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04-14 11:28: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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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矿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矿山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本矿山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认真执行本矿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在最低限度,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2、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操作方式、生产线和设备以及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任何职员都应提出报告,向上级反映,遇有严重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情况时,职员有权停止局部和全部生产操作,迅速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3、以上矿部职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否则,不许进入生产岗位。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对操作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和质量检验。

5、矿部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高层管理员与各分管领导会议,每半年至少召集一次员工安全生产大会,由矿山分管领导对职工进行安全讲话。

6、本矿山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后考试合格,持合格证才能进入岗位操作。

华龙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生产例会

每月上旬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全体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

2、在布置本月生产计划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

3、解决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事故隐患等。

4、对存在的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对违章、违纪职工作出处理决定,对安全技术改造的项目投资作出决定。

5、检查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各部门、科室、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企业各部门、科室、工段、班组每周利用班前会,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安全员检查考核;

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

2、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危险控制技术。

3、当班安全生产、安全作业要点及注意事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

2、新进矿区工作的职工,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职工调换工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接受相应的坑口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投入使用前,要按照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5、矿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工作。

6、安全员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7、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矿山企业支付工资及相关费用。

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对矿山和采场,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专业性或季节性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特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采场、队、小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对作业场所的交接班检查,点检,巡查),制度、操作行为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情况;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的执行情况及核查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及处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①每季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一个季度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

②按安全检查的内容,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做出整改决定,对要求整改的项目按时组织验收、复查。对违章,违纪职工做出处理决定。

3、企业负责人(矿长)按安全检查的内容,每月组织第二次安全检查并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教育全矿职工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和“三大规程”( 《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规程》)。

4、安监负责人应每星期检查一次各采场,各队或小组的安全状况及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章、违纪、违规操作的情况,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5、专职安全员应每天检查各采场各队或小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同时检查职工违章,违纪情况,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及报告。

6、跟班安全员每班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或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此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企业根据工作现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2、本企业为职工免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有防护: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防尘口罩(面具)等;

3、护品的发放规定:新职工进矿时发放一套防护鞋、劳保服、安全帽、防护口罩、手套。之后每半年发放一次,交旧领新;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护品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按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按照防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做好使用护品的教育培训工作,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6、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7、职工必须爱护和认真管理好各自的护品,故意损坏护品或丢失护品的由单位重新发给,但除按护品的购进成本价收回费用外。还要给以护品购进2倍以上的罚款;

8、应配备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完好的交回护品,未交回的按原价或折价处理给个人,并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10、认真做好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管理台账,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爆炸材料管理,避免爆炸材料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遇失给社会治安带来危害,特制定该制度:

一、坚持领、耗、退“三对口”制度。各班组织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办理签发登记手续。

二、爆破员不出示证件与雷管炸药领取单或放炮工作指示单,不能发给炸药;不使用专用炸药箱,不能发给炸药。

三、爆破员事先填好火药领取单或爆破工作指示单,并经主管人签章,按领取单领取炸药,当班清点所领取的炸药雷管数量,并检查雷管炸药质量,不合格的不能领取,一切符合要求后签章出库,确保火药的数量和质量做到安全发放。

四、爆破工作结束后,将所用的雷管炸药数量填入三联单内,班后班组长审核签章证明,剩余炸药、雷管退回爆破材料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严格控制雷管炸药的实际耗量,禁止炸药、雷管的丢失、外流等情况的发生,保证爆破场所或社会的安全工作。

五、爆破材料库设有库存台账和发放台账,有专人记账,发放和收回退还的雷管炸药应严格上账登记。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要求,使用“手持机”对炸材出入库实施流向数量及对象登记,设立进出库台账,并就使用情况按相关规定每15天内向县公安局办理报审手续。

六、按制度健全炸材仓库24小时保安员值班及交接班登记、人员出入库登记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安装整套专用监控录像设备,对库区实施全方位24小时的监控,保存录像记录在30天以上。

