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9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 ,房屋(是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2,最多不超过3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宁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 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物业交割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书面 口头提出续租要求协商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小写 元/( 月季半年年),人民币(大写) ;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