应针对场所为选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安全标识的设置应精良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5、设置的安全标识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安全标识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7、安全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8、多个安全标识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9、安全标识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三)安全标识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识,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单位)进行管理、维护。
2、安技保卫部应每月对已设置安全标识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识应及时收回保管。
4、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赃物的安全标识,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5、安全标识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予及时调换。
6、安全标识发生位移,应予以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明白安全标识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7、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识(或在安全标识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及其所属各厂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适用于公司及所属的各部室、中心、厂消防安全管理。
三、职责
(一)公司防火委员会(公司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公司(单位、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二)安技保卫部负责消防安全监督与考核,负责对本公司及其所个厂、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三)各供热厂安全员负责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业务训练。
(四)安技保卫部配合教育部门负责培训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五)相关单位应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监督检查工作。
四、程序
(一)消防安全网络建设
1、消防安全组织的设置
a 公司设立防火委员会;
b 各厂设立防火领导小组。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人员的构成
a 公司防火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厂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b 各厂防火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厂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厂安全员和班值长组成;
c 义务消防队成员由公司和各厂安全员和各厂班长和站长及重点部位在岗人员组成,由公司防火委员会(各单位、项目防火领导小组)领导。
3、消防人员的条件
义务消防队员必须通过开发区消防培训,持有消防培训证。
(二)消防设施的采购与配置
1、消防设施的采购
消防设施的采购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2、 消防设施的配置
a 新建工程必须按照设计院所规定的消防器材配置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
b 各厂在配置消防器材时,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和平面布置图;
c 对检查发现的已过期失效或因火灾等原因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如移动式灭火器)应及时更换或更新。
(三)消防重点部位的确定及管理
1、消防重点部位的确定原则
下列部位为重点消防部位:
a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b 发生火灾后影响全局的部位;
c 物资集中的场所;
d 人员集中的场所;
2、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安技保卫部和相应的主管单位(部门)应加强重点部位消防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 安技保卫部建立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形成消防重点部位清单;
b 根据重点部门的消防要求建立合适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制;
c 对潜在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场所、设备等应按消防应急规定编制应急计划。
(四)动火作业的消防管理
1、公司及厂区内部重点部位动火作业
在公司及厂区内部重点部门进行动火作业需到安技保卫部办理动火工作票,由安技保卫部盖章生效后方可进行,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花飞溅,按要求实行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涉及到外单位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
涉及到外单位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需到安技保卫部办理动火工作票,由安技保卫部盖章后,经开发区消防处查证、盖章生效后方可进行,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花飞溅,按要求实行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仓库的消防管理
一般仓库应建立防火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六) 防火防爆的检查
1、 防火防爆消防工作的检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相关要求进行防火防爆消防工作检查,并形成记录。
2、 消防设施的检查
a 在建工程的各单位、项目应进行日常消防设施检查;
b 每月由各厂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并形成记录。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记录;一般作业场所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根据需要形成记录。
安全奖惩制度
一、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管理办法
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的安全制度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积极措施。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是各级领导和安技保卫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降低一般事故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 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并带头遵守,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盲目蛮干,如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将严肃处理直至追查其刑事责任。
(二) 各班组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要把学习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去抓,发现违章的苗头一定不放,确实做好预防事故工作。
(三) 各岗位的操作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四) 班组长和安全员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并监督本班组每个成员都认真执行。班组长有权制止违章操作行为,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五) 对违章者做如下处理:
1、 一般违章者(指不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由班组长和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不接受教育而继续违章作业,班组长可先停其工作,并报告部门领导严肃处理。
2、 严重违章者(指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已造成重大险肇事故)上报部门和公司安技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奖惩制度
(一)公司每年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公司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及时发现重大隐患使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在历次安全检查中被检查部门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部门和个人,追究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公司确定其处罚办法。
(四)对“三违”的人员严肃处理,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发生事故报告部及时或隐瞒不报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出追究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六)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安全奖励。(可按公司工资总额的30%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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