伤亡事故报告、抢救、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伤亡,非伤亡事故、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的种类和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矿伤亡,非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研究制定抢救方案;

2、调度、安监部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如实地向主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安监部门在书面事故报告中应详细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类别、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主要伤亡情况等;

4、矿安监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上报主管机关的事故报告,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非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矿领导,并迅速采取抢险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事故发生后,矿上要立即组成以矿领导为首的事故分析处理调查组,明确其职责,权力,调查项目和内容。

7、调查组应将事故经过,原因,事故情况、事故类别、事故教训分析清楚,得出事故结论。

8、对事故(非伤亡)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矿山边坡安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确定合理的边帮参数,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台阶高度一般不超过15m,平台宽度根据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确定;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坚持从上到下逐层开采,禁止以面坡的开采方式,严禁“陶采”;选用从盘的采剥推进方向。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5、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

6、作业中,应加强观察边坡,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隙可能坍塌或有大块浮石以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必须及时上报,迅速处理。处理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其威胁的人员和设备应撤至安全地点,如未处理,不得在浮石危险区进行其他任何作业和停留,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7、当现场作业人员发现边帮有坍塌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受威胁的人员和设备马上撤出危险区域。

8、应派出经验的专人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定期对边帮进行检查清扫,对危岩进行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对有潜在坍塌危险的边坡,应建立观测预报制度,设立专门的观测点,对边坡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控观测。

矿山劳动制度

一、工作时间

凡是矿山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每天按8小时工作制上班,超过8小时按加班处理,加班日按加班时除8计算。

二、考勤

1、矿长外出,请假需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2、副矿长外出,请假需经矿长核准。

3、各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矿领导批准。

4、其他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的(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任人核准,并告之考勤人员。请假两天以上的,必须由矿领导批准,但必须逐级上报。

5、请假须由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病假须持医生及医院证明。

6、生产技术科由该科科长考勤,其余包括矿领导由综合办负责。

7、考勤时间为当月的1日至30日为一个考勤期,每月30日考勤表交至公司财务科负责人审核。

三、休假

根据矿上野外作业、季节性生产、离家较远特殊情况,矿山执行集中休假制度。家庭在盈江地区的职工,每月两天带薪休假,其它地区每三个月6天带薪休假,不能累计,旅途费用自理,休假必须通过各有关部门同意,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否则按旷工处理。

顶帮安全管理制度

在采矿作业中,最常见的事故时冒顶片帮,为避免冒顶片帮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特制订本顶帮管理制度。

1、根据矿山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采矿方法和采场布置。严格按采掘顺序,自上而下,有计划的回采,尽量减少顶板暴露时间加快采矿速度,缩短回采周期。

2、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作业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患意识和技术素质。

3、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支架厢要有足够的强度。

4、加强采场顶板观察,检查和处理。生产期间,对采场顶帮岩石要经常检查观察,发现岩石松软时,应及时支护、尽量避免在空顶下作业。采场和附近作业点放炮后,应仔细地检查采场顶帮的岩石。检查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由外向里用尖头长钎子或带予头的竹竿撬下松动的岩石。检查处理完毕,再通知其他人员进入采场作业。

5、注意观测顶板冒落预兆,防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顶板冒落前预兆有:支架发出爆裂声开始折断,顶板岩石发出破裂和撞击声,顶板有岩石碎块掉落,以及涌水、淋水量增大等现象。一旦发现采场有大面积冒顶的征兆,

爆破器材的运输规定

一、运输规定

1民爆物品从县炸药总库运输至矿区时,应由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车辆装载,由持危险物品押运证专职人员押运;

2、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清除车内一切杂物,装有爆破器材车辆,在行驶中必须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3、按指定的运输线路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中途不得随意停留,不得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4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5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6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7、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8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二、人工搬运爆破器材的规定

