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2 06:51: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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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山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在权力行使和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准确界定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完善及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镇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二)审计范围。时间范围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在2年以上的,重点审计后2年,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整个任期;任职时间在2年以内的,按实际任期年限进行审计。重大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根据实际情况,紧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合理确定延伸审计的单位范围,原则上领导干部分管的所属单位必审。

三、审计重点内容

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履行职责情况。

1.贯彻落实稳增长以及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制定的落实措施是否按期、按进度执行到位,有无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制定的政策措施是否有利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有无阻碍结构性改革的问题;是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行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是否按规定减少(下放)审批事项,有无应下放未下放、越权行政等乱作为问题;是否将与稳增长直接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并及时投入使用,有无财政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是否按生态文明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管理工作,有无因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等问题。

2.履行“三定”方案职责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审查部门单位职责、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政府交办事项、上级机关规划或部署目标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有无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懒政、怠政问题;任职期间制定的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发展思路、措施及其目标是否严格落实,制定的制度办法、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是否有利于促进改革、鼓励创新,有无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履职过程中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有无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应公开未公开招投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关注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已建立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完善,决策机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决策结果是否正确,有无违规决策和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2.重要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关注重要建设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重点检查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方面,是否经过科学决策,各项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建设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投资等问题。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有无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违规违法、围标串标等问题。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是否科学高效,建成后是否达到绩效目标,有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3.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重大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售、出借)等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执行了政府采购,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是否进行了评估;管理、使用是否科学有效,资产是否全部纳入账内核算,有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等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3b46a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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