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滩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考评依据
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教职工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为宗旨,按照宣传教育与约束管理相结合,个体要求与集体要求相结合,正面教育为主,批评教育和惩戒为辅等各项原则,对在职教职工对师德实施月考核量化,纳入教师绩效,期末累计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考核办法
1、领导带班检查记实,查岗记录
2、平常考查,师生问卷调查
3、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箱(实名制举报,王书记开箱)
4、以月为单位考核
5、不尽之处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校长樊永年
副组长:教导主任杨大平
成 员:贺志军 王生林 马天琪 靳明文 任生学 张英梅 刘淑梅达国存
四、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
师德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零分。
1 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 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管理,工作不服从分配。
③因工作失职,渎职做成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④社会公德差,丧失最起码的公民道德,受到地方行政部门处理的。
⑤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⑥在单位搬弄是非,引起严重后果,或者于同志打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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