1、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装在两个专用箱内,严禁将雷管装在衣装里;

2、领取爆破器材前后须及时做好台账登记手续,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输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3、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4、在夜间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随身携带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5、每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

雷管:5000

折箱(袋)炸药20kg

爆破器材的贮存、收发与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贮存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应超过库房设计的允许贮存药量。

2、爆破器材的贮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A、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B、爆破器材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0.1m高度的垫木;

C、爆破器材库的码放,宣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宣大于0.4m

D、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宣超过1.6m

E、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3、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4、进入库区严禁带手机电话、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5、进入库区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6、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7、库区应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

8、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区分库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9、库区严禁存放其它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A、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业性能检测。

B、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帐,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

C、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D、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E、总库区内不准许拆箱(袋)发放爆破器材,只准许整箱(袋)发放。

F 、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里进行,不应在库房硐室或壁槽内发放。

11、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酸铵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2、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民爆物品,严禁使用民爆物品炸鱼、炸兽等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是保证措施计划实施的物质基础,只有经费保证措施计划才能实现,为此必须对经费严格管理。

1、企业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同时应在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中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预算。

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行业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

3、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挪作他用。所需材料,设备等要纳入物资供应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4、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特别是挪作他用的人员,要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因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挪作他用而使安全设备、设施得不到解决,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改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当年末用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计划延续下一年继续使用。

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凡在井巷工作的人员入井巷时,须在有关人员和有经验人员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坑道。

三、下井前严禁喝酒入坑操作,必须戴安全帽,带上照明灯具,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坑道。

四、井巷内禁止高声喧哗、生火、睡觉、喝酒。坑内休息时,找安全地方,严禁脱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五、在打眼出碴作业前,要“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和顶帮的浮石,以确保作业时安全。

六、进行采矿作业时,要检查采场顶部及顶帮有无浮石,裂纹、及时进行清理、支护工作。

七、架箱支护时不得使用腐朽木、蛀孔木、软杂木及臂裂坑木,并对各支护的井巷,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出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八、爆破器材由专人领用保管,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保管,并置放在远离工作面的安全地方。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发出信号,派人放哨,无关人员必须离开工作面。

九、作好井巷内排水工作,要经常性对排水沟进行清理,井巷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定期维修,同时对通风设备及风、水管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必须在工作面进行。

十一、坑道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尽职尽责,对井巷作业人员作经常性的岗位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以确保整个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安全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成绩之一的职工,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奖金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①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②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固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③抢救事故有功的。

④在安全技术工作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新技术推广或提出合理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二、对各部门,班组在执行相关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方面与及完成生产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年终由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各部门、班组的任何人违反规定,其情节或后果严重的都应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项目及办法是:

①、不戴安全帽、不穿劳保服、不穿防护鞋、不戴防尘口罩,30°以上的工作面不使用安全绳的,各项罚款50元。

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到现场监督,每二次罚款60元。

③、不听指挥,违章作业的罚款50元。

④、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20-100元。

四、违反安全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①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

②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至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③由于人为原因致使设备不完好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④不及时解决安全隐患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危害的。

⑤上述情况的处分,分别为罚款(200-2000元),严重者公司将作出免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②忽视安全工作,放松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

③发现事故预兆或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④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驾,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⑤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⑥进入生产现场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⑦对安排的安全措施和整改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或未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⑧对爆炸危险品管理出现差错或造成事故的

⑨上述情况的处分,分别为罚款(100-2000元)。严重者公司将作出免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好设备规范设备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如下规定:

1、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

2、设备管理员必须熟悉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名称,性能及维修验收标准。

3、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主要在用设备的现状及维修史。

4、建立设备台账及维修记录。

5、设备应分类登记,编码、库内设备整齐存放。

6、建立运行设备和库存完好设备示意牌板。

7、制定设备维修质量标准。

8、保持设备洁净、防止设备锈蚀。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凡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潜在危险,均称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

