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博》1985年第1期,海南行政区文化局《海南文博》编辑组,1985年出版
黎族妇女文身的习俗
海南博物馆筹建办 王国全
聚居在海南岛的黎族,有各种各样的风俗习惯,妇女文身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损害妇女容貌的习俗,在解放后不久已基本上不存在了。但是它作为黎族历史上的一种文化习俗,对于民族学研究颇有参考价值,所以笔者将在本民族中耳闻目瞎到的有关资料在此向读者略作介绍。
一、文身习俗的起源
黎族妇女为什么要文身?在黎族人民中有这样的传说。相传远古的时候,天下闹水灾,洪水浸没了大地,老翁和老艾两兄弟,把老先和荷发两兄妹放进一个大南瓜里,洪水把这个大南瓜漂进海南岛,它被卡在五指山顶上。洪水退后,老先和荷发走出南瓜洞,然而见不到一个人。于是兄妹俩沿着万泉河东岸分头去寻找亲人。老先向北走,荷发向南走,兄妹绕海南岛走了一圈都不见人迹。当他们俩在昌化江下游的“南造牙、什早春”(意为田地无田埂,河水分叉流过这个地方相遇时,兄妹岁数都已过三十了。为了在海南岛传续人丁,荷发有意与其兄老先结为夫妻,她便用木炭文脸戈I上身,以使老先认不出自己是其妹,他们就这样结婚了。荷发生下一个肉团,老先用刀把肉团切割为五块,它们就变成了今天黎族的赛、杞、侾、润(即本地黎和美孚五个支系的祖先。这是黎族妇女关于文身习俗起源的一种说法。 另一个传说是这样的:在远古的时候,海南岛昌化江下游的江岸东寨,有一对恋人,男的叫亚贵,女名亚贝。亚贝生得标致又能歌善舞,和亚贵相亲相爱。对岸西村恶霸老夹,看见亚贝非常美丽便起歹心,强抢亚贝为妻。她被关进老夹家,啼哭了三年,
终无笑声。三月三那一天,亚贵骑飞鹿搭救亚贝逃走,逃到昌化江源头,悬崖峭壁断了去路,而后面老夹的家丁又紧追过来,就在这危急关头,亚贝用红藤棘往自己脸上和身上乱刺,毁了自己美丽的容貌。当家丁抓回亚贝时,老夹一看已是一个全身疤痕的女人,就把她放走了。从此,亚贵和亚贝住在五指山下,成家立业,生男育女,过着幸福的日子。后来,黎族妇女以文身来纪念亚贵和亚贝对爱情的忠贞。 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还有人认为文身是黎族妇女生活情操中不可抗拒的族规。老人说妇女在世不文身,死后就得不到祖宗的相认,成为无家可归的鬼妇。
过去,在黎族社会上,人们普遍认为文身既是女人的美容,又是宗族的美德。如妇女不文身,就会被视为男女不分,容貌不美,叛逆宗族。不文身的女性,在社会上没有地位,男人不愿娶,即使出嫁了也不得当主妇,终身受歧视,甚至被迫害致死。尚未文身的女性死去时,必须在尸体上按接受文身的部位用木炭划身后才能入棺送葬,违者不得葬于本家族所属的墓山。
二、文身的支系与区域
在黎族五个支系中,妇女文身之俗,除赛黎支系已绝迹外,直到本世纪五十年代初,其他四个支系都还存在。具体地说,润黎和美孚黎的妇女盛行文身;侾黎中的罗勿侾和四星饽妇女文身,三星侾、僧应和崖州侾妇女不文身;杞黎中的“合亩制”地区妇女文身,其他地区的杞黎妇女不文身。从区域范围划分,白沙、昌江、东方、乐东四县和保亭县的“合亩制”地区,以及琼中县的什运和毛阳等地区,均盛行妇女文身习俗;崖县、陵水二县和保亭县的大本山以南,以及琼中县的五指山以北等地区,妇女文身习俗已绝迹。杂居在海南汉区各县的黎族,妇女没有文身的习俗。
三、文身的年龄
女子长到十二至十六岁(也有个别至二十五岁,必须进行文
身。在受文前,先由母亲或文身师(文婆对少女进行文身风俗的传统说教,使其心甘情愿地受文。如果有不接受文身者,就得施行强制手段使其受文。
四、文身的部位与图案象征
黎族不同支系妇女的文身部位和图案各有区别。杞黎的“合亩制”地区和侾黎的罗勿侾,文身部位相同,均文于脸面,手腕上端和小腿下端,以点线纹构成平行形纹或其他几何形图案。四星仲的文位,除脸上和上下肢文的点线纹和铜钱纹外,颈部上有垂直的双线条纹。润黎(本地黎和美孚黎的文身部位遍及身躯,包括脸上、脖子、胸脯、腹部,脊背、臂部、小腿等部位,且纹图复杂。润黎以方块纹和树叶纹组成文身图案。美孚黎以谷粒点纹、泉流纹和几何方形纹等组成文身图案。脸纹图案有区分支系的功用。虽然各支系的文身图案不一样,但制作花纹图案时有共同之处,即都是以点成线,用点和线组成各种文身的图案。 各种文身图案都有其象征意义。划于脸部两颊的双线点纹图案、几何形图案、泉流纹图案等,均称为“福魂”图案;划于上唇的,称为“吉利”图案,划于下唇的,称为“多福”图案,臂纹中于手腕上的双线条纹图案,称为“保平安”图案;划于臂上的铜钱纹图案,称为“财富"图案。身躯上划“田”字形纹、谷粒点纹、泉流纹等图案,称为“福气上身”(财富多、子女多图案。腿纹中划双线纹、树叶纹、槟榔树纹等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