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害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21:53:4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儿童校园性侵害的调查报告

在最近过去的几个月里不断曝出儿童遭遇性侵害的案件,几乎是井喷式爆发。一个个案件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挑战着职业的道德,社会的底线。接连发生的案件不仅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其中有一个地方、一个职业极其敏感,校园、校长或老师。令人痛心棘手的的同时,也引起了广泛反思。这个社会怎么了?怎么会有人对儿童下次毒手?儿童的安全谁来保障?怎么会有这种老师?还有多少隐患潜藏在我们曾以为是安全的地方?针对这一现象,我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思考了一下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保护儿童安全。

一、典型案例

1. 广东雷州小学校长诱奸2名女生

两名受害学生均未满13周岁,现正在武寮小学读六年级。武寮小学校长郑某波同时也是六年级数学老师,今年2月份,郑某波以帮批改作业为由,将班上学生小雯(化名)诱骗至其学校宿舍,进行强奸。

郑某波又以同样方式,将小雯同村同班同学小雨(化名)诱奸。“他恐吓两个孩子不要把事情讲出去,否则她们的父母会打死她们。”郑先生称,从那以后,郑某波经常以辅导作业、谈心等为借口,将两个小孩叫到他在学校的宿舍强奸。

2. 2013年3月安徽潜山校长杨启发12年性侵9女童被公诉

在这起性侵案中,已核实的受害者多达9名,其中今年最大的已经20岁,最小的年仅8岁。受侵害时,这些孩子最大的上四年级,最小的仅上一年级。而时间跨度,长达12年。9名学生被侵犯时年龄主要集中在6岁到10岁之间,侵犯的地点主要在学校的办公室内。曾和杨启发共事过的一位女老师称,杨启发性格内向,工作还算认真。但出了这样的事情,她完全没有想到。

3.2013年5月海南省后郎小学校长及一政府职员带6名小学生开房

此事件已经报道便受到了社会高度关注,从媒体到普通民众,从家长到老师都在讨论,追踪关注。此事件成为一个导火索,随后不断有校园性侵案爆出。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4. 2013年5月21日河南桐柏55岁教师猥亵女生

2013年5月21日,55岁的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坐在一年级教室里一个女生的座位上,摸其下体时,被外班一名男生发现,并告诉了家长。经调查显示,自2012年春至2013年5月,杨士付先后在租住处奸淫女生2名共3次,在教室内当众猥亵女生20名,这些女生均为一至三年级学生。

5.2013年7月安徽寿县一5旬男教师猥亵15名女生

六安市寿县一小学的一位58岁的老教师,在教学中先后以辅导作业的名义,对15个女生进行猥亵。负责给魏庙小学看护校园的袁师傅对记者说,谢某平时为人老实,“根本看不出来他会干出那种蠢事。”袁师傅向记者介绍,谢某家就在魏庙小学所在的花圩村境内,他今年58岁。“当了几十年老师,原来是民办教师,后来转正了。”谢某在魏庙小学教授二年级和三年级的语文课。

6. 2013年7月河北省涞源县校长奸杀6岁女童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6岁女童陈新(化名)在失踪7天后,被警方确认遇害身亡。警方在犯罪嫌疑人杨海军的指认下,在涞源与蔚县交界处找到女童遗体。遗体身无衣物,口缠胶带,下身有血迹。疑犯杨海军所住的新环小区保安称杨海军身高约1.8米,长得很壮实,“看上去挺斯文的”。

7.2014年6月16日消息,广东惠州龙门县龙华镇蓝滘教学点负责人翁某涉嫌猥亵17名10岁左右女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除这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之外,还有2013年5月18日 安徽舒城男教师猥亵7岁女生,2013年5月20日山东青岛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2013年5月1日湖南嘉禾小学老师猥亵多名女生,2013年5月27日 广东深圳老师猥亵4名学生,2013年湖南永州12岁幼女称被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2013年6月湖南靖州一小学老师猥亵8名女童近3年;2013年6月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57岁数学老师以辅导作业为名猥亵多名小学生被拘; 2013年7月江西省瑞昌市6女童遭教师性侵;2013年7月27日湖北武穴7岁男童被曝遭男老师性侵半年患性病;