2、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边整边改,本着不推诿的原则,下级能整改的不推上级,层层负责把关。

3、对查出的隐患列出整改通知,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4、企业的领导人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全面负责,做到先安排资金进行整改。

员工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类隐患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各要害岗位时时有人,杜绝脱岗,串岗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交接班制度:

1、凡实行交接班作业的工作岗位,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地点进行交班。

2、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逐一进行,不准私自采取留字条、传话、电话交接,也不准用变换地点等方式进行交班。

3、遇上一般有遗留的隐患,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接班者有权要求上一个班及时整改,遇特殊情况整改不完成的,由交接班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好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签字后各自对本岗位所有一切事项负责,交代不清这后果自负。

5、对不负任,情况不清,交接手续不全,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的、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

6、对当班所发生的隐患已处理好或未处理好的,都必须向接班者交代清楚,不得隐瞒,对未处理好的还应提出处理方式,建议以及预防性措施等。

7、交接班中有不符合上述规定或遇特殊情况不能交接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如实反映,得到妥善处理方可交接班。

爆破材料的领取制度

1、爆破员在炸药库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持有“爆破工作指示单”,该指示单上应注明材料的使用地点、计划用量以及当班任务等,并应有段(组)长和生产调度员的签章。

2、爆破员必须用非金属制的结实箱盒来分别装炸药和雷管及其它起爆材料。不准乱扔乱放,尤其不准把炸药、雷管装在衣袋里。炸药和雷管的箱子要上锁,不准交给他人代为看管。

3、爆破员从炸药库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领取炸药和雷管及其它爆破器材后,首先要从外观上进行简单的质量检查。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规定的应立即找管库员更换。

4、领取炸药时,应检查原包装是否完整,硝铵类炸药要检查是否有结块硬化现象。硝化甘油类要检查其外表是否有渗油现象。

5、领取导火索和导爆索时,应检查外观有无损坏,包皮有无裂缝,药芯是否漏出以及有无浸水现象。

6、领取雷管时,应检查外表有无损坏、变形。火雷管还应检查管壳顶端内部有无杂物,有杂物可将雷管口朝下,小心用手指轻轻弹出。若杂物弹不出来,此雷管应当报废。特别注意,管内杂物禁止用嘴吹或用其它工具掏取。因为嘴吹容易使雷管起爆药受潮,用工具掏取则容易把加强帽碰活动,最后导致瞎火,有时甚至可能掏碰到起爆药引起意外爆炸。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制度

1、有无盲炮:通过堆积情况初步判定是否有盲炮。

2 堆积状况:岩土爆破的岩石堆积状况是否稳定,拆除爆破中建(构)筑物是否完全塌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边坡(或围岩)危石情况:露天爆破中爆后的边坡是否稳定,边坡上是否存在危石,地下爆破中有无冒顶、顶板是否仍有危石悬吊,支撑是否破坏等。

4、地下爆破炮烟是否排除。

5、附近建筑物及不能撤离的设备有无损坏。

6、现场是否有残存的爆破器材。

爆破结束后,爆破员撤离爆破现场要在安全地点认真清理爆破器材。核实炸药、雷管和其它起爆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并填写实际消耗单。把多领而未用完的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立即交回炸药库,若发现实领与消耗和剩余之数不符时,要立即查找原因并报告班组长。

爆破母线要从爆破现场收回,并缠绕起来,崩断的部分要接好,再用胶布缠牢,最后要做导通试验,以备下次爆破时使用。

发爆器悬挂在干燥、安全的地点或交到工具库。每隔一定时间,应带到井上进行干燥和检查,并更换电池或充电。动力放炮开关盒用完要把两个刀闸都打开,并锁好。其它的爆破工具,如掏勺、炮锥等要也要交到工具库妥善保存,以备下次使用。

盈江县华龙矿业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efe41e964bcf84b9d57bad.html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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