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2-02-27 13:43: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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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次“检察开放日”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组织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为保证2009年第二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时间:129全天

二、活动地点:市检察院机关

三、活动主题:市院2009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件事实落实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开展示。

(一)活动方式及责任分工:

1、图展示。按照“宛检办文(2009)3号文件《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规定,由牵头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十件实事”任务分别制作十块宣传版面。版面内容为:相关“实事”内容;贯彻落实情况介绍;年以来主要业务进展情况,获得的荣誉、奖牌。具体分工为:

①案件信息查询由案管中心负责;

②专线网视频接访由控申处负责;

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由公诉处负责,侦监处配合;

④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济制度,由公诉处负责;

⑤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试点,由政治部负责;

⑥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由控申处负责;

⑦检察开放日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⑧检察业务说理制度,由侦监处负责,公诉处配合;

⑨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由控申处负责;

⑩实名举报制度,由监察处负责。

2、现场参观

①邀请参观由办公室负责,邀请对象为: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院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知名人士。

②参观内容:主要工作办理流程(现有的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预防板),每个单位选一名讲解员负责向参观人员讲解介绍工作流程;现场演示网上视频接访(前期的接访对象由控申处组织落实);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录入由案管中心负责,技术服务由信息中心负责);介绍“检业公开”有关内容由办公室负责。

3、现场接访。在机关门口设立接访点,由控申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分别设立举报、控告、申诉台。法律咨询台分别设立刑事法律服务咨询台(由侦监、公诉各派一人负责)、事法律服务咨询台(由民行处派两位同志负责)。负责人员现场受理来访群众的举报、和申诉,回答人民群众的咨询。

4、举行新闻发布会。由院主要领导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机关落实“十件实事”的情况。由政治部负责通知新闻媒体、确定通报材料内容。

5、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由院领导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员邀请和通报材料撰写。

各县(市、区)院结合自身实际,在采取上述省院要求的形式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搞好“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活动实效。

五、活动要求

市院成立“十件实事”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秦大苏副检察长任组长、检察长助理、党组成员刘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负责组织领导此次的开放日活动事宜,秦大苏副检察长对这次活动负总责。

活动当天,在院大门口设立总引导台,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法警支队要动员全体法警同志着装上岗,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持。服务中心要动员保安和清洁工搞好开门迎客及卫生清扫工作。计财处要为此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后期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政治部宣传处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信息报道工作。各单位办公室要及时收采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12918时前通过内网邮箱报市院办公室。报告要求言简意赅,内容充实。内容包括:活动组织情况,创新做法情况;活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社会反映情况;典型事例。“检察开放日”活动相关照片资料各单位报告情况“列入十件实事”年底综合考评。

联系人:丁冬芳

联系电话:62270366

内网邮箱:Ding Dong Fang@hapro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aca8c9da38376baf1fae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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