二、案件分析

1.儿童性侵害中的嫌疑犯分析

从以上案件中的按年龄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归为两类,一类为年长者犯罪嫌疑人,另一类为青年或中年犯罪嫌疑人。这两红犯罪嫌疑人虽然所犯的是同一种罪,性侵儿童,但其动机却不相同。年长者犯罪类型的动机是其个人年纪增大,个人魅力下降,其妻子也年龄较大,无法满足其性欲望。而他们又无法吸引到年轻女子,以致其性对象缺乏,性欲望无法得到满足。而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就成为了其“发泄”的途径。55岁的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安徽寿县5旬男教师可能属于这种类型。青年或中年犯罪类则更可能是因为恋童癖。这类人发生了性欲倒错,既不被认可的性行为模式。他们看起来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老实”,“认真”,“斯文”,他们一般遵纪守法,不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年龄集中在20至45岁之间。大多数人已婚。当案件披露后人们对他们的行为大都感到惊讶,“想不到”。引起恋童癖的原因似乎是多样化的。有时,它是与受到阻碍的心理发展联系在一起:把自己当做是一个孩子,具有孩子的情感需求,只有在与孩子相处的时候才感到舒适。另一些恋童癖者是因为缺乏社会太孤立或是因为太胆怯二无法建立成年人的异性关系,因此以儿童作为替代。还有一种肯能是恋童癖者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性侵害,所以其中的一些人试图通过反过来再现自己在儿童时期的经历从而获得一种控制感。广东雷州小学校长、安徽潜山校长杨启发等更可能属于这种类型。

不论是年长类犯罪类型,还是青年或中年类犯罪类型,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即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儿童之间的关系较为亲近。

2. 儿童性侵害中的受害者分析

受到侵害的儿童缺乏性知识,对问题的严重性缺乏认识。在遭受侵害后往往被“恐吓”,慑于老师的权威,加上他们害怕父母会责备自己,儿童通常不会立刻报告他们的遭遇,以致助长了犯罪行为,使自己陷于长期遭受侵害的境地。对儿童受害者研究表明,他们会有不同程度的睡眠和饮食障碍、害怕和恐惧症、学业困难和不适当的行为,容易出现自我厌恶。这种影响不会随着性虐待行为的停止消除。在儿童时期长期遭受性侵害的成年人会表现出抑郁、分离性障碍、自我毁灭行为,不信任他人,易患上创伤后应激反应障碍,不断重复着曾经的遭遇,对身心造成持续的伤害。她们更容易遭受丈夫或性伙伴对其身体的虐待。在一些连环杀人案件中出现的性虐待,过度伤害,很大一部分罪犯都是童年时期遭受到了性侵害或性虐待。

三、校园性侵害的预防

1.加强儿童性教育。性教育一直是中国严重教育中严重缺乏的部分,由于传统的观念,老师、家长对这方面的教育一直是“难以启齿”,以至于儿童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哪里。当他们遭受侵害时或许意识不到自己遭受的侵害,不懂拒绝,更不知道要向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2.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法律不健全和惩治不力是校园性侵害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教师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对师生行为、师生交往进行明确规范。在传统的师德观念,老师被推至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教师可以任意命令,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这就为老师侵犯学生提供了先天的有利条件,极不利于学生与教师发展正常的师生关系。同时,在一些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惩罚较轻,不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3.加强教师资格审查及职业道德教育

在教师审查中加入心理评估,对教师进行人格测试,对于检测出心理不健全、有较大犯罪倾向的人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或进行严格考擦。在对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伦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儿童是家庭、祖国的未来,加强对儿童的安全保护是家长、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儿童大多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的特点,校园安全更应当引起高度我们重视。家长、老师、社会应共同构建儿童成长安全保护所,减少、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58cc3902020740be1e9bb6.html

《儿童性侵害调查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