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延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需要提交

发布时间:2022-11-07 15:30: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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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延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未申请过《印鉴卡》医疗机构,申请新办《印鉴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平面图(标明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存放位置),存放麻醉及精神药品库房或保险柜照片;(四)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生花名册》(五)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生的《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后);(六)本医疗机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八)医疗机构拟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清样。以上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二、申请变更《印鉴卡》所载相关信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二)变更相关信息的书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鉴名及加盖印章;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公立医疗机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私立医疗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新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药学部门负责人员任职证明、职称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采购人员或身份证号码:需提供采购员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采购人员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及身份证号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479d3314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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