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行省直机关新任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处级干部担任省巡视专员制度作者:粤纪宣作者机构:不详来源:广东党风年:2012卷:000期:004页码:P.5-5页数:1中图分类:D261正文语种:CHI关键词:副厅级领导干部;巡视组工作;处级干部;省直机关;制度;广东;巡视机构;省委摘要:近日,广东省委决定建立巡视专员制度,出台了《省直机关新任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处级干部担任省巡视专员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省直机关新任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和45岁以下优秀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到省委巡视机构担任巡视专员.巡视专员参加省委巡视组工作,时间为三个月。抽调担任巡视专员的干部不再任信访专员已任信访专员的不再任巡视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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