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线控制规划第三章蓝线控制
第一节水系规划[1]一、工程标准1、防洪标准
n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及吴淞江以北的工业园片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n其余片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2、防洪圩堤
n昆山市一、二级河道:堤顶高程5.3m(吴淞高程佘山基面,下同)、堤顶宽3.0m,外坡1:1,内坡1:1.5;
n昆山市三级河道及其他圩外河道:堤顶高程4.7m、堤顶宽2.5m,外坡1:1,内坡1:1.5。3、排涝标准
n城镇圩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n农业圩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48小时排出。4、圩内骨干河道工程标准
根据现有的地理环境状况和集水、汇水、排涝要求调整(包括新开、裁弯取直、拓宽加深圩内骨干河道,并提出以下工程标准:n河口宽度:10~40m[2]n河底高程-0.5~0.5mn河堤坡比1:1.5~1:25、水面率
圩内保留水面率(包括骨干河道和调节河道控制在8%左右,其中圩内骨干河道水面率不得小于5%,并保持合理的河道分布框架。二、规划内容
1、加快圩外河道护岸工程建设,提高江河的防洪能力;
1/14
>>>>>
蓝线控制规划
2、加大圩内河道清淤力度,全面梳浚圩内河道,综合整治部分主要圩外河道;在总体水系框架和不影响泄洪排涝的前提下,着重对圩内水系中的骨干河道进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圩内骨干河道、构筑良好圩内水系框架的工程措施:n拓宽加深
河道断面过小,河底高程过高,不能满足防洪排涝要求时,则需要拓宽加深。n裁弯取直
因河道曲折多弯而影响河道的集水、引排等功能,则需裁弯取直。n新开河道
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新开河道。
3、中心城区联圩调整:对原来以行政界限为联圩边界的联圩重新进行界定。《昆山市“十一五”水利建设规划》中涉及中心城区范围内联圩调整如下:n新北圩与娄南圩合并作吴淞圩n珠江圩与合兴圩合并作合兴圩n夏东圩与镇南圩合并作镇南圩n陈香圩与北大圩合并作北大圩n红峰圩与玉山圩合并作红峰圩
另外,规划沿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在其东侧规划新开河(暂名新师姑泾)作为圩外河道,因此本次规划将其作为中心圩、合作圩与庙泾圩新的界线[3],中心城区内原属于中心圩、合作圩的河道划入调整后的庙泾圩。规划调整后,中心城区联圩详见下表。参见“中心城区联圩规划”图表33中心城区规划联圩分布一览>>>>>序号联圩名称
备注
序号
联圩名称合兴包桥北大
备注
属开发区,原珠江圩与合兴圩合并,全部位于中心城区属开发区,全部位于中心城区属开发区,原陈香圩与北大圩合并,部分位于中心城区属开发区,原夏东圩与镇南圩合并,部分位于中心城区
123
红窑黄泥吴淞庙泾(玉山)
属巴城,部分位于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