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北京美瑞成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指甲方所属×××项目
2、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首期房款或全部房款的客户。
3、正式开盘:指乙方正式进驻售楼处,及第一次广告发布,并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后。
4、代理佣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酬金。5、买卖合同:指该项目《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项目的策划和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策划和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暂定名,实际名称依最终使用名称为准)。位置: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亩,总建面积约万㎡.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终止:1、正式开盘后满年;
2、销售率90%以上(本合同中的销售率均按套计算);3、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四、合同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调查、产品策划及营销策划等全案策划推广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独家销售代理商,策划、销售该项目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委托销售单价:
1、住宅部分销售底价为/平方米,由甲方在附图上标明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同。)
2、商业部分销售底价为/平方米,由甲方在附图上标明后作为合同附件3、销售价格、优惠幅度需经双方协商、甲方批准后执行。六、代理服务费、溢价分成:1、前期策划费:
前期为客户提供市场调研、协助产品规划、前期策划、价格定位等,前期策划费用一次性收取人民币万元整(¥.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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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服务费: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成交客户,代理佣金为基数的2%计取。(已销售房屋总金额扣除总溢价款为代理佣金计算基数)。3、溢价分成:
销售价格超过底价的部分称为溢价,甲方分得溢价50%,乙方分得50%。4、其他:
七、付款方式:
1、代理服务费、溢价结算标准:以客户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的合同金额为服务费及溢价款计算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