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合并落地,金融监管踏上新征程
(吴汉锋)
【期刊名称】银行家
【年(卷),期】2019(000)001
【总页数】1
银保监合并落地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明确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性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加上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设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式确定了“一委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新格局。2018年4月,银保监会揭牌。11月,银保监会“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公布,并按照新的部门设置运行。12月初,银保监会省级派出机构统一揭牌。
银保监合并的历史沿革和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金融市场分工性、专业性等变化和需要,我国进行了多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实行“大一统”混业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承担金融监督管理职能。1992~2002年,随着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管理改革,金融分业监管趋势明显,证监会、保监会先后在1992年和1998年设立。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分业监管体制成型,正式形成“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格局。分业监管机制较好地适应金融市场成长期的需要,为抵御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混业综合经营增多,金融风险逐渐积聚,金融市场出现“钱荒”和“股灾”异常波动、“资本大鳄”和“影子银行”过度扩张、监管套利和庞式融资骗局日益常见等问题,金融监管也暴露出监管盲点、监管摩擦、监管割裂等不足,分业监管难以适应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监管改革呼声日益高涨。
银保监合并的意义和影响
银保监会的设立,是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历史性改革,兼顾了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结合国内金融实际,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趋势。鉴于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银保合作持续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在业务特征、监管规则和监管工具等方面具有类似性,如两者都注重自身风险收益匹配、资本收益匹配、久期匹配管理,监管都关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整合,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解决监管空白、交叉监管、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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