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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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景泉初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提纲

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十六规定:“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则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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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即:“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的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
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权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四、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如何?
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五、代表的产生及条件
教职工代表以部、处、系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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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60%左右。
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应当具有相当的素质。选举代表时,对代表素质要求,应大力宣传,以便把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选为代表,以保证教代会的质量。
六、代表应具备的素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办事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纪守法。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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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八、哪些人可以作为列席代表?
召开教代会,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会议的需要,邀请一些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如:不是正式代表的中层干部、校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列席代表的人数不宜太多,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九、什么是教代会议题?怎样确定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十、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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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向全体代表报告。十一、教代会怎样征集提案?
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预备会之前开始征集,应当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征集提案工作由学校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应当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提案截止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整理、审查和立案,以便在大会召开时,及时报告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
十一、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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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做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设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十二、大会主席团怎样产生?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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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十三、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各专门委员会(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大会结束后,职权终止。
十四、教代会要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担教代会的有关日常工作。学校教代会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可以围绕教代会行使的四项职权,与学校行政有关的工作对口,并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立。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多设几个,规模较小的少设一些,也可以只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名称,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十五、怎样理解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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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与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主要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使工会与教代会在工作上、工作机构上可以有机结合.
十六、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怎样开展日常活动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是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的日常活动主要有:
1参加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民主管理问题;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学校相应职能部门民主管理工作;
3各代表团长参加所在部门党政有关会议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
4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与学校领导座谈、通报或协商有关工作;
5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代表或者本工作机构成员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十七、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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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作为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预先进行审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提供审议意见的建议;2)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4)提出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建议并组织实施;5)大会和学校工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任务。十八、专门工作委员会怎样开展工作
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民主管理日常工作。其成员多为不脱产的教工代表,不宜承担太多的工作任务。大会期间,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当好大会主席团的参谋,对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预先进行研究、论证,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的建议。大会闭幕期间,在工会主持下开展工作。
十九、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要承担的任务
1)教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程序方案的建议,组织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征集和整理大会提案,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其中,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同意;
2)教代会有关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的文秘工作、联络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的工作;
3)教代会有关宣传工作。大会召开前,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教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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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基本知识及本次大会中心议题;大会结束后,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有关精神;
4)大会各项督促工作。闭会期间,组织有关代表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等;
5)教代会有关活动。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委员会活动。主持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召集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有关问题和参加有关活动;6)教职工代表日常培训工作;7)教代会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8)接受代表的申诉,负责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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