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的禁忌证

发布时间:2018-07-02 05:35: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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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的禁忌证



临床上哪些疾病不能艾灸,首先要明确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作灸疗。

1.凡属实热证或阴虚发热、邪热内炽等证,如高热、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呕吐、严重贫血、急性传染性疾病、皮肤痈疽疗疖并有发热者,均不宜使用艾灸疗法。

2.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均不宜施灸。

3.颜面部、颈部及大血管走行的体表区域、粘膜附近,均不得施灸。

艾灸的注意事项:

1.施灸前要与患者讲清灸治的方法及疗程,尤其是瘢痕灸,在施灸前,要将所选穴位用温水或酒精棉球擦洗干净,灸后注意保持局部皮肤适当温度,防止受凉,影响疗效。

2.除瘢痕灸外,在灸治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艾火灼伤皮肤。尤其幼儿患者。如有起泡时,可用酒精消毒后,用毫针将水泡挑破,再涂上龙胆紫即可。

3、偶有灸后身体不适者,如身热感、头昏、烦躁等,可令患者适当活动身体,饮少量温开水,或针刺合谷、后溪等穴位,可使症状迅速缓解。

4.施灸时注意安全使用火种,防止烧坏衣服、被褥等物。

哪些疾病不能用艾灸

灸法适应范围广泛,但和其他的穴位刺激疗法一样也有其禁忌。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禁灸部位。部分在头面部或重要脏器、大血管附近的穴位,则应尽量避免施灸或选择适宜的灸疗,特别不宜用艾炷直接灸。另外,孕妇少腹部亦禁灸。

2.禁忌病证 凡高热、大量吐血、中风闭证及肝阳头痛等症,一般不适宜用灸疗。

3.其他禁忌对于过饱、过劳、过饥、醉酒、大渴、大惊、大恐、大怒者,慎用灸疗。分享: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ac04e181c758f5f61f6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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