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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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赣府发200720号)《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教[2007]9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国家助学金”管理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一年1500元。
全日制一、二年级在籍的学生,若因带薪实习、休学、退学等各类情形不在校内学习期间不能申报国家助学金。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取得必然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符合以下八类情形之一:1.持有本地民政部门特困证明(低保证)2.父母双亡无,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精神不正常的家庭。8.学生本人残废。
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目前国家按一年一次(秋季入学)办理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工作,昔时春天生需到昔时秋季才能申报助学金。
三、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逐级审核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校长是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分校要设立专门机构和配

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金工作和资助信息填报工作,机构人员名单报省中专校备案。分校信息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校和本级学生资助信息前,要别离将拟上报信息的打印件报送校长审核签字(存档备查),再通过邮箱正式提交省校。若出现弄虚作假、或因审核不严致使上传数据不实等情形,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助信息报送时刻。
在校生信息和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实行“实时报告”、“月报告”和“学期报告”制度。各分校要充分熟悉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性。数据统计与信息管理必需做到按时、准确、专人。“按时”就是必需在每一个月规定的时刻内将上月的报表报送省校;“准确”就是填报的数字要准确无误,没有前后矛盾、虚报、错报、漏报现象;“专人”就是要有专门人员来负责月报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一)实时报告。实时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各分校收到省电大资金拨付信息后,要即时填报《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二)月报告。当月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各分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0天内,通过邮箱向省电大中专校申报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省校对各教学点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提交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尔后每一个月,学校如有新增或减少的受助学生名单,应在当月发放国家助学金以前按规定的程序向省校申报。
(三)“次月报告。次月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大体信息》、《在校生大体信息》和《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情形》为便于统计,各分校应于昔时4-8月、10月至次年2月,按规按时限填报春天学期3-7月和秋季学期9月至次年1月的上述三方面信息。即便某月上述信息没有转变,也要按规定要求填报。若某月份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实际资助人数和金额即填“0”。
“次月报告”的具体时限要求:分校于当月5日前通过邮箱填报上月的《月报基表1-4即便某月上述信息没有转变,也要按规定要求填报。
(四)学期报告。学期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助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奖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顶岗实习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学杂费减免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助学贷款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其他形式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各分校应于昔时7月份和次年1月份依照“次月报告”的时限要求,填报昔时春天和秋季的“学期报告”信息。即学期报基表5-15-25-35-45-五、5-6


五、中职学生资助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见附表)(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三)月报基表:(见附表)基表1:中等职业学校大体信息基表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大体信息基表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基表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情形表(四)学期报基表(见附表)
基表5-1: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5-2: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5-3: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信息基表
5-4: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基表5-5:中等职业学校助学贷款信息基表
5-6: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形式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
六、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和申办程序。(一)所需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申请表(见下表,填好表内各项内容,贴照片,分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2、户口复印件(需复印反映户籍性质即户主的那页和学生本人那页,复在同一张纸上,贴在个人申请表的反面。
3、相关证明:乡、镇、街道出具的能辨别户口性质的证明。本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家庭贫困的证明。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分校领导签字)(二)申办程序:
1、办理了正式学籍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教学点按照本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很多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所属分校审核。
3、各分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纸质一

份)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纸质表和电子表格一份)呈报省电大中专校。
4、省电大中专校审核、汇总材料,经校领导同意后报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5、各教学点到本地工商银行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按月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
七、严格档案管理。
各分校要成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包括发放人、班主任、学生本人签名)和工作情形分年度建档备查。
八、本评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九、本评审办法由省电大中专校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九月

附件:一、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姓名
专业身份证号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本人

工作或学习单位

年月
入学时间班级

照片


户籍性


□农村(含县镇)□城市
主要收入来源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

年收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住

家庭人口总数
人均年收入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字
班级审核意见
学校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公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998121d7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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