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内容及流程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内容及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内容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立项批复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项目立项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项目选址意见书、文物调查、地震安全性评价、生态环境敏感区生物多样性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筹资方案等一系列支撑性报告的编制,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报批工作。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有9项属国家审批,有5项属省内审批(见下表);省高速公路项目14项工作内容全部在省内审批。
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划分
123456789
工可报告
发改委咨询评估意见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意见环评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土地预审批复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筹资方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批复
国家审批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1011121314
地质灾害评估批复矿产压覆批复文物古迹影响评价备案地震安全性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
省内审批
二、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国家高速公路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省高速公路由省发改委审批。
(一)国家高速公路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高速公路网五年规划内的项目的前期工作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交由云南省交通咨询公司咨询审查,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项目所在地州市县人民政府进行预审,统一意见,推荐科学合理的路线方案,送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审批。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代行项目前期业主职责,开展环评、水保、土地预审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与报批。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接到工可报告后分别委托咨询评估单,赴现场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咨询、审查意见,工可编制单位按咨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送工可咨询、审查单位,咨询、审查单位核实后,出具咨询评估报告、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初步审查意见分别报送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送国家发改委。
项目所在地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环评、水保方案、土地预审、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的编制后,报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环评报环保厅、水保方案报水利厅、土地预审报国土厅、节能评估报发改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发改委),由其负责向国家相关部门报批,项目所在地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文物古迹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由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报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地质灾害评估报国土厅、矿产压覆国土厅、文物古迹影响评价报文化厅、地震安全性批复报地震局、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设厅)。
建设资金由资本金、金融资金两部分组成,资本金由省级筹措;金融资金需银行贷款,需银行总行审贷会审查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项目筹资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行文上报省发改委,并由其转报国家发改委。
水保方案是环评的前置条件;所有十三项支撑性报件获批后,国家发改委才可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经相关司局会签,分管委领导签批后,需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
(二)省高速公路项目
省高速公路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前期工作的所有内容及报批工作均由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收到工可报告后,交由云南省交通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出具咨询评估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再组织专家及州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形成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行业审查意见,送省发改委审批;省发改委组织咨询单位进行审查,出具咨询意见报省改委。环评、水保方案、土地预审、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文物古迹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支撑要件,地方政府完成报告编制后,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批。13个报件批复完成后,省发改委批复工可。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8eedf27e2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26.html

《2021年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内容及流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