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及待遇申领表

发布时间:2018-08-12 23:00: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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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及待遇申领表

退休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公民身

份号码

退休 时间

退休类别

离休 退休 病退 退职

29号文一次性补缴 其他

死亡

原因

去世

时间

户籍

所在地

直系亲属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与参保人关系

是否申请列入供养范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报人

联系

电话

公民身

份号码

申报单位意见:

经初审:符合条件,同意申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印 章)

本表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存档。申报地点: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联系电话:637872763787266378725

核准流程

申报材料扫描资格审核--待遇计算--核准反馈--材料返还--转移发放

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原件)、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火化证明(复印件);2.本表直系亲属姓名处须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3.所有直系亲属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公证书、关系证明等,以上除结婚证、户口本外均需留存原件);4.所有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或丢失的提报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5.继承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的,出具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权证明材料(复印件);6.委托继承人以外他人申报的(不含单位劳资),代办人应提报身份证(复印件);7.供养直系亲属本人银行卡(含社保卡)复印件;8.本申报表(原件)。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单位为档案托管机构,其他无单位人员可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等盖章申报;2.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汇入参保人账户,请提前联系银行对账号情况予以确认;3.供养补助一般发放至遗属本人社保卡的,请联系银行提前开通(一般为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银行柜台开通);4.所需材料中注明复印件的须提报原件审核扫描,所有原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5.证明类材料应写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办理日期;6.当年新增死亡人员,材料可先行申报,待遇须待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一般为6月底)计发;7.待遇计算生成的核准表详细信息请继承人认真核对确认再签字,加盖经办机构章后如继承人需要可现场领取或返还单位后领取;8.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发放实行按月(月底)汇总,到帐日期一般为办理完毕的次月中旬(遇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需顺延),是否到账建议到银行柜台打印流水明细查询9领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丧失领取资格的请家属及时报经办机构终止待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5be8a0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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