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湖景区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2-06-30 16:08: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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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1、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 值班时要穿戴整齐,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在上班时间聊天、会客、做私活。

3、 执勤中不得串岗、离岗、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4、 安保人员由班组长统一安排调动。对于不服从安排的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5、 安保人员巡回检查时认真负责,发扬正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6、 严格掌握本区域的各种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爱护公物。

7、 主广场严禁一切车辆入内,对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及时制止。

8、 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同意。

9、 努力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保人员奖惩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园区安保人员的工作纪律性,完善园区保安管理制度,鼓励安保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园区白天巡逻安保人员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一) 安保部主管和领班负责对安保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 安保人员需根据本岗位工作职责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第四条 奖惩细则

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为园区挽回损失,表现突出,加5—20分;

2、拣到重要物品或钱物并及时上交者,视情节加2—20分;

3、对工作提出建议并经采纳且取得较好效果,加2—10分;

4、为园区创收的,加5—20分;

5、廉洁奉公,敢于同不法分子和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或不良表现的人和事作斗 争,表现良好者,加5—15分;

6、对工作提出建议并经采纳且取得较好效果,加5—20分;

7、抓获偷盗、抢劫等违法乱纪行为者,视情节加10-30分。

8、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视情节加5-10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发现一次扣10分。

2、发现游客破坏公共财物而不及时制止现象,一次扣10分。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分。

4、当值期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会客、接待亲朋好友或未当班人员在岗上逗留者,扣5分;

5、私扣他人证件,物品,收受他人财物。扣 15分;

6、工作上愚弄领导,欺骗上级,顶撞领导或不服从管理者,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主广场不允许进出任何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8、偷盗者,予以开除,指挥部公司保留追责权利,并送交司法机构处理;

附:经研究决定,自日起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基本工资600元,对所有安保人员实行百分制,对分值不满60者,拿基本工资;分值在60分以上者,根据所得分值拿效益工资。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奖惩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莲花湖湿地建设指挥部

2011913日星期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1602349fe4733687e21aa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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