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研究生会量化考核制度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9-08-14 17:50: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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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量化考核细则(草案)

一、考核目的

为深入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加强究生会的内部组织建设,使研究生会真正做到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务实、创新为工作思路,把研究生会建设成为一个团结、高效的组织。特制订以下量化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四、量化考核形式

(一)本制度实行量化积分制,分为基准分和期末评分定两部分。基准分为60分,基准分按照量化考核细则加、减分;另外期末评定分数为10分,根据细则由各主管负责人在学期期末一次性给出。

(二)考核成绩没有绝对分数和分数上下限。学期末考核总成绩排名在前70%的同学才有资格参加评优评先,考核成绩最后10%的同学,根据其实际表现情况将由主席团和秘书处进行讨论后实行末位淘汰。

(三)考核办法:秘书处负责对全体研会成员进行考核,各主管副主席对所负责部门成员进行考核,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对秘书处进行监督考核。

(四)秘书处负责考核结果的记录和统计。

五、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勤

1、会议考勤

在研究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中,迟到一次扣1分,旷到一次扣3分。这些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各部门例会以及临时通知的会议。(全体会开始后才到即算迟到,主席团会、各部门例会及临时召开的会议开始五分钟后即算迟到。)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各部例会时各部成员要向主管副主席和部长请假;主席团会时要向主席请假,并告知秘书处;全体会各部成员要向主管副主席和部长请假,然后由主管副主席告知秘书处;各主管副主席向秘书处和主席请假;秘书处成员向副秘书长请假;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向主席和秘书长请假。前三次请假不扣分,第四次开始每次请假扣0.5分。若主管副主席和部长无故不召开例会,主管副主席和部长各扣6分。会议请假必须提前两个小时请假并报知秘书处,否则视请假无效。

各部门会议由主管副主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主席团会上定期告知秘书处。主席团会及全体会由秘书处负责考核。

2、值班考勤

办公室值班及各项活动的现场值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者扣1分,旷到一次扣2分。执行时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办公室制定的研究生会值班制度具体细化执行。

如果值班同学当天自己有更重要的事不能到场,可以联系本部的其他工作人员调岗。

3、活动考勤

1)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到场的同学必须到场。旷到一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签到开始半小时后仍未签到算迟到,活动正式开始半小时后还未到算旷到,结束点名未到且未请假者算早退。)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各部成员要向主管副主席和部长请假,然后由主管副主席告知秘书处;主席团成员要向主席和副秘书长请假;主席应向秘书处和秘书长请假;副秘书长要向主席和秘书长请假;前三次请假不扣分,第四次开始每次请假扣0.5分。早退请假前三次不扣分,第四次开始每次扣0.5分。各项活动必须提前半天(6小时)请假,并由主管副主席报知秘书处,否则视请假无效。

如果因紧急情况外出时间较长(比如随导师出差一周),而在此期间造成缺席的活动或者会议缺席多次,此种情况视其为请假一次。凡是请此类长假,各部门成员必须同时向主管副主席和秘书处请假(提前12小时),主席团、各部部长和副秘书长除了向秘书处和主席请假外还必须向秘书长请假(提前12小时)。此类长假(请假一周以上算长假)每学期请一次不扣分,一次以上每次扣0.5分。

另外,所有副秘书长和主席团成员要外出请假或是大型活动及会议请假都必须事先向冀书记批假。

各项大型活动考勤由秘书处成员负责。如果是由一个部门独立负责的小型活动,则可由其主管副主席负责。

2)研会内部大型联谊活动(包括各项娱乐联谊)。旷到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第一次请假不扣分,以后每次请假扣0.5分。活动开始半小时后才到算迟到,距活动结束半小时以上离开算早退。

(二)部门工作

1.扣分

1)由主席团会以及各项会议下达的工作内容,各部室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分管副主席、部长及部内各成员一次每人扣3分。

2)研究生会要求上交的各种书面材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未能按时上交的,分管副主席、部长各扣2分;内容过于简单达不到要求的,副主席、部长各扣1分。

3)部门成员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合理安排的扣3分。

2.加分

1)研会活动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包括所有研究生会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提出有创新性的活动建议(包括所有研会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对研会各部门日常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研会采纳的(包括所有研会成员),每人每次加3分。对研会制度提出合理化改善意见并被采纳的(包括所有研会成员),每人每条加1分。

2)每次活动(不论大小)结束后各主管副主席和部长可以根据本部门成员在活动中的表现予以加分奖励。分内任务工作表现突出者加1分,表现良好者加0.5分,每次表现评选优秀者不得超过部门成员数的25%,如果确实超过25%,秘书处将对结果进行复核后加分;额外主动承担工作表现突出者加1分,表现良好者加0.5分,优秀人数评选不限,但秘书处将对结果进行复核后加分。如果是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比如整个歌手大赛数场,持续一至二周的篮球赛等),整个活动结束后还可以对在此期间一直表现优秀的同学再额外加12分。各主管副主席或部长,在活动结束后将部门成员加减分情况(为何加分或减分也要说明)会同活动总结一起交到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最后的总结统计。各副主席和部长在活动中的加减分情况由主席和秘书处负责,并由秘书处总结统计。

3)研会所有成员,为研会联系到大型赞助(赞助额3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次加10分,中型赞助(赞助额3000——1000元)的每人每次加6分,小型赞助(1000元以下)的每人每次加4分。其中外联部成员联系型赞助,若有突出表现者,经主席团和秘书处讨论后再行酌情加分,其加分上限不得超过上述标准。(若赞助是几位同学共同联系到的,将由主席团讨论后酌情加分,但加分上限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三)期末评定

1.由秘书处对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在本学期内总体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分为10分、8分、6分三个等级。

2.由主管主席和部长对各部成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在本学期内总体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分为10分、8分、6分三个等级。

3.在学期中和学期末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对秘书处成员各进行一次总结考核,并根据其在本学期内总体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分为5分、4分、3分三个等级。

4.在学期中和学期末秘书处将对量化考核制度分别进行一次总结公布。

(四)突出事迹

1.积极宣传报道研究生会工作,宣传稿被校级、市级、省级报刊发表的依次加2分、4分、6分。

2.做出突出贡献并为研会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分,为学校赢得荣誉折每次加4分。

3.敢于同校园不良行为做斗争,维护研究生会声誉的加2分。

4.有见义勇为等英雄模范行为的加分在6分以上,具体加分视情况由主席团和秘书处讨论而定。

六、该量化考核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秘书处。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秘书处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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