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商品房(住宅)买卖合同模版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5: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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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出卖人经批准,在 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规划用途为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使用权起始日期为 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 ,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请在符合的选项前划“”)
□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批准机关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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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 建筑层数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本商品房)为座落于 [] [单元] [] 号房屋(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
本商品房毛坯建筑面积(商品房为预售房的,该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商品房为现房的,该面积为产权登记面积) ㎡,其中毛坯套内面积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
本商品房毛坯层高为________米。______个阳台,其中 阳台为封闭式, ________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三条
抵押情况
本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且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抵押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部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四条
预售款的监管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下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本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售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和使用。
第五条
计价方式及价款
本商品房价款按下述方式计算:
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总房价 元(¥ 元)。
上述价格仅指购房价格,不包含任何价外费用、税费等。
暂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总房价,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作为结算的依 据,因此增加的任何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 日一次性支付总房价款

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2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房屋首付款(含定金) (¥ 剩余房款 (¥ )向 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7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7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贷款人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7日内按要求补充。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 剩余房款 (¥ )向 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7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贷款人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7日内按要求补充。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或因非归责于出卖人的所有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自有资金补充支付的,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仅指出卖人拖延将买受人已提交齐全的贷款资料转交给贷款人,导致贷款政策在上述拖延的时间内发生变化)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卖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30日内无息退还已付款。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未就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买受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以自有资金补充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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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仅指在约定的提交贷款资料和办理贷款手续期限内贷款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形)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上述事由发生后15日内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30日内出卖人应无息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上述解除权期限届满,双方均未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在解除权期限届满后7日内,以自有资金补充支付。逾期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未超过30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本商品房总房价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上一款约定两倍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总房价与已付款(包括出卖人已收取的贷款)的差额。

第八条 交付时间及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____ ____ 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本商品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竣工验收,即由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签署了验收合格的意见; 2、具备附件二所约定的装饰、设备。
(三)如发生下列情形,除双方另行协商就交付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外,房屋交付期限应据实延期。
1、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
2、因火灾、罢工、骚乱等事件或政府行为、第三方行为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 3、因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其他事由导致无法按时交付。
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399095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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